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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假捷運真搶地」 三峽居民新北市府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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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10-28 12:29:30 |只看該作者
感覺三鶯線要不要動工跟中央路四段及麥仔園重劃區開發都是兩碼子事
但是都搭上三鶯線的議題順道抗議一下 新聞才會報的比較大
礁溪里的順便也喊一下看捷運會不會轉彎
事實上中央路四段不拓寬 麥仔園沒有開發
三鶯線還是一樣照動工 不是嗎?
我覺得麥仔園有問題的不是農地 而是在農地上種工廠
何不在柑園規劃完整的工業區 集中制度化管理合法
也增加三峽樹林人口就近就業機會
麥仔園就保持自然田園生態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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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10-28 12:45:33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LesterWu 於 2016-11-1 11:24 編輯

麥仔園的地主如果真的不想開發, 想要好好種菜種田, 維持好山好水50年不變, 而非違建工廠越來越多, 一堆會污染環境的地下工廠, 個人百分百支持到底.

但個人了解, 依經驗
捷運蓋好之前,
1. 官方的區段徵收, 政府給的補償/回饋低, 是下下之選
2. 自辦重劃, 需要籌資金或找建商/財團, 但土地價值未完全開發, 自籌資金/銀行貸款壓力大, 建商/財團未必有利可圖, 風險相對較大, 所以參與興趣不高.

捷運蓋好之後, 土地整體價值翻漲, 什麼都好了, 到時候自辦重劃要資金沒壓力, 建商/財團合作意願高, 地主選擇性大, 百利無一害, 賺更多, 賺很大...

捷運這種大型公共建設,  要怎麼蓋才不會增加土地價值????
會影響到土地價值己經不是新聞, 說政府炒地皮根本是欲加之罪.

講白了就是政府/地主/財團三方在爭利而以.

地土們不想炒地皮??? 這讓大家自由心證, 個人認為是天大的笑話.

地主們想炒地皮、為了爭利, 就把一個很多人期待的建設污名化, 妨礙建設順利推展, 這種損人利己的心態才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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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10-28 13:02:58 |只看該作者
Dora貓 發表於 2016-10-27 15:23
你以為北大這邊地很便宜哦?

實際上政府給的少到靠北好嗎?

沒有這些預期的開發,一坪十幾萬的農地?開玩笑吧。

那些地主也是要炒,而且是要的更多。
他們要的是【不要任何犧牲,利益全部歸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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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10-28 13:43:13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Dora貓 於 2016-10-28 13:55 編輯
wgtzeng 發表於 2016-10-28 13:02
沒有這些預期的開發,一坪十幾萬的農地?開玩笑吧。

那些地主也是要炒,而且是要的更多。


炒不炒一回事,市價就是這樣個樣子
有人以為拿公告現值徵收,就以為是市價了
絲毫不知價差差了多少倍

我只是跳出來教育這位無知又愛放話的人

另外你要提地主炒地,要爭利益?
難道換個立場今天你本來能夠賣一億的地
差額好幾千萬你會願意嗎?會嗎? 

地主本身有地又不違法,他自己的地要求市價徵收是有錯嗎?
他是那種故意卡的釘子戶嗎? 目前種種跡象就不是呀
只是他要賺到他應得的很困難嗎?

至於說增值是政府公共建設所帶動的,這點沒話講
但土地增值稅繳了就是符合政府所擬定的策略拉~~
講的好像這些地主不用繳或沒繳稅一樣

不要把地主打成貪婪,這ˋ是是他們本來就應得的利益
如果今天一間兩千萬房子,政府徵收兩百萬你會乖乖吞嗎?
不會就閉嘴,這種標準犧牲別人無所謂死好,自己有利益就好的人看太多了。
都是這ˋ種嘴臉
『北大王小陳』U質鄉民仲介兼北大生活觀察家,不想聽廢話找我就對了。 0977-115-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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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10-28 13:54:22 |只看該作者
LesterWu 發表於 2016-10-28 12:45
麥仔園的地主如果真的不想開發, 想要好好種菜種田, 維持好山好水50年不變, 而非違建工廠越來越多, 一堆會污 ...

汙名化地主呀?!


地主很單純的

用遠低於市價徵收,再拿去轉賣給建商這種爛招

當初北大特區就是這樣子嚕!

炒地皮也沒違法,人家有地是他有本事



好像你房子在這幾年漲價,未來在銷售的時候你會用當時購屋成本+折舊下去賣

當初買一千,現在市值兩千,政府徵收五百,你會願意嗎?

漲價歸公你會願意嗎? 當初孫中山都做不到了,現在又要逼地主吞下去

如果不願意這就是典型換個位子換個腦袋而已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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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10-28 13:57:04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wgtzeng 於 2016-10-28 17:29 編輯
Dora貓 發表於 2016-10-28 13:43
炒不炒一回事,市價就是這樣個樣子
有人以為拿公告現值徵收,就以為是市價了
絲毫不知價差差了多少倍


你是在危言聳聽,胡説八道,什麽上億對幾百萬,市價對公告地價,兩千萬變兩百萬....
極盡扭曲之能事。

就區段徵收,照比例分配,有誰要地主犧牲,
現在是40%,但是地主希望【提高土地分回比例】。

你自己小人之心,還自以爲是正義的代言人,想要教訓別人,省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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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10-28 14:00:10 |只看該作者
LesterWu 發表於 2016-10-28 12:45
麥仔園的地主如果真的不想開發, 想要好好種菜種田, 維持好山好水50年不變, 而非違建工廠越來越多, 一堆會污 ...

麥仔園的開發跟公辨都更、自辨都更無關
跟前面康康大說的區段徵收、自辦重劃才有關

「都市更新」是依據「都市更新條例」,對建物實施重建、整建或維護措施。
「都市更新」通常指的是老舊建物

「市地重劃」是依據「平均地權條例」
「區段徵收」是依據「土地徵收條例」

二者才是針對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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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wgtzeng 於 2016-10-28 14:59 編輯
Dora貓 發表於 2016-10-28 13:54
汙名化地主呀?!


很多地主都是馬後炮。

當初北大特區的地都沒人要,房子也沒人要,現在漲了,才要翻案,才説被騙,被欺負。

如果當初如果選擇【領回抵價地】不要賣,或【把領的錢投資到北大的土地上】,現在都是億萬富豪了,

當初不看好,沒那眼光,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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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ra貓 發表於 2016-10-28 13:43
炒不炒一回事,市價就是這樣個樣子
有人以為拿公告現值徵收,就以為是市價了
絲毫不知價差差了多少倍

這位先生當然已賣房子可能你比較專業
但請先看清楚我的陳述好嗎?
不要自以為好像很厲害呢
我所謂的市價徵收:2012年9月1日起,土地徵收將改採「市價」徵收,只要是在今年7月15日後公告的土地徵收案,都可適用新制。以近期正在進行的「新莊北側知識產業園區區段徵收區」為例,新制的徵收價格,可能是舊制的2倍以上,對民眾權益大有提升。

內政部今年初陸續修改《土地徵收條例》相關配套子法,其中針對第30條土地徵收補助辦法,將原定「公告土地現值加成補償」修正為「按市價補償」,將在9月1日起正式實施。中華民國不動產估價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陳諶表示,過去因政府採公告現值加成的補償價格偏低,改由市價補償後,可適度解決問題,提升民眾的權益,較公平。

而且並不是你說的差這麼多好嗎?
如果你認為差這麼多,那真的跟你買房子要小心呢
因為你可能會搞錯客戶的權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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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康康 於 2016-10-28 15:36 編輯
Dora貓 發表於 2016-10-28 13:54
汙名化地主呀?!


其實如果談北大特區(1991年公告實施尤縣長1989-1997)

北大特區是一個區段徵收案

北大特區總開發面積為

185.53公頃,其中包括私有土地141.43662公頃、公有土地37.613457公頃、未登記土地6.479923公頃。

而土地使用計畫59%是公共設施,餘為機關用地及可建築住宅、商業用地。

這樣來看原始地主分回約40%的可建築用地或是抵價款是正常的

1999年(蘇縣長1997-2005)開始標售標售成績很差

2000-2001年標售案數字是0

一直到2003年前簡單說當時的台北縣政府是虧錢的

2003年送內政部提高容積獎勵通過

其實還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是縣府當年編列了2500萬捷運三鶯線的相關規劃費用,馬上標售脫標率就提高了

看來捷運這招大家都用的不錯

(提高容積造成了什麼事情就不多談了)

標售案件到2005年有約80筆土地

最貴的土地一平方公尺74,000元換算一坪244,628元,地點是學勤路上商業區,他的容積是828%(原本的獎勵上限是480%)

上面這些是先對北大特區的沿革說了一下

想表達的是一個區段徵收案不是單獨的把地主的土地低價買進然後高價賣給建商

買了重劃前100坪的土地,可能可以換回40坪的抵價地(可建築用地)

所以如果現在一坪120,000元的農地換算成換回的抵價地成本應該是一坪300,000元

依現在的行情來看300,000不算貴,但是不知道要等多久

如果原地主現在他不賣土地,保留到區段徵收是可以優先選擇分配土地或是領取抵價地的,但是也不知道要等多久

徵收的價格高代表區段徵收的成本高,將來原地主用抵價款換回抵價地的價值也是相對的高

所以說想要換回土地的地主徵收價高或低都只是權值的計算

但是對零星土地的地主來說就有差別了

其實新市鎮是對抑制房價有相對的幫助,大家想想看如果沒有北大特區

北大特區這些人擠回原本的居住地,對當地房子的供需會產生哪種的效應

交通建設很重要,如果能輕易地借由大眾交通系統,到上班的都會區

都會區的需求就會比較少一點,也可以提高都會區周邊的繁榮以地方稅收來說也有幫助(地價稅與房屋稅是地方稅)

說了這樣多  只是想表達不一定是誰低價買高價賣

地主也不一定吃虧

如果政府低價買低價賣才有問題

以上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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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 + 3 你不要這麼專業好不好!
js22020 + 2 中肯!
宏都拉斯 + 1 你不要這麼專業好不好!
hui_ching + 2 讚!長知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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