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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閒聊] 到處遇到菸蟲真的很討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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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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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發表於 2015-5-6 16:28:45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開車時空氣好我都會開一點窗透透氣, 但每次遇到這種在你前面開車搖下車窗抽菸的, 突然讓你吸了一口二手菸真的很肚爛, 因為菸味已經飄進來, 這時要關窗也不是, 開窗也不是, 很多抽菸的不只彈菸灰而已, 還會若無其事的把菸尾放掉.  你要爽可以, 關起門窗來你自己吸早點死算了, 還做孽害到無辜的人.
: z* ~9 N0 G  }, s4 x7 e5 U1 J+ Z) X. |% r( a: d5 `* S
管你馬路上抽, 公園抽, 加油站抽, 公共場所抽, 請大家不要姑息, 就給他檢舉.
# k" F4 V- q- e) L% |: V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通過罰責, 我一定讓你接罰單比吸菸更爽.9 t" i$ _7 v" \- j' m4 d- x

; A$ p& @6 p1 p# O) g+ Y, Z, R0 M# R收發文號: 北市警內分交字 第104XXXXXX00號- {# S) j4 V  n- H0 f
信件編號: 201504XXXXX
9 J: O; u3 X& g( K檢舉日期: 2015-04-14
9 X1 U) x7 ~- H: T& Q+ ^' V檢舉內容: 道路上抽菸引起人不適及道路上彈菸灰
: E' L) G0 j/ |8 G8 z, B, |回覆機關: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3 p. X# H; V+ n0 _' c5 u0 G8 a
處理情形:
0 }0 ^* d5 @! U9 t! G+ t& ^親愛的網路朋友您好: 您於2015年04月14日向本分局檢舉之交通違規案件,經派人深入查處,謹說明如下: 有關您檢舉811X-XX號車輛於本轄道路涉交通違規案,立法院雖已三讀通過該交通違規,惟尚未正式實施,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尚未針對駕駛人吸菸有相關處罰罰則,本分局暫無法據以查處製單舉發;對您關懷本市交通市政等問題,特致謝忱,如有說明未及之處,謹致歉意。檢附「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人民陳情案件處理情形滿意度調查表」1份,惠請撥冗填寫,您的相關意見將作為本府提升人民陳情案件服務品質之參考。如對以上答復內容尚有疑義,歡迎來電洽查承辦人:陳XX(聯絡電話:02-27900505轉XXXX),謝謝您來信與指教,並祝您平 安 順 心 萬 事 如 意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 分局長張夢麟 敬啟! q9 M3 ~# y) y%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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