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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子教養] 送國一女上學過馬路車禍 母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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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9 16:11:05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本文章最後由 veri 於 2015-1-9 16:13 編輯
- g* _, V& I' h& ~8 v% [7 R" |3 g! }, ?5 E
2015-01-08 聯合報 記者王燕華/宜蘭縣報導0 Z" u( q3 s: E' H
) T8 |- P; \! o& d  D
家長送孩子上學、過馬路,萬一發生事故,家長可能要負刑責;宜蘭、台東各有這樣案例,讓兒女穿越馬路受傷、死亡的母親,都被依過失傷害及致死罪嫌起訴。3 i5 C8 V) F% I) v* ]
被依過失傷害罪起訴的陳姓婦人住宜蘭頭城鎮,前年底她開車送十三歲讀國一的女兒上學,將車臨停在學校對面,讓女兒下車過馬路。女兒違規穿越馬路時被閃避不及的吳姓機車騎士撞上,女兒倒地臀部瘀青,吳也摔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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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婦以女兒被撞傷為由,控告吳過失傷害,但宜蘭地院認為女童六天後才就醫,難認和車禍有關,上月初判吳無罪,駁回附帶民事賠償之訴。4 e" T. ]4 V1 q) I" {# L$ y" w
" a) L) B- J+ p1 K5 C$ ?* Q7 y, b
法院審理期間,雙方申請行車事故鑑定,鑑定意見指陳婦疏縱未滿十四歲女兒擅自穿越車道,且未依規走行人穿越道是肇事主因,吳未減速是次因,吳因此反控陳婦過失傷害。
; Y3 p. u5 H5 t; G+ U0 z+ D9 |8 G0 @0 Z( [! ^( k
宜蘭檢方再向公路總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覆議會申請覆議,結果仍認為女童穿越道路時未注意左右來車為肇事主因,且陳婦也有責任。
- B4 a: g, T+ T/ D* U( @- {( |  m* U. F' O& j' X
檢方指出,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三九條規定父母「不得疏縱未滿十四歲之人擅自穿越車道」,當時陳婦應可迴車到校門口,讓女童在校門口下車,陳婦若多開一段路或陪女兒走行穿線過馬路,應能避免車禍,陳婦應注意卻未注意、該避免卻沒避免,將她起訴。
# p" S0 O4 w/ u9 C6 ^) G9 P* x6 X( N! t% A. M& W1 d! K
台東縣曾有婦人帶一歲男嬰訪友,未注意幼子獨自闖馬路被撞死,地院將肇事駕駛及男童母親都依過失致死罪判刑五個月,緩刑兩年。
- _1 \( ~( v, a  O9 T7 `7 P6 [) n4 L; o2 r, H9 c6 p# l
台東地院認為,車禍肇因於幼童母親疏於注意,讓幼兒獨自穿越道路肇生事端,過失明確,行車事故鑑定意見書也直指是男童母親疏縱。) [; P! Y. Y* e+ A
& r, p* O/ x) @2 ^9 s9 M! @
宜縣警交通隊長劉全原提醒,應接送到學童接送區,或至少在有號誌、行穿線的路段,護送孩子穿越馬路,以及有導護志工管制交通的路段,確保孩童安全7 F: }. t& f6 ?  @% H9 Q9 g; K
http://udn.com/news/story/7321/628728. r$ Z+ o3 l) o# a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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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00:34:55 |只看該作者
所以未滿14歲不能自己過馬路,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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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01:16:46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wendyliang 於 2015-1-10 01:26 編輯
: \& o5 m9 R0 R* j
  ^3 w: G5 ^6 j; e) x5 Y! v- S3 i; w6 @
- H# f9 K# E3 B5 H  v
今天另一篇報導http://news.ftv.com.tw/NewsConte ... mp;sno=2015108N03M15 ?6 y8 T. W& c
法院審理後,認為媽媽沒有盡到監督責任,讓女兒單獨過馬路,才釀成意外,因此依交通事故處罰條例139條....6 H0 a9 c6 \6 E' \8 O# C; Z  V

/ i/ z- l# ?8 J0 t7 F! u0 e8 X" i+ C( X. o
應該是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139條讓14歲以下女兒單獨闖馬路,不曉得記者是不是不用心,還是誤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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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08:01:25 |只看該作者
yl1626 發表於 2015-1-10 00:34   ]" X2 T( D  z% F
所以未滿14歲不能自己過馬路,是這樣嗎?

6 I" w/ K; {. p6 B/ @那要看是從那裏過馬路,人行道當然可以,
  L1 F- [; \% Y( G/ G: [" Q5 _" }) K7 Y! n
直接穿越,父母當然要付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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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18:49:27 |只看該作者
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菜鳥提問   家族與社團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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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20:17:15 |只看該作者
成功不必在我 發表於 2015-1-10 18:49
5 x5 t$ X8 K7 ^: Q% Q; {$ v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
: J2 K# b3 H( ?; W
訓練自己小孩不走人行道害別人發生車禍,# s! m0 T$ t" c% s9 a5 z; W8 l
  K( b# a1 x  R4 _3 Y2 O
作為父母的不負點責任說的過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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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21:27:22 |只看該作者
yl1626 發表於 2015-1-10 00:34 + b; x, A* ~) |* o: q! o) l% A
所以未滿14歲不能自己過馬路,是這樣嗎?

- W4 B& ]& S: _* w4 |; O: [請參考報導中最後一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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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不必在我 發表於 2015-1-10 18:49 ) t# `4 a4 h) U2 ]$ r( _: V* O8 q# B) {
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

1 T+ v3 Z* q& f$ r# A. x* j6 z請參考報導中最後一段文字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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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21:54:55 |只看該作者
成功不必在我 發表於 2015-1-10 18:49
1 M. S7 @2 }6 g. a+ }3 b7 y# M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
! M5 o) O6 y" t. `
可以訓練他們過馬路要走斑馬線  W8 \- {# R8 r7 l
訓練的不好才要負責% D$ t. |. z2 v. L' f0 Y6 `#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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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不必在我 發表於 2015-1-10 18:49 4 D# r$ n8 @/ {) f; Y! \
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
2 q% Z: Z) ^8 T3 L7 J& A
是啊,這是我的疑問!
! k4 K& N) E) ^/ Z9 Y) Q從家走到學校不是每個路口都有志工媽媽導護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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