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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殯葬] 請法制局介入三峽殯葬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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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8 18:13:26 |只看該作者
chioumj 發表於 2011-12-8 17:18
法制局是做啥的?! 新北市有這個單位嗎??

有的,而且專辦''大案''-周杰倫的案子
周杰倫母怒告「台北灣」新北市府雞毛當令箭?大咖喊聲才聽得到?【住展房屋網/台北報導】

原本只能算是藝能界一則新聞事件,這兩天竟持續延燒,甚至成為『民生重大議題』!上週國慶假期第二天(週日),以報導藝人八卦秘辛為志的某國內媒體,以整個頭版報導周杰倫打算對淡水某大型建案提出告訴的消息。

原來,這是周母在預售階段以逾2,700萬總價購入「台北灣」大坪數高樓層戶別,因為現場銷售告知未來可享無垠優美景觀。結果房子蓋好、交屋後,周母往外一望,竟發現映入眼簾的還有亂葬崗,因此『怒告』業者。

報導同時揭露代銷解釋說法,表示承接初期未發現附近有此嫌惡設施,後來則已申請遷移,還強調目前墓地已遷走(據了解,當初從平地無法看到周邊墓地,且現在確已遷移)。不過周母委任律師仍以『兇宅案發後現場整理完畢,依然未改其為兇宅』之說法,堅持提告。實際內情則似乎是,周母『見狀』要求解約未果(建商要求履約或須支付違約金),協商破裂,鬧至訴訟階段,才爆發開來。

目前顯然事件兩造認知仍有差距,或許對簿公堂,才能理出個頭緒來。不過昨日新北市長朱立倫對此事件的反應,更值得吾人深思。根據今日報導,朱市長在市議會中表示,周母VS台北灣事件絕非個案,且強調此事攸關民生重大議題,是具宣導性、革命性的消費爭議;為維護消費者權益,將要求法制局以大案規格處理之。法制局則立即回應,將依法啟動調查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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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8 18:22:20 |只看該作者
andy826 發表於 2011-12-8 17:10
鬼打牆又來了~

不過這次怎說: 因為地方反彈聲浪頗大,為因應地方上民意之要求,故請昌溢股份有限公司於 ...

是呀
評估報告的地方同意,至今無法提出相關問卷或公聽會 訪查紀錄等等,新北市府和計畫主持人真的很敢。
這種設施,非常強調地方是否同意,評估報告違背民主正當程序,沒有尊重地方,只少有個區長的公文同意吧,也沒有,這是最讓居民無法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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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8 20:47:00 |只看該作者
回復 evalee 的帖子

我們改問問都發局環保局相關地目變更與環評是否開始
看看會不會也到民政局去
搞不好以後各處室會設一個輸送帶直達民政局耶

To see with the eyes of another, to hear with the ears of another, to feel with the heart of ano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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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8 21:45:28 |只看該作者
回復 evalee 的帖子

俠女學妹又出招,給您大大讚!

不過依據他的回函,意思是說"廠商招開地方說明會,取得大多數人同意"這件事, 為資格審查的必要條件嗎?
如果這個廠商一直無法取得地方同意,資格會被取消嗎? 這個廠商資格被取消後會再找其他廠商或這個案子就不再繼續執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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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8 22:11:07 |只看該作者
什麼爛回答
即使一個你不同意的觀點,也可能帶你更接近你的內在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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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8 22:24:26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chioumj 於 2011-12-8 22:24 編輯

"廠商招開地方說明會,取得大多數人同意"??

這句話是有玄機的, 大多數是以新北市嗎? 或是以土三樹鶯呢??

市府官員會不會說以取得新北市大多數人同意?!.....喝!
chioum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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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8 23:17:37 |只看該作者
牧羊人 發表於 2011-12-8 21:45
回復 evalee 的帖子

俠女學妹又出招,給您大大讚!

謝謝學姊,我連蟑螂都怕,沒有俠的FU
1203本來要和您討論,可是當時太high了...
解讀起來,真的是沒廠商說明會,就不會簽約,但這是廢話,反面解釋,一但開說明會,就會簽約,說明會何時開也不確定,挑個假日沒人到場反對,說不定這就代表說明會,已有地方同意的背書。
三峽生命園區BOO案,要撤掉,不會因為任何廠商再度申請而復活,我認為達到這個程度,是要公共工程網上的案子,從''尚未簽約'',改成''已撤銷'',但要達成這個目的-徹底消滅,恐怕要從政治面著手,例如以預算控制民政局等等,若說有什麼法律上的理由撤掉標案,我目前沒想法,學姊不知有無承辦過類似案件?有的話可否討論?

我要法制局公佈整個案件從開始到執行,中間切分成幾個行政行為?因為這樣就可以依照行程法的總則和分則,分別檢視有沒有符合程序規定,有沒有違反諸多原則,但很誇張的,民政局的回答完全逸脫我的詢問,整個''走徑'',突顯他們的怪異傲慢而已。

至於地方說明會一直沒開,廠商是否喪失資格,我打電話去問問看。至少從促參法中是看不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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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evalee 於 2011-12-8 23:54 編輯
rainbow 發表於 2011-12-8 20:47
回復 evalee 的帖子

我們改問問都發局環保局相關地目變更與環評是否開始



開賭盤
我賭有輸送帶,任何帶有三峽殯葬特區的陳情,自動跳轉到民政局,然後再SOP送出罐頭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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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8 23:57:18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dingding 於 2011-12-8 23:58 編輯

回復 evalee 的帖子

說明會何時開也不確定,挑個假日沒人到場反對,說不定這就代表說明會,已有地方同意的背書

法制局是市長做決策前的幕後法律專業幕僚群,市長交辦或相關業管局(處)自行做成擬案計畫時,在未獲得法律專業意見的支持下,是不可能變成首長決策及形成政策的,故要求法制局球員兼裁判,自我覺悟檢討,難矣!!
民政局不是說昌溢公司找不到適合場地召開說明會,由民代幫昌溢公司尋覓場地,主動請昌溢來北大開說明會,看市府如何取得多數居民同意,市府想走完後續建案程序我想比阿婆生孩子還難.
參考 evalee 大大
[殯葬議題] 市民權利-請市府及區公所依法召開公聽會
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 ... amp;extra=page%3D25
殯葬事件為自治事項,三峽 土城區居民有權利要求新北市府.議員和區公所.市民代表為此事件負責。 市府藉由業者的手伸進三峽設立殯葬特區,背後行政手段隱晦,企圖消弭民怨,有失格局,更罔顧居民權益三峽區市民必須團結,除了公民運動抗議之外,依地方制度法要求市府和區公所 公開殯葬特區一切資訊,請政府和區公所另行召開公聽會說明
江海納百川~所以成其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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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9 00:06:24 |只看該作者
dingding 發表於 2011-12-8 23:57
回復 evalee 的帖子

謝謝大大的回覆
我是真的想釐清整個案件的行政行為形式,每個階段為何?因此才問法制局。要法制局做什麼主動送政風室的動作,官官相護不容易。很多現象真如您所言。
從案件的招標到審標決標,都不可能逸脫法律行為和概念,只是法制局沒有幫民政局擬稿或審稿,寫出怪奇的文字敘述,新北市局處之間聯繫之脆弱,可見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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