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eta 愛北大論壇

 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查看: 1820|回覆: 1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社區管理] 樓頂基地台 未獲全住戶同意…判拆

[複製鏈接]

30

主題

20

好友

2101

積分

大學生

Rank: 6Rank: 6

文章
720
在線時間
347 小時
回到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11-3-10 10:38:53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本文章最後由 wei32 於 2011-3-10 10:40 編輯
  P( e  R% w$ D& G# b
9 Z) r8 I& N! V. w3 z【聯合報╱記者蘇位榮、袁志豪 /台北報導】0 Y0 z. @) i3 K, X2 P, a/ m8 [) x
行動電話愈來愈普及,公寓大樓的頂樓平台常見基地台「插旗林立」情景;台北地方法院昨天作出判決指出,公寓大樓的屋頂平台歸全體住戶共有,電信公司若要設立基地台,必須取得全體住戶的同意。% y, ~+ f8 h+ W1 l( x# o
. K0 S' `- }7 T" y6 W+ j( Y
都會地區公寓大樓的頂樓,經常可見架設行動電話基地台,除了占用頂樓空間,最受詬病的是讓住戶擔心有輻射。房地產業者已經將基地台列為「嫌惡設施」,不僅影響房價,有些銀行甚至不承作有基地台的大樓房貸。法界人士提醒,電信公司在公寓大樓的頂樓架設基地台,其實有嚴格的限制,除了要經大樓的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通過,還要有頂樓住戶的同意,否則就無權架設。而且只要其中一戶不同意,就可以否決這項架設權利。
  e( l- Y* t' Y& T: ?# f* `
, p2 r" o6 Y6 U9 ^8 h7 o) S由於有研究報告指出,行動電話基地台的電磁波對人體健康有害,房地產業者因而將基地台列為影響買賣價格的負面因素,與高架橋、變電所、工廠煙囪並列為「嫌惡設施」,賣方必須勾選「本大樓是否架有大哥大基地台」,說明建物現況。法院昨天的判決提醒民眾,如果你住的大樓頂樓有架設基地台,不妨去查查看,這些是否經過全體所有權人的同意。% }5 X8 ]! n' Q" ]

8 f$ l, m' L/ z" O: ~3 b4 y7 Q6 z. m" L( E8 n/ @7 V

8 ~$ V) ?& O" Y8 M

92

主題

156

好友

5863

積分

碩士班

Rank: 7Rank: 7Rank: 7

文章
1432
在線時間
985 小時
沙發
發表於 2011-3-10 21:42:22 |只看該作者
回覆 wei32 的文章
6 G: E% h" i8 Y4 Y  e" I# O0 ~, r  L' S, q9 h+ o2 ^/ C
基地台列為影響買賣價格的負面因素,與高架橋、變電所、工廠煙囪並列為「嫌惡設施」,
( S: ^- c6 N5 d6 x偶最怕的還是變電所,幾萬伏的的高壓電ㄟ
草莓軟糖.甜蜜又幸福
您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文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是以即時上傳留言的方式運作,一切留言內容只代表發言者個人意見,非本論壇之立場,本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由於本論壇是以「即時留言」運作方式,所以無法完全監察所有留言內容,若您發現有某篇留言可能有問題,請通知本站管理員處理。

Copyright © 2009~2020 iBeta 愛北大. 保留一切權利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