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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寧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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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市] 「每日一信 讓違法夜市遠離」網路陳情抗議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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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1 10:47:14 |只看該作者
rainbow 發表於 2012-5-1 08:43
昨天的會議裡
業者說她們裡面有"兩百四十幾攤"
所以海大還低估了租金收入

最扯的是,主席問樹林區公所人員,取締拍照違法狀況,但承辦人居然東拉西扯,要求政府輔導攤商合法。

明明樹林區公所是執法取締單位,我不知道該承辦人是基於甚麼權限與立場,要求政府輔導攤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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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1 10:57:44 |只看該作者
小柚子 發表於 2012-5-1 10:47
最扯的是,主席問樹林區公所人員,取締拍照違法狀況,但承辦人居然東拉西扯,要求政府輔導攤商合法。

明 ...

區公所回電說   對於攤販  他們找不到罰則可以開罰


To see with the eyes of another, to hear with the ears of another, to feel with the heart of ano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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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1 11:03:18 |只看該作者
rainbow 發表於 2012-5-1 10:57
區公所回電說   對於攤販  他們找不到罰則可以開罰

城鄉局要求區公所提供拍照認定違法攤商營業狀況,明確向區公所表示,機關用地就是不能作為攤販使用,我不懂區公所不但不處理,還東拉西扯包庇攤商要求政府輔導合法,他們是基於甚麼立場與權限?!

找他的主管抗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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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1 12:07:03 |只看該作者

RE: 「每日一信 讓違法夜市遠離」網路陳情抗議活動

rainbow 發表於 2012-5-1 08:43
我不懂這些所謂民代助理的是  正如所謂攤商需要生存
居民難道就不用嗎? 居民裡也有失業單親的人啊?居民也有搬不了家的苦楚  居民難道就不是勞動人口嗎?
難道沒看見有居民也是受不了房貸壓力而幾乎輕生嗎?
攤商裡也有開設公司  擁有許多攤位 的大攤商 啊......這些要怎麼比



恩恩~一個月前她們還沒有在這裡擺攤,難道就活不下去嗎??
這邏輯真是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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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信時間:101年5月1日
寄信內容:參考evalee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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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1 12:55:48 |只看該作者
昨天收到市府的回文,不知道是不是跟大家一樣的罐頭回文?
回覆內容: 敬愛的市民,您來電陳情「北大幸福美食廣場」一案(案號:電1010422234),我們已收到,經交由本府(城鄉發展局)處理,茲向您說明如下:城鄉發展局:「北大幸福美食廣場」設置地點位屬臺北大學社區特定區內機關用地;該公共設施用地非屬公共設施保留地,故申請作為臨時攤販集中場使用,應無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臨時建築使用辦法第2、第4條之適用,又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第3條附表規定,其得申請多目標使用項目未包括攤販集中場。本局於101年4月17日及101年4月23日函請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及樹林區公所提供「北大幸福美食廣場」稽查紀錄及照片予本局,俾依法查處,並副知土地所有權人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善盡都市計畫法第79條規定課予土地所有權人應維持土地合法使用之法律義務,以免受罰及影響公司形象。有關「北大幸福美食廣場」營業衍生違規停車及環境污染等問題,本局業以101年4月  日北城開字第1011667536號函請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及環境保護局依法查處。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開發管理科賴振昇本市境內1999、02-29603456 分機 7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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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1 13:29:23 |只看該作者
這個政府最近是怎麼了,不是患了大頭症就是讓人感到痳木不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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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1 13:32:19 |只看該作者
今天寄第三封
實在是痛恨違法繼續在此營業
沒想到馬千金的SAAB 9-5科技配備讓人眼花撩亂   真是像開飛機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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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1 14:34:01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notyet 於 2012-5-1 14:36 編輯

今天收到的罐頭回文是這樣的

心情很不好,於是立刻又寫給市長第二封

"本案已督飭轄區柑園派出所及交通分隊依該廣場營業時段派員加強週邊之違規行為查處取締,以維交通秩序;另為加強服務民眾及加快處理流程,若平時發現有各項違規之情事...."它本來就是違法,還要有什麼發現違規情事才能怎樣...違法的東西住附近的多數民眾強烈反映了,你們還不執法,到底要怎麼樣才能拜託你們執法啊,求求你們來教教我們!

"環保局101年4月17及20日,於該夜市周遭巡查,未發現有明顯噪音擾鄰、環境髒亂及油煙逸散及環境髒亂之情事,惟仍飭令業者做好空污噪音防範及環境衛生之維護,以免擾鄰;另針對油煙惡臭,已請該夜市之攤商自治會代表,請各攤商加強油煙防制,以避免影響附近空氣品質。"環保局的人真的有來嗎??沒聞到也太誇張了吧,我們隔幾條街都聞得到耶..要找記者一起來看嗎???

"衛生局於101年4月17日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前往查核,針對其食品衛生環境問題已先行輔導管理負責人,再由負責人轉知各攤位,並將不定期稽核該夜市之餐飲攤販。"是要輔導他們就地合法嗎??你們也太扯了吧!!我現在去佔個車位做生意,我很有誠意,請輔導我就地合法,拜託!!



所以,以上
寄信時間:101年5月1日
寄信內容:自行撰寫
寄信數量:個人已經累積寄出2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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