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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新聞] 89歲走不了天橋…被撞死沒國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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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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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發表於 2010-11-25 09:17:26 |只看該作者 |新文章置後
       89歲李姓老翁沒有走陸橋,直接穿越路面,被對向來車撞死,家屬認為,李翁年邁無法行走陸橋,附近又沒有行人穿越道,要求賠償681萬3865元,板橋地院認為,車禍發生與行人穿越道的設置,並無因果關係,駁回告訴,此案仍可上訴。* y+ w/ V' M. w% P/ R/ N- w# k

6 h/ }+ x3 U- ^' D  w       李翁的太太昨天很不服氣地說,台北縣新店市中正路、北新路口只有天橋沒有斑馬線,教坐輪椅、推娃娃車的如何過馬路?第一區養護工程處表示,事故路口交通極為繁忙,為顧及行人安全及行車順暢,才沒有設置行人穿越道,又已設置警示標誌,李翁仍強行通過才導致意外。
7 U. r! W1 d1 @) I( j
- f) v0 f0 j- X7 M! B0 I: r       判決書指出,去年7月1日上午9時許,李翁過馬路時,沒有爬上陸橋直接穿越路口,遭陳姓駕駛撞擊後倒地死亡。
, N  n; g6 k$ U$ U4 M; p
6 Y6 A3 c5 o8 b* x8 K* g       李翁家屬當時提告認為,該路口只有人行陸橋,200公尺內沒有行人穿越道,也沒有俗稱「小綠人」的交通號誌來控管,第一區養護工程處設置公共設施明顯有缺失,因此須賠償248萬0533元給李妻,及各賠償216萬6666元給李翁2子。1 |$ ]3 N" D- ]0 I+ ~" W- j

+ a& q0 L) t2 N; W. `$ F       法官認為,李翁沒有坐輪椅,平時有練氣功、耳聰目明,還可以在住家公園繞行一圈,只有重聽及心律不整,如果李翁真不能走上天橋,還可以繞道,但他仍違規闖越馬路,才導致意外發生,且依法在人車擁擠之處,本來就該設置天橋或地下道,並非行人穿越道,判決駁回告訴。# n1 N4 j0 j5 v( q9 A' g

; ^; g9 U* m( j8 T7 P〔自由時報:記者王定傳、王述宏/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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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發
發表於 2010-11-25 09:22:36 |只看該作者
年紀大了腳力不好
' A; h; H& k+ I5 K
8 B1 w: u9 L/ A哪還能繞到過街,真是強人所難
3 w4 x/ T/ G) b9 k5 o9 w  w+ q2 R: `9 \% m! d$ w* J+ Q
過馬路還是要小心.....
天氣變化真快,注意保暖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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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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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1-25 09:44:48 |只看該作者
呵 明知馬路危險.. 明知老人行為能力有限 卻放任他趴趴走. {# d+ T( ]. S, o3 P# \
* ?/ R- k; f9 ?4 }( r
這在人文進步的法治國家 家屬會被控告疏於照顧的法律責任
+ o- L; W9 [/ y在台灣不但不會被起訴... ! n# h& c$ C% I# f
還敢大剌剌不知廉恥地榨取往生的親人剩餘價值來勒索政府..
6 w% L/ }& Z* ?  O4 R* V% T9 b% O. x; m1 I" a
....奇觀..  不可思議..8 Q: p9 [: K, \6 X
叢生亂草萬坪公園,髒臭惡水翻騰其中.. yuc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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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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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1-26 20:08:02 |只看該作者
求償的金額也實在誇張
7 _+ k2 Y+ M* p& ]8 _  k89歲的老翁,也算長壽了,這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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