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eta 愛北大論壇

 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查看: 820|回覆: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家有公勞農保者 父身故如何領較有利?

[複製鏈接]

332

主題

82

好友

5156

積分

碩士班

Rank: 7Rank: 7Rank: 7

文章
3992
在線時間
1207 小時
回到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11-4-13 00:58:14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2011-03-02 第267期 - t$ l- P! J- ?; Y2 X0 j

% J/ [! }& o7 k5 y* b' M: ~8 g文 編輯部 文●沈玉芬 & e" S2 B* k; u2 T9 y) O$ ]

0 ~; A) S* X5 p5 i/ `
( Y& Z' s3 N# W  a4 r家中有人加勞保,有人加農保,也可能有人加公保,這種情況相當普遍,不過一旦有家人發生死亡事故時,每種保險都能申請嗎?若全家都加入勞保時,又該如何請領較有利呢?
& y1 L/ @- D  \/ }+ O7 D3 r/ ~1 R6 B# S: @; B
彰化李小姐問: 我們家以種花為業,除了父母親外,大哥也在家裡幫忙,他們都從農會加入農民健康保險。二哥三哥在民營公司上班,參加勞工保險,我則在商校教書,參加公教人員保險。上個月初父親因病過世,請問除了父親本身的農保外,母親、哥哥們和我還可以請領哪些保險給付?5 v  y6 L  b! T! x' Z1 V
0 E+ t9 b0 B5 h+ N" L1 x
我的朋友小張,他的父母親、姐姐和他全家都參加勞保,後來他父親身故,卻只領到他父親本身的勞保給付,其他人都不能再請領,為什麼呢?
$ `3 Q% |: X+ W/ ?1 m9 F9 f; ]! a, H8 K/ o8 f
李小姐全家六人,因為職業不同分別參加農保、勞保與公保,父親身故,首先可以向勞保局(農保是內政部委託勞保局代辦)請領十五個月的農保喪葬津貼,農保月投保金額統一為一萬二百元,因此可領到十五萬三千元。
2 l* P$ s) |( j( ]# M+ f9 o8 H* q8 m5 ]) D. N+ q
農民保險沒有提供眷屬喪葬津貼 9 \) O  S; \% m0 H) _% f' Q' e
農民保險的給付項目包括生育、殘廢(一○一年一月起將改稱身心障礙給付)及身故三項,在身故部分僅提供本人死亡的喪葬津貼,並不包括被保險人的眷屬,因此李小姐的母親與大哥,雖然也都有參加農保,但無法再請領眷屬身故的給付。+ o5 V" j) F* B; X% O: {  l
0 E5 ~8 @' \9 c) z: n
父母配偶子女身故 公勞保都有提供給付
# n: F3 p0 D( f4 h- T  i但在勞保與公保的部分,就都有提供眷屬身故給付,也就是說,公勞保的被保險人若發生眷屬身故時,是有喪葬津貼可以請領的。至於給付的標準,若是父母或配偶,可領三個月喪葬津貼;若是子女,在勞保部分,年滿十二歲可領二個半月、未滿十二歲領一個半月,若是公保,則年滿十二歲未滿二十五歲領二個月、未滿十二歲則為一個月。
$ y; B% H8 E- C: w9 g- i0 l% R
1 E% m2 U# \& X( R, P* z+ C4 I因此,參加公教人員保險的李小姐,本人可向公保部(目前是由臺灣銀行公教保險部辦理)請領三個月的眷屬喪葬津貼,但同時參加勞保的二哥與三哥,因為勞保條例規定同一種給付,不得因同一事故而重複請領,因此只能推派一位提出申請。公保與勞保因分屬不同體系,所以沒有重複的問題,但若同屬勞保的話,就會產生重複,一般若一家有多人加保,則以推派投保薪資較高者出面申請較有利。" A) w* v6 _; u2 i( E# V
' l- H8 h& a5 M/ P; V" F7 ^
勞保本人死亡 眷屬還能請喪葬津貼? 0 @* M$ E& z; ^# |, j/ C
至於李小姐的朋友小張,全家人都參加勞保,當張父身故時只領到父親本人的死亡給付,其他人都無法再提出申請,這又是為什麼? % z& l: ^! L7 {1 w& o! g
勞保被保險人本人身故時,家屬除了可領遺屬津貼(這部分自九十八年一月一日起已實施遺屬年金)外,還包括喪葬津貼。其中遺屬津貼又以被保險人的勞保年資,分別提供十個月、二十個月及三十個月。因此,只要被保險人參加勞保滿二年身故,家屬合計可領到三十五個月的身故給付。
) V9 y; A6 A9 s, Y9 f/ w6 B& `# \* r# N1 V% P* ~
本人及眷屬勞保喪葬津貼 可擇優請領
4 [+ F) m! ~  Q不過,也因為勞保條例第二十二條「同一種保險給付,不得因同一事故而重複請領。」的規定,若被保險人本人死亡已申請身故給付(含遺屬津貼與喪葬津貼),其他同屬勞保被保險人的家人,就不得再申請眷屬喪葬津貼。不過,在同屬喪葬津貼的部份,還是可以擇高請領。. u& V% A) @8 G" Q
# \. g1 ]3 ?# ~6 M8 L# p) i
也就是說,如果眷屬的喪葬津貼比本人的要高時,是可以改以眷屬身份提出申請的。假設小張的投保薪資是四萬二千元,張父為一萬八千三百元,那麼在喪葬津貼的部分,若由小張提出,可領到十二萬六千元(42,000元×3=126,000元),要比以父親身份請領的九萬一千五百元(18,300元×5=91,500元)要高。2 \3 l& U. v& D# Y4 I8 [" n
詳見3月號(267期)現代保險健康+理財雜誌http://www.rmim.com.tw" u& V7 F) i4 g5 r: X+ U) D
居住在北大特區真好!!

本論壇是以即時上傳留言的方式運作,一切留言內容只代表發言者個人意見,非本論壇之立場,本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由於本論壇是以「即時留言」運作方式,所以無法完全監察所有留言內容,若您發現有某篇留言可能有問題,請通知本站管理員處理。

Copyright © 2009~2020 iBeta 愛北大. 保留一切權利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