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eta 愛北大論壇

 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查看: 702|回覆: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圖文轉載] 安胎、家庭照顧假 不影響全勤、考績

[複製鏈接]

78

主題

55

好友

3444

積分

碩士班

Rank: 7Rank: 7Rank: 7

文章
937
在線時間
1868 小時
回到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10-12-22 16:09:36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更新日期:2010/12/22 04:11 〔自由時報記者邱燕玲/台北報導〕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正案」,未來請安胎假與家庭照顧假,都不再影響全勤紀錄或年度考績;同時,家庭照顧假也擴大適用範圍,不論受雇公司大小,所有受雇者都可享有每年七天的家庭照顧假。
  K0 x' l3 u9 r/ P- D2 D4 S/ w" c. z/ J5 m; R

) s' @5 j. ^2 M9 @! m- J/ Y& o勞委會在今年五月四日修改勞工請假規則,將懷孕期間須安胎休養者,其休養期間以住院傷病假計算。但民進黨立委黃淑英認為,「生育」與「生病」不同,若只在勞工請假規則中納入病假計算,則懷孕勞工一旦因為安胎需要而請病假,就會影響考績、全勤。
9 K$ P% r2 s9 Z5 G7 y1 E; g' \; K$ W  h- h' I0 q: c* e' I

( }1 K) t0 E- Z7 L9 O, b9 D( n黃淑英因此提案修正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五條,讓須安胎者休養期間的請假及薪資計算,可以適用該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薪資比照病假可領半薪,雇主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或其他不利處分。" d# ]) y7 j+ w9 B/ i
0 R- K9 p) d7 U. v
3 a+ y0 ~, b, P. d* O
另外,過去明訂只有「受雇於雇用五人以上雇主之受雇者」,每年最多可請七天的「家庭照顧假」,比照一般事假不發薪資。
  C/ G1 @7 x, G' L- Z: L8 k
- i0 B% P% J! Z# S' q( c! U3 w! M) ?1 W2 `) P$ L
昨日修法也三讀通過,不論公司大小,所有受雇者皆可依法請「家庭照顧假」。$ m% y3 ^2 U- x( q+ f6 m( p

1 A3 W* i* t; M- _0 R6 ^$ V
您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文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是以即時上傳留言的方式運作,一切留言內容只代表發言者個人意見,非本論壇之立場,本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由於本論壇是以「即時留言」運作方式,所以無法完全監察所有留言內容,若您發現有某篇留言可能有問題,請通知本站管理員處理。

Copyright © 2009~2020 iBeta 愛北大. 保留一切權利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