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eta 愛北大論壇

 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查看: 782|回覆: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綜合新聞] 盜用溢波上網 最高5年刑期

[複製鏈接]

80

主題

15

好友

1219

積分

高中生

Rank: 5Rank: 5

文章
203
在線時間
269 小時
回到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10-12-27 12:46:21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台灣無線網路基地台普遍,不少網友貪圖小利,擅自盜接「溢波」上網,殊不知,此舉已違法,台北地檢署今年1月間即起訴國內首件盜用無線網路「溢波」案。8 M5 d, l& ~' G, y
+ `* q: Q* }2 m% z; F' R3 Z
北檢去年間偵辦1起網路駭客案時,發覺從事網路拍賣電腦設備的姚姓男子,涉嫌在台北市住處以筆記型電腦中的無線網卡盜接鄰居未加密無線網路上網,姚顯然不知此舉已違法,到案時還一臉茫然,難以置信恐有牢獄之災。
* S: V) r7 \# R1 U; k- o+ q  a1 Y) @3 }3 y1 W; x+ l
檢方指出,擅用他人未加密的無線網路基地台溢波,已違反電信法,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50萬元罰金。
2 h. k, B- U% y: o# n, x8 i4 x# o7 A& {) [) _
不過,檢方也表示,無線網路基地台溢波被盜用,若對方只是使用來一般上網,使用頻寬相當有限,被害人很難查覺。+ ~  ]9 i5 m! ]* E6 ?

, }) }" r# q+ B4 d  I: j6 U不過,若盜接者用來使用下載影片等需要大頻寬時,網路速度會被拖慢,被害人即可知悉有入侵者。9 U# C, h8 K% t0 I9 P
(自由時報記者林慶川)2010-12-26
- i2 F- i7 ^/ [! @* V$ c
; Y' L( g" y5 E
您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文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是以即時上傳留言的方式運作,一切留言內容只代表發言者個人意見,非本論壇之立場,本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由於本論壇是以「即時留言」運作方式,所以無法完全監察所有留言內容,若您發現有某篇留言可能有問題,請通知本站管理員處理。

Copyright © 2009~2020 iBeta 愛北大. 保留一切權利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