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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dearjo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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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反應] 柚子診所前不定期拍照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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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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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6 17:32:10 |只看該作者
Caelian 發表於 2015-1-5 14:11
我用我的發言權 不代表金澤其他住戶

老實說  我還真的認同 "人在車上" 這件事 而非任何理由

違停就是違停...
這樣的理由要違停...

我只想說,理由不充分!
不因理想遠大,步履維艱而放棄
Keep forward till democracy comple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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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6 18:25:04 |只看該作者
我跟小孩也常在柚子看診,但是我決不會開車去。
要嘛走路,要嘛騎機車,不要造成周邊甚至鄰居困擾,最後全怪罪在柚子身上

有次還看到柚子出來的病人回車上後,看都不看就開車衝出來,造成後方車輛差點撞進全家超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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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6 21:32:54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yljimmy 於 2015-1-6 21:38 編輯

孩子如果已經到了發高燒的階段
建議不要帶去還要排隊等號次的小診所
應該要直接帶往大醫院掛急診為妥
反正汽車都開出來了, 去大醫院掛急診可以得到較為妥善的後續診療

以上是假設開車違規是為了發高燒的小孩的前提下所作的建議

至於症狀比較不急迫的, 當然是先看小診所, 以免佔用了急診室這類的緊急醫療資源
那, 既然症狀比較不急迫
何必開車出來攪和 ?

另外, 前面有個媽媽提到檢舉違規停車可能是為了獎金 ?
看來這位媽媽應該未先查證便胡亂指控了

檢舉交通違規是沒有獎金的
還要自備攝影器材, 浪費個人時間

所以, 願意檢舉交通違規真是佛心來的
熱心的檢舉, 也許無意間避免了可能因違規事件意外受傷的事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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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加新客 + 2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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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我是個 C 咖 所以就不必太在意我的胡說八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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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6 22:03:18 |只看該作者
yljimmy 發表於 2015-1-6 21:32
孩子如果已經到了發高燒的階段
建議不要帶去還要排隊等號次的小診所
應該要直接帶往大醫院掛急診為妥

不使霹靂手段,難顯菩薩心腸
江海納百川~所以成其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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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7 00:01:12 |只看該作者
kwbaseball2002 發表於 2015-1-6 17:32
違停就是違停...
這樣的理由要違停...

不要為了自己的方便而造成其它人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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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7 08:33:54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梁小波 於 2015-1-7 08:36 編輯

過陣子等大家記憶淡了些,我再來發一篇
'我家附近不知名店家,生意太好,違停狀況嚴重,我要不定期檢舉'
不知道可以拿到多少"金幣"?多少"有你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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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7 09:49:41 |只看該作者
個人贊成檢舉,但希望熱血朋友們能將一樣的能量花在違規並排上而不是在此糾結在違停之需要面。小兒之前就是因為要閃併排車輛而發生擦撞,幸好只是擦傷...
其實有時違停真的是因為不得已,如果沒有影響交通,其實大家好朋友們真的不需那麼計較!! 之前有朋友說違法就是違法.... 很高興這樣的法治觀念能深植民心,我是司法體系退休,從大家所謂的天龍國搬到這裡,違停是屬違規不是違法,就算是法律,亦有"其情可憫"可引用救援...法源都有,我們有緣住在這個地方卻似乎只有支持與反對,何不大家多一點同理心,彼此尊重。臨時違停者尊重他人行路之權利,受影響者或拍照檢舉者多想一下是否真的是惡意阻礙交通或對他人可能有立即性危害,這個地方才會更美。彼此多尊重,自然可減少對立! 一點淺見提供給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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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sonnoir + 1 就是要這樣!
小柚子 + 1 中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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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7 09:59:29 |只看該作者
dingding 發表於 2015-1-6 22:03
不使霹靂手段,難顯菩薩心腸

朋友您好,真正的霹靂手段是否用在惡意違規之民眾會更好,動諸情、訴諸理、威諸法... 凡事皆使霹靂手段,似乎少了些人情味。提供給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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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7 10:36:09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Caelian 於 2015-1-7 15:46 編輯

想拍的人就去拍吧 誰阻止得了你們呢?

我只是單純的北大住戶 提出我自己的想法
他人認同與否 我也看得很淡  各人有各人的感覺
本來想淺水不回應
但好多人回覆我  還特地訊息給我 ... 所以 這是最後一次就這主題發言

看到這篇發文 我第一個感覺是 非常困惑
北大特區違停這麼多 學校週遭吃飯的 X鼎買菜的 衣服店洗衣服的
為什麼一開始就針對 醫生風評超好的柚子 &  有難處的病童家屬而來?

( 那個甚麼把路清空 讓小屁孩飆車理論  扯到不行 ... 飆車的更該被檢舉
各位 攝影先進 先去拍飆車族如何 )

一個新的帳號  想要製造話題?
如前面某人所述 想賺金幣? 還是同業競爭?
我坦言 "我的合理懷疑" 如果錯了 先向樓主道歉
只是提醒 想拿違停開刀  這第一刀 切哪裡 是不是要慎思?

我有看到 拍照沒獎金  
我講的是 如果是為了獎金而拍 心態更可議
所以  誰被我抨擊到了? ? ?
愛對號入座的人 真心希望你們 心寬一點  快樂一點

潛水去囉  無須再特地發文到我的訊息裡
一切已讀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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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1-7 10:39:05 |只看該作者
紫薇媽咪 發表於 2015-1-6 15:34
原本已經決定潛水,但看有些人似乎還是耿耿於懷…

我在此道歉,尤其有幾句話讓某些人非常在意的話。

朋友您好,其實我很欣賞您的內容,真正該要公權力介入的應該是無視他人權利,自私自利的那些人,多一分尊重絕對會少一分對立,大家都不是聖人,我很好奇每每談到一些公共議題時,似乎又多了很多彷彿自己從來不曾犯規或不自私的朋友,不必太去在乎他人的論調,因為那也是一種尊重,但也別被他人影響了自己的心情。台灣是屬大陸法系,動諸情、訴諸理、威諸法,當大家在討論公共事務時,它不是對與錯的問題,是尊重與協調的結果。或許有朋友會認為"道理越辯越明" 或許吧,尊重他人的主張也是一種體諒。
身體一定要多照顧好,心平氣和,相信支持妳的人很多,只是大家也在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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