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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notyet 於 2012-5-1 14:36 編輯
今天收到的罐頭回文是這樣的
心情很不好,於是立刻又寫給市長第二封
"本案已督飭轄區柑園派出所及交通分隊依該廣場營業時段派員加強週邊之違規行為查處取締,以維交通秩序;另為加強服務民眾及加快處理流程,若平時發現有各項違規之情事...."它本來就是違法,還要有什麼發現違規情事才能怎樣...違法的東西住附近的多數民眾強烈反映了,你們還不執法,到底要怎麼樣才能拜託你們執法啊,求求你們來教教我們!
"環保局101年4月17及20日,於該夜市周遭巡查,未發現有明顯噪音擾鄰、環境髒亂及油煙逸散及環境髒亂之情事,惟仍飭令業者做好空污噪音防範及環境衛生之維護,以免擾鄰;另針對油煙惡臭,已請該夜市之攤商自治會代表,請各攤商加強油煙防制,以避免影響附近空氣品質。"環保局的人真的有來嗎??沒聞到也太誇張了吧,我們隔幾條街都聞得到耶..要找記者一起來看嗎???
"衛生局於101年4月17日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前往查核,針對其食品衛生環境問題已先行輔導管理負責人,再由負責人轉知各攤位,並將不定期稽核該夜市之餐飲攤販。"是要輔導他們就地合法嗎??你們也太扯了吧!!我現在去佔個車位做生意,我很有誠意,請輔導我就地合法,拜託!!
所以,以上
寄信時間:101年5月1日
寄信內容:自行撰寫
寄信數量:個人已經累積寄出2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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