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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6-25 12:03:27 |只看該作者
媽媽在加護病房的時候,醫生有說明就是救起來也是植物人,而且太多疾病纏身,很快又會有狀況.回想這兩年媽媽沒有離開病床,親人都忘記了只剩記得我.
兄姐都同意了,我只是眼淚一直流,一直流.腦海裡停留在小時候賴床,媽媽只好講故事交換,我才起床,40來年了依舊深刻.

夫妻都已經告訴女兒了,當時間到的時候,不要急救,只要記得爸媽很愛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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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6-25 12:07:23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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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沉重的課題

臨終前必修學分     成大醫學院護理系副教授趙可式

    發現很多人為了種種原因,堅持要求醫師使出「十八般武藝」,繼續急救明明只剩最後一口氣的親人,使得患者受盡痛苦,含恨以終。

她在台中市舉辦的安寧療護傳愛志工培訓班中,講了多起實例。

一、趙可式說,有位七十三歲老太太得知自己罹患乳癌後,清楚交代後事,然後安心地接受治療。
四年後,癌症復發,並轉移到肺臟、肝臟、腦部和骨骼,
她自知來日無多,不但簽下「不急救」的意願書,並且交代兒孫在她往生之日,不要驚擾她,只需安心念佛,送她上西方極樂世界。
       沒想到老太太瀕臨死亡前,有個兒子聲稱在遺產問題尚未擺平,兄弟姊妹還沒取得共識前,醫師絕對不能讓她斷氣,否則就要控告醫師有醫療疏失,醫師只得依他之言全力搶救」,經過多次電擊和心外按摩,這位老太太死前幾乎已被震得「粉身碎骨」

二、另一位篤信天主教的八十九歲老人樂天知命,七十歲那年就寫好「生前預囑」,希望子女在他臨終前,不要給他插管開洞,讓他安詳的返回天國。
     然而,真的到了他病入膏肓,多重器官衰竭之際,子女擔心被鄰居批評不孝,同時為了讓住在美國的大哥見老爸最後一面,硬是要求醫師救到底。
    趙可式說,這名老人死前意識清楚,渾身沒穿衣褲,插了十幾根管子,他沒辦法說話,幾度要自行拔掉管子, 護士只好綁住他的雙手,他又用腳踢表達心中的怨憤,由於扯掉導尿管造成血尿,護士又綁住他的雙腳,結果他被五花大綁地躺在加護病房,躺了兩星期,不斷流淚。
最後長子總算趕回台灣,但是任憑所有子女聲聲呼喚,老人轉頭閉眼,硬是連看都不看,在無聲的抗議下,嚥下最後一口氣。

三、更離譜的是
     有個老人已屆彌留狀態,子女請相士算命,相士說老人如果在某月某日前死亡,家道會衰敗,後人會貧窮,子女拜託醫師無論如何不能讓老人死。
結果,這名老人經過十幾次急救,光是強心針就打了一千多支,護士打到手軟,拖過相士講的那一天,子女終於同意醫護人員拔掉老人身上所有管子,讓他安息。趙可式說,這種人間悲劇不是個案,全台各醫院每天都在上演。

四、有一名四十二歲婦人罹患卵巢癌,癌細胞嚴重擴散她丈夫懇求醫師非得救她一命不可,因為「三個孩子還小,不能沒有媽媽」。
      當她呼吸停止時,醫師努力替她施行心肺復甦術,但急救無效。
她丈夫進入病房一看,只見愛妻滿臉滿枕頭都是血,嘴裡插了一根很粗的管子,口角沾著血,眼角的淚也沾溼了枕巾,他抱著妻子狂喊「你們對她做了什麼?」當他獲悉是急救的結果,心中大慟,連連捶胸哭嚎說「我對不起妳!我對不起妳!」

     趙可式說她每次看到這種情形就感慨萬千, 甚至有的病人根本就已經死了,只不過靠著人工呼吸器胸部仍有起伏,其實腳底板早就出現屍斑, 醫師往往宣布死亡不到一小時,屍臭就透出來了。

這種人間悲劇可以說是「四輸」
> 病人方面不得善終
> 家屬方面事後愧疚
> 醫師方面在醫療糾紛的陰影下,無奈為之,違反了醫界倫理;
> 社會方面,每年因此耗費的健保資源更是難以計數。
> 這種惡質文化還要讓它存在多久,
> 值得國人深思。
> 生離與死別
> 都是人生兩大傷心事
> 不捨
> 帶給雙方的只有傷心和遺憾
> 放手
> 是讓大家活得更好的作法
> 這篇文章
任誰看了都想痛罵那些自私的家人
> 人無法選擇生,唯有死亡的方式可以由自己選擇
> 「死也要死的有尊嚴」啊
> 所以說想要愛一個人
> 這個'愛'字真是直得深思
> 有時自以為是的'愛' 卻剛好是一種'害'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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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6-25 13:00:47 |只看該作者
虎媽 發表於 2012-6-25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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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沉重的課題

看了真讓人心酸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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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6-25 22:17:56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阿慌 於 2012-6-26 11:12 編輯

一般人生都會經歷病痛苦與死的過程,
由於近代新興疾病層出不窮,各種癌症、愛滋病、超級病毒,
人畜共感的疾病或不知病因的不治之症,
使得患者於長期痛苦折磨下,處於不安害怕、驚慌恐懼、無奈惶恐、痛苦掙扎
甚至於面臨死亡威脅等心理苦痛。影響個人臨終生活品質至鉅,
在心理上無從適應下,於死亡之際慌亂無措,甚而含怨遺憾離世。
鑑此,
歐美相關學者專家予以關注及加以研究,而開展出一套「臨終關懷」的理論與實務,
輔導在死亡邊際者令其生命得到肯定,不逃避、不抗拒,安然接受即將來臨的事實。
我國首座「安寧病房」於1990年3月13日由台灣馬階醫院淡水分院成立,
爾後台大與榮總、耕莘、哇蓮門諾等院相續跟進。
對於『安樂死』之議題國內外時有討論與不同觀點之異議,
由於涉及法律層面、道德規範及人性尊嚴,以及就人權、宗教、社會、醫療等不同立場,
尤其生命的尊嚴是不得任意藉口而侵範的。
「宗教上的立場,均反對『安樂死』,
佛教更是站在緣起上加以駁斥。
佛教認為人生的過程,在生命的形態上有生、老、病、死的四個不同階段,
每一階段上的苦、樂與無受記,都是種子(因)由條件(緣)的聚合所生起現行的報應(果)的連貫作用,
故以『人為因素』的死亡,即是違反因果律,
那麼始作俑者當負因果責任,已知一切眾生的生死現象,都是緣起緣滅的,
自不准許『人為因素』予以處置,上天有好生之德,見其生不忍見其死;
假如醫生未判斷其已死亡時,即使成為腦死的植物人,我們也有義務維護他的生存權,
因為他並未死亡,不能加以『人工謀殺』。
個體生命活的權利與社會責認,是不容輕視、置疑的。」

『安樂死』與『尊嚴死』有所不同:
「『尊嚴死』可說是古人所言『壽終正寢』,
壽命既然終了,就好好地自然讓他斷氣吧!這就是自然而死的一種模式,
往往許多家人,聞悉醫師宣告病人已無法醫療時,
也很自然接回家宅大廳上,安一席床,在親人陪伴後安祥死去,
這是對垂危病人最後的陪伴照顧,而也是孝道之一,
不忍病人在雜陳的管線上,喉頭開洞抽痰、食道開洞餵食、膀胱開洞導尿、大腸開洞導糞,
只要有可開口可打洞的,都要長期受刑,如活地獄般,令人不忍卒睹,
這種『機械化』的療法,在科技中有某些意義,
但對垂危病人加諸其身心之上,實無活的尊嚴,也抹殺了死的尊嚴;
這就是緩和醫療方法……
有生必有死,死亡並非可憎、可怖,
因人生在名利中追逐,對生涯規劃與死亡教育,並未在意,
何況一旦命危,病人往往失措,家屬也手忙腳亂。
『尊嚴死』是自然之死,是人性化的回歸自然,
病人死亡之後,家屬又徹夜守靈,加以宗教風俗的祭祀,可以說是生與死者兩皆獲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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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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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紫薇媽咪 於 2013-8-22 00:29 編輯
洪阿民 發表於 2011-1-6 10:30
本文章最後由 洪阿民 於 2011-1-6 10:34 編輯

對耶,沒想到會一面倒。


同意!

我17歲脊椎手術,躺床半年。

今年35歲再度作同樣的手術,躺床一個月。

我躺著頭、手、腳還能動,植物人卻不能。那時媽媽要幫我翻身、拍打,17歲的我不到40公斤,媽媽每天幫我翻身翻到手筋拉傷,我躺床躺到放聲大哭。

35歲這次,躺床一個月,幸好有信仰陪伴我渡過躺床的日子,唱唱詩歌,用手機看節目…那時還得躺著吃東西,很不方便。

好不容易能下床,簡直是大解放!

那天走出門,陽光好燦爛,眼淚流了下來,好開心看到久違的街道!熟悉的景色。

從17歲後,我不定期一直捐錢、捐發票給創世基金會,這麼作已經17年了!我沒辦法想像全身不能動的植物人一直躺在床上有多麼的痛苦。

國外有位患者因法院不通過安樂死,最後他選擇自殺,餓死自己來求解脫。

道理之前人人都是清高的,一旦真的遇到,才知什麼叫「生不如死」「苦不堪言」。

躺床,苦的何止是病人,家人一起受罪啊!

先前好多人扛不起如此重擔,先殺死患者再自殺。人間悲劇,豈是一般人能體會他們的無助與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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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媽 發表於 2012-6-25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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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媽,妳的文章我認同,這只有躺床被插管過的人才知那有多痛苦。

堅持所謂的道德與宗教觀點,最慘的是讓當事人苦不堪言,想解脫卻解脫不了,那才是真正的地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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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8-22 14:30:44 |只看該作者
我們的醫學院教育出來的全都是醫生, 不醫死呀!
躺著的人痛苦, 照護的人也不好過,
與其垂死的爭扎...還不如有尊嚴的離開, 我舉雙手贊成"安樂死"~
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涼風冬有雪,若無閒事掛心頭,便是人間好時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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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2-15 20:02:04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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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已確定現有醫學無法挽救,則為了親人的未來,是我的話會贊同安樂死,這對我本身及親人應該是最好的選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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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2-15 23:45:42 |只看該作者
個人是贊成,但是要視個案情況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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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2-16 20:40:00 |只看該作者
我是贊成的。我不認同孔孟那派的矯情孝道,也不在意鄰里親友的責怪。我只在乎躺在病床的親人不要多受分秒的苦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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