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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劉佳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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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污] 如果我在瀝青廠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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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7-17 10:51:50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sugar100 於 2011-7-17 10:55 編輯
下雨天 發表於 2011-7-17 10:39
回復 sugar100 的帖子

乞丐趕廟公叫做謬論?


1.我是說北大居民想讓瀝青廠停工或遷移絕不等同乞丐趕廟公.不是先後的問題.而是有沒有違法的問題
2.北大居民已經給了2-3年時間.期盼瀝青廠弄到不會臭.沒空污.製造雙贏的機會.但瀝青廠依然故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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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7-17 10:59:59 |只看該作者
回復 下雨天 的帖子

新同學,你提到兩個問題,我可以回答你:
瀝青廠非得要強制拆除不可嗎?  
建議先勒令停工 再將必須要擁有的設備移入

為何瀝青廠必須強制拆除?!
簡單來說,瀝青廠十餘年違反土地分區使用,違法事證明確,也曾遭法院判決及監察院糾舉政府失職。
政府依法行政,拆除違建。

先勒令停工,再購入新設備就能改善空污?!
98年,就已經斥資千萬從日本進口新設備,但始終沒有改善,嚴重違反環保法規,99年起開罰至今累計高達900多萬,甚至被勒令停機。
心態不改,不是購買新設備就能改善。


市府強調處理三峽瀝青廠一切依法行政
詳參:http://www.ntpc.gov.tw/web/News? ... l&postId=225875

詳細新聞內容  
【新北市訊】三峽瀝青股份有限公司集合員工及下游廠商至市府陳情,提出工作權及覓地遷廠等議題訴求違建緩拆,市府表示尊重每一個人表達意見的權利,但取締違規的決心不會改變。市府指出曾給予協助及相當長的改善期限,但廠商毫無誠意且沒有積極正面作為,仍一再擴大持續違規作業,導致影響員工工作權益。

經濟發展局表示,該公司69年核准之工廠登記約為121坪,雖於92年核定約1,686坪毗連擴展事業計畫並核發工業用地證明書,惟該公司迄今近八年時間,不但未依原核定計畫內容使用,還陸續將廠區範圍擴展至附近農業用地上,非法使用面積高達2,727坪,違規情節明確重大,本府地政局已依法裁處罰鍰並限期於7月8日前將違規使用之農業用地恢復農業使用,工業用地證明有效期限亦將於100年7月10日屆滿,屆時毗連擴展事業計畫將同時廢止。


雖該公司97年8月曾表達3年內遷廠意願,但從未提出具體規劃資料。其間市府自99年11月至100年4月曾數度主動協調及評估林口及三峽兩處用地使用問題,並將評估資料、後續應辦理程序及用地取得相關資訊提供參考,惟廠商毫無誠意,一拖再拖,未見積極請求協助或回應動作。市府屢次主動提供協助,仍非法佔用合法,無遷廠誠意。

環保局表示,自97年起,三峽北大特區居民便不斷陳情,近三年每年陳情件數平均達600-700件,該公司雖於98年初自日本引進二次燃燒設備,用以處理再生瀝青異味。但自99年起,該公司為應付客戶需求,經常超時超量生產,且未落實維護情形,致設備未能維持正常功能,使空氣污染問題持續存在,未見改善,環保局除屢次延聘專家現場指導外,亦三度函示該公司應依規定或建議事項改善,但該公司依然故我,持續造成煙道排氣超過排放標準,99年至今已遭罰鍰920萬元, 1號機組已於5月12日停工,2號機組現正進行停工處分程序中。

資料詳洽:環保局 廖科長啟承 電話:本市境內1999、29603456分機4089
新聞聯絡人:環保局 賴股長子秀 電話:本市境內1999、29603456分機4232

最後,建議新同學認真點爬文,才容易進入狀況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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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7-17 11:06:28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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