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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子教養] 送國一女上學過馬路車禍 母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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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9 16:11:05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本文章最後由 veri 於 2015-1-9 16:13 編輯 . p7 X8 ]/ W* L9 `4 H! I

$ k9 H& i% O2 x: L, S8 K2015-01-08 聯合報 記者王燕華/宜蘭縣報導
0 o& \/ n4 Z  g2 l+ t$ O! T
* J6 Y5 k7 }3 W( A家長送孩子上學、過馬路,萬一發生事故,家長可能要負刑責;宜蘭、台東各有這樣案例,讓兒女穿越馬路受傷、死亡的母親,都被依過失傷害及致死罪嫌起訴。6 C% H6 q5 D3 r  Y
被依過失傷害罪起訴的陳姓婦人住宜蘭頭城鎮,前年底她開車送十三歲讀國一的女兒上學,將車臨停在學校對面,讓女兒下車過馬路。女兒違規穿越馬路時被閃避不及的吳姓機車騎士撞上,女兒倒地臀部瘀青,吳也摔傷。
7 h8 H$ `4 |! F6 K, P
+ n* n3 ?0 F. A陳婦以女兒被撞傷為由,控告吳過失傷害,但宜蘭地院認為女童六天後才就醫,難認和車禍有關,上月初判吳無罪,駁回附帶民事賠償之訴。
# |  k+ c: @/ M& S, j& o- m9 F. u* @  s# D/ h
法院審理期間,雙方申請行車事故鑑定,鑑定意見指陳婦疏縱未滿十四歲女兒擅自穿越車道,且未依規走行人穿越道是肇事主因,吳未減速是次因,吳因此反控陳婦過失傷害。
3 P! ~) v* p+ ?9 F* p& `, o) e; U9 R! b
宜蘭檢方再向公路總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覆議會申請覆議,結果仍認為女童穿越道路時未注意左右來車為肇事主因,且陳婦也有責任。
. b5 H5 h# M/ t! d' }% W- @( y* h5 H5 @# k- H0 B) M
檢方指出,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三九條規定父母「不得疏縱未滿十四歲之人擅自穿越車道」,當時陳婦應可迴車到校門口,讓女童在校門口下車,陳婦若多開一段路或陪女兒走行穿線過馬路,應能避免車禍,陳婦應注意卻未注意、該避免卻沒避免,將她起訴。
; ], D% A0 h; x  H: i- d6 z$ I, M2 E$ U8 M/ {0 k: H
台東縣曾有婦人帶一歲男嬰訪友,未注意幼子獨自闖馬路被撞死,地院將肇事駕駛及男童母親都依過失致死罪判刑五個月,緩刑兩年。
+ e6 ^0 b7 ^3 ^1 J- y1 F
2 W$ g2 a0 M% h  c台東地院認為,車禍肇因於幼童母親疏於注意,讓幼兒獨自穿越道路肇生事端,過失明確,行車事故鑑定意見書也直指是男童母親疏縱。
, Q7 @, A+ v% {8 P* C
$ I# S1 Y* L1 h" s0 O& L5 r宜縣警交通隊長劉全原提醒,應接送到學童接送區,或至少在有號誌、行穿線的路段,護送孩子穿越馬路,以及有導護志工管制交通的路段,確保孩童安全
6 I9 R( f' D& y& _' Khttp://udn.com/news/story/7321/6287280 B0 e5 e0 P&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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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00:34:55 |只看該作者
所以未滿14歲不能自己過馬路,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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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01:16:46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wendyliang 於 2015-1-10 01:26 編輯
- {7 J6 r4 [* R; p% G3 }' e' T1 @; x# W0 Y4 b4 `- u

- o8 n8 y9 M9 t7 _% w
1 N1 H4 V) Z0 a. K# g今天另一篇報導http://news.ftv.com.tw/NewsConte ... mp;sno=2015108N03M1, @& Q6 m+ _" u$ F  [# ^6 O/ P5 s
法院審理後,認為媽媽沒有盡到監督責任,讓女兒單獨過馬路,才釀成意外,因此依交通事故處罰條例139條....: B: ?. L- U7 x, a! H/ d# u

% n4 Z" X+ F+ g7 `2 P( M8 {8 E) v/ d2 H8 [& N
應該是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139條讓14歲以下女兒單獨闖馬路,不曉得記者是不是不用心,還是誤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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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08:01:25 |只看該作者
yl1626 發表於 2015-1-10 00:34 8 N* Y1 ~/ Y- z8 g( {: f
所以未滿14歲不能自己過馬路,是這樣嗎?

8 g+ ]9 j' X! x. S% [那要看是從那裏過馬路,人行道當然可以,$ o5 b- g! U2 s( F% u4 a

/ A  h$ |  q' H直接穿越,父母當然要付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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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18:49:27 |只看該作者
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菜鳥提問   家族與社團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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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20:17:15 |只看該作者
成功不必在我 發表於 2015-1-10 18:49 1 l0 ]8 c9 ]! V- W% ?7 Q# e
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
8 l' c( z$ D9 R8 H; ~
訓練自己小孩不走人行道害別人發生車禍,9 H0 G: ^" ~; K

, v) E6 [! W( ]8 P. z* @* [+ G3 d作為父母的不負點責任說的過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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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l1626 發表於 2015-1-10 00:34 + o1 C& Y8 |8 `% q
所以未滿14歲不能自己過馬路,是這樣嗎?

# A+ p' F5 o- }5 j請參考報導中最後一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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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不必在我 發表於 2015-1-10 18:49 2 }: t* Y9 l! m* }
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

2 J+ Q) S! \& N; N+ g) s+ p  Y1 u2 g請參考報導中最後一段文字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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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不必在我 發表於 2015-1-10 18:49 6 A2 _0 N4 z: `7 X6 N
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
" o2 J. a; t7 G1 k
可以訓練他們過馬路要走斑馬線
& l- d2 L, R0 q- R+ F& k訓練的不好才要負責, C2 W9 Y: F& }+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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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1 02:13:32 |只看該作者
成功不必在我 發表於 2015-1-10 18:49
% T3 G, x# z# o6 l% f+ a% v$ b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

# x4 m8 _- t8 o* f5 s是啊,這是我的疑問!- R) ]  c" d; N; o0 L, Z
從家走到學校不是每個路口都有志工媽媽導護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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