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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新聞] 自行車事故 交局盼納入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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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發表於 2011-2-23 08:01:41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7 A, N2 ^  a8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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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陳志豪、蔡惠萍/台北報導】 2011.02.23 02:04 am , X7 \. p7 ^" ^0 K0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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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車事故時有所聞,但多半是車主雙方私下和解,為了讓車主更能釐清責任歸屬,北市交通局將建議交通部,修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以及覆議作業辦法等相關配套,將慢車納入行車事故鑑定及覆議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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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交通大隊事故處理組長陳蒼茂表示,自行車最常見的事故,包括未注意前車狀況、未依規定讓車、違反號誌管制等,自行車與自行車發生事故,車主通常會報警處理,員警同樣會於現場製作初步事故分析表,讓雙方作為責任歸屬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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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 y+ k: [( Y9 ^但若自行車車主不滿意結果,無法比照汽、機車續向車鑑會申請鑑定,雙方車主若堅拒和解,只能告上法院,最後多半還是會選擇認賠私下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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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指出,根據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及覆議作業辦法第3條規定,慢車與慢車、慢車與行人事故案件,不予受理鑑定,只要刪除該條文,自行車可望也能納入鑑定規範。$ {8 B1 d" w+ Y, B+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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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交通局強調,在修法之前仍有諸多配套必須完成,例如自行車的使用及安全配備尚未有具體法規予以規範,自行車行駛的道路設施與路權也有疏漏之處,不周延之處,都應該增刪修相關法規,否則在鑑定時,仍會缺乏引用依據,依舊造成困擾。0 F1 l4 b2 ^(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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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北市交通局建議將慢車也納入行車事故鑑定範圍,交通部表示,「樂觀其成」,但由於牽涉到相關法規的規定,例如道安規則中,有關自行車路權部分,都須一併修正完備後,才能開放自行車事故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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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0 ?( {% @9 w: ~& _' L此外,交通部也將函請各縣市政府提出修正意見,請台北市彙整意見後再報給交通部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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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2 c5 r( z% X% O/ C# Y【2011/02/23 聯合報】@ http://udn.com/0 u2 H7 E! m+ C# j7 ^" X8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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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女人宣言: 女人的美麗,來自愛自己的心,不戴面具,也超有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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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23 10:23:41 |只看該作者
會不會以後腳踏車也要掛牌繳稅啊
仁者無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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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23 10:52:30 |只看該作者
記得小時候,腳踏車也是要掛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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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U6 v% Z# ?! ~! L" G8 s0 w/ S也是要繳稅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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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2-23 16:30:31 |只看該作者
以前牛車都要駕照了~~* h- c. F3 R$ u
自行車.....剛好而已啦,誰叫政府現在欠很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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