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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catherine28E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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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反應] 惡行惡狀的路邊or 店家-X鼎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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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5-20 11:57:05 |只看該作者
有機店 真的都是有機安全的嗎???
連價錢超貴的「棉花田」都被消基會檢驗出蔬菜含過量農藥了
這年頭真的要吃有機蔬菜 只有自己弄塊地 自己耕作才有可能吃到純的有機蔬菜了!
請大家自求多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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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5-20 12:52:21 |只看該作者
之前 小孩開始吃副食品  有去他們家買過真空包海鱺魚生魚片
買生魚片  就是擔心有魚刺
結果 就在我用剪刀將魚肉剪碎  竟然還是剪到魚刺
好在我是用手拿剪刀 剪到有感覺
要是用食物調理機打的 就不會發現了真的嚇死我  
後來  我慢慢摸一  大片魚 可以挑到3-4跟 魚骨
我拿去退  店家換了一包新的給我
回家 不放心 還是慢慢摸  果然還是被我摸到魚骨

雖然 跟主題不大有關
但藉此呼籲一下  到這家店如果跟我一樣買生魚片煮給還不會表達的小小孩吃
千萬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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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5-20 12:59:53 |只看該作者
拒買 ~~常常看到汽車違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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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5-20 13:43:50 |只看該作者
凱凱婷婷麻 發表於 2014-4-30 05:04
恩??之前買過一次..他好像沒給發票耶....

如果真的沒拿到發票,可以向國稅局檢舉,說不定還可以拿到檢舉獎金。
愛,不是用來控制,也不是用來犧牲,而是成全子女走上自己的路,幫助孩子找到綻放的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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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5-20 17:06:14 |只看該作者
北大特區開發至今已經十年,隨著社區發展成熟,店家數目日益增多,無水準的店家也開始有樣學樣地增多起來,
法規不完備,使得占用公共開放空間的行為無法可管,只能靠少數有正義感的居民,自覺地發動抵制,希望輿論的力量,能夠遏止這種把自己的利益,建立在他人的不便之上的這種歪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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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5-20 20:00:12 |只看該作者
白紙上沾染了一滴墨汁,人通常都會盯著那個髒點看,而不會去看其他潔白的部分。
面對批評,我們可以生氣,更可以置之不理。
但,如果對方的批評是有道理的,我們就應該側耳傾聽,並想辦法改進。批評,有時候也是讓我們進步的動力。
但,也別聽信搬弄是非者的話,因為他不會出自善意。俗話說得好:「來說是非者,就是是非人」。
因此,道聽塗說,還不如什麼都不聽。
但,也不要為了尖銳的批評而生氣,因為真理總是不合胃口的。
損人不利己的事,一定不做。
如果想拿泥土砸人,那麼首先自己的手會被弄髒。
命運不是機遇,而是選擇。
送別人玫瑰,手裡也會有餘香。
「靜坐常思己過,閒談莫論人非」是做人的美德。少批評、多讚美,是避免口業的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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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5-20 21:29:42 |只看該作者
浩儀說得好啊!!
如果常思己過,就不會警察來時遷怒於他!!
我該讚美店家"幹得好"嗎?
還是感謝他為居民樹立好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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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5-20 22:32:51 |只看該作者
各人造業各人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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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5-21 11:46:23 |只看該作者
肯特森 發表於 2014-5-20 17:06
北大特區開發至今已經十年,隨著社區發展成熟,店家數目日益增多,無水準的店家也開始有樣學樣地增多起來, ...


發佈單位: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修改日期: 100.01.03
問:有關在劃設有禁止臨時停車線之路段,車輛 停放在禁制標線外,是否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疑義?(交通警察大隊)
答:       

查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68條暨169條規定:「禁止(臨時)停車線,用以指示禁止(臨時)停車路段,以劃設於道路緣石正面及頂面為原則,無緣石之道路得標繪於路面上,距路面邊緣以30公分為度。」故前述原則繪設之禁止(臨時)停車線,其禁停路段並無左、右、內、外之分。

依前項規定繪設之禁止(臨時)停車線,其禁停路段並無左、右、內、外之分,惟對於禁止(臨時)停車標線以外之路幅,應先行察明其是否為道路範圍,如查屬騎樓或人行道,應依其相關規定舉發;如該地為道路範圍以外之私有土地,在其上停車者則不屬違規停車之處罰範圍。

另對於標線繪設本需視道路實際狀況整體直線標繪,不因路側寬度或障礙物影響其禁止停車之效率,故若因障礙物(如燈桿)而致禁止(臨時)停車標線以外之路幅,不應視為違反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之繪設規定,故在其標線外停車者仍應認定為違規停車。
http://old.ntpc.gov.tw/web/FAQ?c ... 1&groupId=14007

#%$@$#%%#$
江海納百川~所以成其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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