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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子教養] 送國一女上學過馬路車禍 母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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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9 16:11:05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本文章最後由 veri 於 2015-1-9 16:13 編輯
" a. K; z. C/ L( i0 b& O2 ]- L2 O, e: ~9 ~# [( S
2015-01-08 聯合報 記者王燕華/宜蘭縣報導& N$ d" [4 `1 u/ H5 }1 e& l* s

1 Y0 T/ Y- g2 Q7 b( N家長送孩子上學、過馬路,萬一發生事故,家長可能要負刑責;宜蘭、台東各有這樣案例,讓兒女穿越馬路受傷、死亡的母親,都被依過失傷害及致死罪嫌起訴。+ z" g6 E% K7 i# _  I- S$ d
被依過失傷害罪起訴的陳姓婦人住宜蘭頭城鎮,前年底她開車送十三歲讀國一的女兒上學,將車臨停在學校對面,讓女兒下車過馬路。女兒違規穿越馬路時被閃避不及的吳姓機車騎士撞上,女兒倒地臀部瘀青,吳也摔傷。0 w+ i. O- S  s
+ s! r) g: r) G7 k# k2 n/ J( E
陳婦以女兒被撞傷為由,控告吳過失傷害,但宜蘭地院認為女童六天後才就醫,難認和車禍有關,上月初判吳無罪,駁回附帶民事賠償之訴。8 ~$ y+ U) F+ a! V$ s
# ?! k' \) q0 T/ c. N6 V
法院審理期間,雙方申請行車事故鑑定,鑑定意見指陳婦疏縱未滿十四歲女兒擅自穿越車道,且未依規走行人穿越道是肇事主因,吳未減速是次因,吳因此反控陳婦過失傷害。
/ i& g7 ?# D/ @& [2 k
" r$ b. Q' L* m2 ?% R8 Q3 f宜蘭檢方再向公路總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覆議會申請覆議,結果仍認為女童穿越道路時未注意左右來車為肇事主因,且陳婦也有責任。
* d3 f6 D0 F. \+ ]' x( s2 r- u' M* L
檢方指出,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三九條規定父母「不得疏縱未滿十四歲之人擅自穿越車道」,當時陳婦應可迴車到校門口,讓女童在校門口下車,陳婦若多開一段路或陪女兒走行穿線過馬路,應能避免車禍,陳婦應注意卻未注意、該避免卻沒避免,將她起訴。
% n, k& S0 E, q/ a+ s" I2 X8 X' |% m2 |4 }0 Y6 n/ }
台東縣曾有婦人帶一歲男嬰訪友,未注意幼子獨自闖馬路被撞死,地院將肇事駕駛及男童母親都依過失致死罪判刑五個月,緩刑兩年。" x4 P, e4 c' k

, q9 C/ v0 k2 p( [& ~& I" N2 i" M7 v+ K( b台東地院認為,車禍肇因於幼童母親疏於注意,讓幼兒獨自穿越道路肇生事端,過失明確,行車事故鑑定意見書也直指是男童母親疏縱。. n9 a7 W. O2 e& Y  O

0 _( ?$ H3 @' q: L7 D! i宜縣警交通隊長劉全原提醒,應接送到學童接送區,或至少在有號誌、行穿線的路段,護送孩子穿越馬路,以及有導護志工管制交通的路段,確保孩童安全2 Q1 |) p  f6 I
http://udn.com/news/story/7321/628728
: f; P" \/ k* W# X" v, U& 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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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00:34:55 |只看該作者
所以未滿14歲不能自己過馬路,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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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01:16:46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wendyliang 於 2015-1-10 01:26 編輯 " h. S2 g" `7 H/ {6 H' t( y

6 S+ [6 z5 ~( E2 h
3 D; j0 Q9 x: q7 [# R' [1 r; q  l
今天另一篇報導http://news.ftv.com.tw/NewsConte ... mp;sno=2015108N03M1
$ r. j0 r  i! h+ r" |6 @法院審理後,認為媽媽沒有盡到監督責任,讓女兒單獨過馬路,才釀成意外,因此依交通事故處罰條例139條....( C6 K2 _- T% K1 P9 S" e

" t' E2 }7 d4 Z, `) m$ j# t
/ v7 v  l$ o/ b2 U* E# c% m. N: a應該是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139條讓14歲以下女兒單獨闖馬路,不曉得記者是不是不用心,還是誤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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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08:01:25 |只看該作者
yl1626 發表於 2015-1-10 00:34 7 g% @  T, C; L2 o1 P
所以未滿14歲不能自己過馬路,是這樣嗎?

8 n) [( Q% d% p0 |, `  X9 M那要看是從那裏過馬路,人行道當然可以,
$ |5 M8 N4 p8 @* E: ^$ U
$ K) M+ d* o, q. k/ m直接穿越,父母當然要付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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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18:49:27 |只看該作者
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菜鳥提問   家族與社團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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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20:17:15 |只看該作者
成功不必在我 發表於 2015-1-10 18:49 8 n5 U8 n( |+ e2 \/ S% L
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

0 `. c! q6 ]+ ~# W+ z' U訓練自己小孩不走人行道害別人發生車禍,
: T- S- ^) C4 T( f+ ], t2 P0 h0 {7 g9 ?
作為父母的不負點責任說的過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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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21:27:22 |只看該作者
yl1626 發表於 2015-1-10 00:34
& U' a" J5 [& v  A4 {所以未滿14歲不能自己過馬路,是這樣嗎?

0 X. T9 q1 d. N2 k請參考報導中最後一段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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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21:28:12 |只看該作者
成功不必在我 發表於 2015-1-10 18:49
( [4 H- C# B4 w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

; x+ S$ X! l/ K% L# ^) \' V請參考報導中最後一段文字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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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10 21:54:55 |只看該作者
成功不必在我 發表於 2015-1-10 18:49
5 y( i/ w# a% P% v- \6 z( J! z2 t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
6 @8 }- D/ u  W  g+ L4 s
可以訓練他們過馬路要走斑馬線
6 T6 n2 n  v; K8 d7 f( w訓練的不好才要負責
. c$ @5 E4 G/ J" H6 c# {,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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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不必在我 發表於 2015-1-10 18:49 6 [3 M0 R  y- F5 x! U2 H- s& r% g
現在才知道~原來國中二年級以下小朋友,還不能訓練他(她)們自己走路上學? ...
( w. ~6 n/ G% ^9 r
是啊,這是我的疑問!) \( P" D7 E$ j1 D. v1 v* t
從家走到學校不是每個路口都有志工媽媽導護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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