水蓮山莊113年度社區管理維護
# [7 p, o2 G3 g委託服務案招標公告 主辦單位:行政組 日期:112年11月07日 編號:X24025 一、招標機構:水蓮山莊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以下稱本會)。 二、機構地址:新北市汐止區湖前街110巷97弄24號。 三、標的名稱:水蓮山莊113年度社區管理維護委託服務案。 四、投標文件:廠商須依投標須知備妥相關投標資格文件投標,投標文件有效期自投標時起至開標日後三十日止。 五、決標方式:由本會評選委員以記名投票採序位法最有利標方式決標。 六、本案負責人:本會主任委員范姜鳳娥女士。 七、申訴管道:本會監察執行委員路經臺先生。 八、諮詢電話:水蓮山莊服務中心(02)2690-8899,傳真(02)2690-8222。 九、廠商資格:參閱投標須知 十、領標期限: (一)本招標案採紙本領標。 (二)112年11月10(五)日起至112年11月23日(四)止得向本社區服務中心索取招標須知。 十一、現場勘查:112年11月23日(四)前,詳招標須知現勘時間。 十二、投標期限:112年11月24日(五)前以掛號(郵戳為憑)郵遞台北市南港郵政第2133號信箱。(投標資料郵遞或直接送至機構地址,不得參加開標。) 十三、書審時間:112年11月27日(一)。 十四、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是否有『更正事項』。 十五、開標日期: (一)物業管理(含保全、生活館)開標日期為112年12月01日(五)下午8:00。 十六、開標地點:水蓮山莊中餐廳。 十七、履約內容:協助本會執行管理維護事務。 十八、履約期限:113年01月0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共計一年。 十九、投標廠商對本招標案之內容有不詳之處,以傳真、書面或電話洽詢;得標後,不得以任何藉口拒絕簽約,否則視同棄權,並沒收押標金。 二十、若投標廠商未滿三家以致流標、112年12月4日公告二次招標,於112年12月14日重新開標。 水蓮山莊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 {' ^4 q5 m3 {, N
水蓮山莊113年度社區管理維護委託服務案投標須知 (得標後為契約文件) 以下內容,由水蓮山莊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填寫,投標廠商不得填寫或塗改。 一、招標機構:水蓮山莊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以下稱本會)。 二、機構地址:新北市汐止區湖前街110巷97弄24號。 三、標的名稱:水蓮山莊113年度社區管理維護委託服務。 四、本案負責人:本會主任委員范姜鳳娥女士。 五、申訴管道:本會監察執行委員路經臺先生。 六、諮詢電話:水蓮山莊服務中心(02)2690-8899,傳真(02)2690-8222。 七、投標文件效期:廠商須依投標須知備妥相關投標資格文件投標,投標文件有效期自投標時至開標日後三十日止。 八、投標期限:112年11月24日前以掛號(郵戳為憑)郵遞台北市南港郵政第2133號信箱。 (投標資料郵遞或直接送至機構地址,不得參加開標。) 九、開標日期: (一)物業管理(含保全、生活館)開標日期為112年12月01日(五)下午8:00。 十、履約期限:113年01月0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共計一年。 十一、廠商現場勘察如下表: *第一次參與投標廠商需參加現場勘察,投標廠商勘察請預先於11月20日前以電話告知。 十二、本採購案採一次投標,依物業管理(含保全、生活館)資格審查、簡報、評選及決標等程序分段開標。 十三、投標方式: (一)投標文件應依各服務類別『資格審查證件核對表』預備。 (二)投標文件使用中文,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加註英文。 (三)廠商投標單(不得使用鉛筆書寫)裝袋密封後連同資格證明文件以大封套合併裝封。所有內外封套外部皆需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電話及投標標的(含服務類別)。 (四)上項投標單信封未加蓋騎縫章密封,文件封套未蓋騎縫章或資格不符者,以棄權論。 (五)本案資格文件與價格文件均應加蓋公司及負責人印章分別封裝,影本應加蓋「與正本相符」。 (六)提送資料必須編列頁碼與目錄,且符合審查登記表上規格處,需以螢光筆標示出來。 (七)得標廠商須於決標後3日內將證件正本送本會查驗,經查驗結果影本與正本不符或逾時未辦理查驗,本會得取消其得標資格,押標金不予退還。 (八)投標單與資格文件預備一份,依上述條件封裝。(資料送達後不得要求退還)。 (九)企劃書依附件填寫各項內容以及完修時間計劃,一式5份,請另行裝箱。(資料送達後不得要求退還)。 十四、押標金: (一)押標金依年度投標價百分之五,以現金或金融機構簽發之即期支票,或設定質權之金融機構定存單、台支支票、本行支票,以投標廠商名義繳納,受款人為水蓮山莊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押標金一律於開標當天現場繳納,繳納後始具有開標資格。 (二)押標金有效期應比報價有效期多30天,若廠商延長報價有效期,則其押標金有效期一併延長。未得標廠商之押標金,於會後當場領回。 (三)投標廠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所繳之押標金,不予發還,其已發還者,並予追繳: 1.以偽造、變造之文件投標。 2.投標廠商另行借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投標。 3.冒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投標。 4.在標價有效期間內撤回其標價。 5.開標後得標者不接受決標或7天內拒不簽約。 6.得標後未於規定期限內,繳足保證金或提供擔保。 7.押標金轉換為履約保證金。 十五、履約保證金: 得標廠商應於簽約時繳付,依全年契約總價百分之五之現金或金融機構簽發之即期支票、台支支票、本行支票且以水蓮山莊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為受款人或設定質權之金融機構定存單或履約保證函;履約期限得延長30日。廠商履約三個月後無異狀,得以等值商業本票換回前揭繳付之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收據,投標廠商應妥為保管,如有遺失,本會不予補發,或被冒領時,本會不負任何責任。 十六、履約規範:(企劃書內容應依契約範本,如附件一至四) (一)得標廠商為執行本採購案管理維護工作,所有聘用之人員均需公立醫院健康檢查表。 (二)物業管理部分: 1.現場主管:有一年以上管理500戶以上社區實務經驗,具公寓大廈事務管理人證照,具有良好之協調、溝通、管理組織及整合能力,諳電腦Word及Excel。並有充分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專業資歷,可負責執行管理維護契約。 2.現場副主管:具社區管理實務經驗,具公寓大廈事務管理人證照,諳電腦Word及Excel,具有良好之協調、溝通能力。 3.行政主管:具社區管理實務經驗,具公寓大廈事務管理人證照,諳電腦Word及Excel,具有良好之協調、溝通能力。 4.財會主管:須具一年以上社區會計實務工作經驗,諳電腦Word及Excel。 (五)安全(駐衛保全)部分:詳如【附件二】。 十七、投標廠商評選辦法(應含下列事項): (一)技術、人力及配備:執行本專案之人力規劃及其素質,並檢具相關資料,詳列符合社區管理項目所需之各項必要配備。物管(含保全、生活館)類組配分。 (二)專案管理能力:提供進行本社區管理流程計畫及評估其完整性、可行性及對服務事項之瞭解程度(含會計制度及財務狀況),流程管控之規劃是否符合本社區需求、各項檢查之進行方式是否順暢、所提計畫對服務項目是否周延。物管(含保全、生活館)類組配分。 (三)履約能力:專業服務廠商簡介及承辦相關性質工作實績及服務經驗。物管(含保全、生活館)類組配分。 (四)價格:總標價之正確性、完整性、合理性。各類組配分。 (五)簡報與答詢:專業服務廠商之簡介、證明文件、業績等資料應列為附件併於主文後裝訂成冊配分。 (六)評分表如下: 十八、開標: (一)廠商資格審查。 (二)評選相關事宜: 1.評選委員會:由本會委員審核與評選。 2.評選對象:由本會以書面或電話通知開標時間,參與資格審查、簡報及議價。 3.評選方式: (a)評選對象經本會擇符合需要者,依序位法排序。 (b)辦理序位評比應就各評選項目分別評分後予以加總,並依加總分數之高低轉換為序位。 (c)序位積分總和分數最低者為第一名廠商。 (d)評選結果如有兩家以上序位分數最低並相同者,以標價低者為第一名廠商。 (e)廠商依名次順序議價。 (f)本招標訂有底價而廠商報價逾底價需減價者,於採行協商措施時洽減之,協商不成得廢標。 (三)決標原則:由本會評選委員以記名投票採序位法評定最有利標方式決標。 (四)簽訂契約:投標商之報價清單內所報內容,經依開、決標程序為本會接受後,即成為契約之內容,雙方即為契約當事人,本案服務費用採按月給付,得標廠商所提服務企劃書應為契約之附件。 (五)得標廠商應於得標後7日內將合約送達本會。 十九、配合廠商應檢附資格證明文件: (一)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查合格立案之公司登記證。 (二)廠商或其受僱人、從業人員具有合格之專業管理人,檢附政府機關核發之專業執照或其他類似之證明文件。 二十、招標標的之功能、效益、規格、標準、數量或場所等說明及得標廠商應履行之契約責任:詳如招標文件。 二十一、廠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投(得)標資格,且不發還履約保證金: (一)容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或證件參加投標者。 (二)冒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或以偽造、變造之文件參加投標者。 (三)偽造、變造投標、契約或履約相關文件,經查明屬實者。 (四)受停業處分期間仍參加投標者。 (五)得標後無正當理由而不訂約或不履行契約或轉包者。 (六)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解除或終止契約者。 (七)查驗或驗收不合格,且未於通知期限內異議、申訴、起訴或依規定辦理者。 (八)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延誤履約期限,情節重大者。 (九)經政府於採購公報刊登之不良廠商,不得參加投標。 二十二、本投標須知於決標後視為契約文件。 二十三、投標廠商對本招標案之內容有不詳之處,以傳真或書面洽詢;得標後,不得以任何藉口拒絕簽約,否則視同棄權,並沒收押標金。 4 R* a, j$ M1 E0 g5 ?' t#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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