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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jrong413 發表於 2016-6-23 17:23
又是PTT....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0228/28109.htm
每年都道歉, 受難家屬每年都不買帳, 當然是有些要求政府沒有做到, 這點國民黨不懂, 你也不會懂.
那為何百姓不認同國民黨的道歉?
就倫理學角度來看,「道歉」這種道德行動要獲得肯認,基本上要受道歉者與旁觀者認為你「誠心誠意」,而國民黨「無心於此」的態度相當明確,這可以由以下四個角度來談:
第一,道歉流於形式。
每年就二二八這天道歉,活動預算編一編,弄個莊嚴的場子讓大官們講講話,遺族們補償金與紀念品發一發,就這樣。
辦儀式活動並非不可,但也應該「祭如在,祭神如神在」。這些官員有沒有把受難前人放在心中,這當然不可知,但許多政務官顯然是將這種活動當成累積個人政治資本的機會,甚至當作放話秀場,這種道歉形式不但無效,更讓人火大。
第二,應作為,能作為,而不作為。
以國家之力,建構二二八完整的開放資料,一點都不難,但目前就是沒有國家等級的整合型資訊庫,反而是一堆熱心民眾或團體弄的懶人包與宣傳片成為認知主流。可惜這類文本的客觀性往往不足。
而對於各種疑義,像是外省人相關受難狀況,政府明知有釐清的必要性(多半沒有遺族可以代為爭取),卻不去釐清,放任「外省人死得比本省人多!」這類謠言四起,這種不作為之惡,比許多主動作為的惡行還要可惡。
第三,大街道歉,小巷繼續打人。
在法律面上,有些民進黨立委打算立法限制對於二二八的論述,這是破壞言論自由,也缺乏對於「真理方法」的概念,我個人持反對立場。
但在道德面上,有些話的確是「不該講的」,因為會破壞自身的道德人格完整性。像國民黨人一邊說自己有對二二八道歉,一邊又提出「不應道歉」「自己沒錯」「對方也有錯」的說法,就非常惡質了。
如果你要對某個議題或對象進行道歉,你就該先完整說明事件狀況(釐清真相),判斷責任(說明自己錯在哪裡),再表達歉意與補償。
就這角度,你就不該一邊道歉一邊抱怨對方也有錯。如果對方也有錯,那就先講清楚,確定每個人的責任,再彼此道歉。
現在國民黨一臉就是「我被逼著道歉,所以我先道歉啦,但是我很不甘願哦」的樣子。大多數百姓都不是二二八受難者遺族,他們只是責任中立的旁觀者,看到這種一邊對不起一邊打人的道歉法,誰會接受呢?
第四,竊位要求道德權益。
二二八的確有外省人受難,也需要某種正義補償,但他們應有的道德權益,卻被某些國民黨人「竊取」了。每當本省籍的受難者遺族出面要求應有的道德權益,就會有國民黨人跳出來,說也有很多外省人被殺,需要恢復其道德權益。
幫外省籍受難者爭權當然很重要,但現在是誰執政?還是國民黨吧?那為何不替這些外省人伸張正義?哪些「台籍流氓」殺害他們,在何處殺,怎麼殺,為什麼不釐清?
更可惡的是,一些國民黨統治集團成員在被追究二二八的責任時,彷彿「竊位」成這些外省籍受難者的遺族,反過來高姿態的要求台籍受難者家屬要「負責」。這些多半1949年才來台的國民黨人後裔和1947年在台孤身受難的外省人,最好是有這麼熟。
被批判時,這些國民黨人一方面主張「現在沒有分本省外省了啦!不要揭過去的傷疤!」以避去自身可能的連帶責任,卻又同時主張「二二八也很多外省人被殺耶,要對本省籍暴民究責!」那到底是要不要分?要不要查?
之所以會造成這種「心口不一」「前後不一」「定義不一」的多重道德精神分裂,原因就是「心不在焉」。無心於此,當然難以獲得普遍的認同。
所謂轉型正義,在「道德致歉」部份的要求,就是盡可能釐清事實,依最普遍的道德原則做出是非判斷,並協調出最有共識的和解方式,讓社群能站在穩固的歷史價值基礎上,出發往未來推進。
台灣這幾十年來一直無法從二二八事件的迷霧中脫出,肇因自國民黨先是不敢正視事實,後又無心於道歉之上。今日的國民黨黨主席居然還有臉出來說民進黨拿二二八當政治提款機,殊不知在台灣政治資本庫存入大量「憤怒值」的,正是這種「一臉這事沒什麼」的輕佻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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