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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艾蜜莉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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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管理] 社區禁止7歲以下小童進入大眾池泡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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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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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8-15 19:14:57 |只看該作者
阡阡 發表於 2013-2-6 16:25
1 L& I. \& l0 T" k* e6 N+ ?1.白色封面頒布3年多由區權會全體住戶表決通過、且已執行3年多的住戶規約第75頁的開放對象是「未滿12歲及 ...
. r; H$ o3 U" G
! N  ~) ]" b7 i
5 \: E* P7 \2 e3 s. C
感謝有你!! 講到心坎裡了!!!!  推推推!
8 N6 k  V$ W: ^% f0 T& O*******************************************************************************************. Y1 a# D2 p" Q9 Q: D# D0 B
0 S! s$ P" D1 ~" A8 `  Z
請不要拿商業營運的溫泉會館來與社區大樓的溫泉會館比較,溫泉業者因營利目的而有
& d1 ]. p9 y. u! S. \2 o0 j; {3 s1 v% C
客層區分、服務特色營造等作法,目的在吸引鎖定的特定客層來消費並享受服務。請問為何不提供如親子溫泉、療5 t6 X+ w. H5 {" K+ j" \
! }+ j: B5 Z0 T3 h; T; ^& l9 p
癒系溫泉、寵物天堂溫泉、長者親善溫泉等範例?社區大樓的住戶背景涵蓋更廣,無法區分,請不要把住戶依商業客層分類,不要把社區溫泉會館變成oo溫泉會館飯店酒店,大家都同在一屋簷下,不要引起無謂的爭端( u9 S# z1 {; P$ i9 B: w
7 T( X# n1 U) O: h- c4 i5 C

7 ~, Q* N+ D! I. u) n  }- {$ R# |致力營造能服務各種住戶對象又能兼顧安全健康的社區溫泉會館
是否才是管委會努力的方向,而不是用
& K5 |8 a6 t( w, j6 i
7 b3 |' D& R% v0 o/ A「禁止某些對象」而不思分析原因加以改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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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NO + 1 小孩是無辜的,父母才需要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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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婪是最真實的貧窮,滿足是最真實的財富~

~最困難的不是面對挫折打擊,最困難的是面對各種挫折打擊,卻沒有失去對人世的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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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8-15 20:20:55 |只看該作者
dingding 發表於 2013-8-15 21:22 & Q% e/ w2 C- L# h4 l
最近有一篇「社區內有泡湯/spa/泳池的......」的文章/ k3 {" B2 i. F8 H* V! l

" d. B! V0 K  R4 L# P% l( q! J0 D被移除了
1 f% {" |2 w. s+ k: A
不知為什麼而刪除移除- V% K2 s6 u- v- `# Y$ e. v3 ]8 \
全部不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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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8-15 23:47:03 |只看該作者
看了好幾天這個話題的討論(有另一個版也在討論這議題),贊成與反對雙方都有自己的需求/訴求,管理眾人之事難就在這,顧了這就可能顧不了那,很多時候就只能以“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來處理。這“多數”雖不見得是絕對的“對”,但應是代表某一群體(如我們這議題中的“社區”)多數人覺得是“對”的或是代表多數人利益的做法,我個人是覺得應該要遵從,所謂“惡法亦法”,更何況這種限制的規定從那個角度來看都稱不上惡法。6歲也好,7歲也好,12歲也好,該從那段年齡限制確是一個值得探討的地方,自助餐/車票慣用110公分來定孩童票價,不也是同樣道理,總要有個規定,一旦訂出規定,還是服從吧。) V8 [& c  B$ _2 n: h( B9 ]# r
$ A$ \4 Q* x: k1 H
我也做過父母,了解帶孩子的辛苦/不便,但個人的辛苦/不便如跟多數人的利益(尤其牽涉到公共衛生)相比,我想做父母的還是犧牲小我,另想辦法吧。北大社區是一個充滿愛心/熱情的地方,光這議題就有許多跟你同想法的人,大家何不朝這方向努力,看看能不能找有同類需要的媽媽大家互相代看孩子,讓你自己真正能清鬆享受泡湯?% y" E. H1 [; R/ J

; b$ x' W2 V# e4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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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goma + 1 中肯!
LLL3 + 1 同意!
ARNO + 1 互助團體的成立亦不失為一種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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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8-16 00:12:17 |只看該作者
為什麼最近的那篇(社區內有泡湯/spa/泳池的......)的討論不見了?
1 e1 A9 ^4 g+ m6 k( [& ~覺得那篇討論的很精彩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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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8-16 09:40:52 |只看該作者
sigma19 發表於 2013-1-28 12:44 " b$ J3 e" o+ l; D0 x
這邊的問題 小朋友的問題事小
+ I9 J9 j( w" z9 |0 H: v% ]3 G
! W) X8 }7 O8 ~重點是有一些 "常常自以為糾察隊"的那鄰居,樓主指出的不公平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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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常自以為糾察隊"、"湯屋都是那群人在用"!這兩句話,應該說到許多人的心坎兒裏吧!  J! e1 Y- F  y% W- X# `
0 H) ~/ V% Z8 V  b5 \
我們社區的泡湯使用年紀也是規定7歲。一直以來,我對這些規定都沒有意見,管委會要怎麼規定,我們就怎麼做。所以,我們剛搬來時,也只能望著這麼好的設施興嘆。好不容易,終於等到小姐7歲了,而且是實歲7歲哦!以為要開始共享天倫之樂了,才驚覺:原來,小孩根本就是不受歡迎的一群......
8 D: k; z$ S4 D; D. I5 a
: P7 K4 W+ ~+ q1 j0 N先是小姐的個子比較嬌小,常會被質疑年齡,這個我可以諒解,畢竟那個時候,她確實都坐在教室的第一排嘛!但是,當她的使用行為已合乎規定,還要有人以"健康之名"想勸退我們時,真的,當下心裏只會有"公設只有你們那群人在用"的感覺!直到有一次,有位太太一進來看見小姐,劈頭就對著我"告知":"外頭公告有寫,小孩不能進來吔!"那天,我也火了!也不再客氣的瞪著她回說:"上面是寫7歲啊!我的小孩現在已經唸小二了吔!"況且,我們已經完完全全合乎規定啦!至於健康問題,最熱的溫泉池,小孩根本待不住,他們都嘛在冷水池好嗎?甚至曾經發生的幾次狀況,全是大人引起的:什麼尿失禁的婆婆、泡到暈倒的太太、全身抹滿精油,說要用熱氣幫助吸收的女士、肖想一邊泡湯,一邊使用"智慧手機"的小姐......這些在日本一定立刻被轟出去的行為,都是大人做出來的吔!3 G& W* q, i: I4 U+ m&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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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的問題,小朋友的問題事小"
0 q% N" Z: o& D0 E1 W: K! N( C( n+ J真的是這樣啊!我們一定會盡全力將小孩教好,有不好的地方,一定努力改進!但也請不要凡事拿"小孩"來當藉口而先入為主排斥他們,好嗎?大家都是好鄰居,也都是文明人,善意的良性溝通,也較能被彼此接受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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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依依 + 2 同意!不要先入為主排斥,不給機會改進嘛!.
ARNO + 1 同意,其實重點在於父母盡責, 故不要去遷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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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認養代替購買,於是家中多了一隻毛兒子小黑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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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8-16 21:46:52 |只看該作者
社區運作, 有很多事是要大家一起決定, 提案和表決是快速有效的決策方法.4 P" A8 F* ?& j# h# y5 g" ?

& N' U- @9 Y  P! O! ?當然決定了的事, 下次開會還是可以再度提出來討論表決.
4 E' E) N- l' [
4 ^" g+ w' f5 v不過, 一定決定的事, 即使不如己願, 還是應給予尊重和配合.
: G( b/ t) g- @* F+ H* @, j0 T& C1 A
畢竟各社區管理公設使用的方式不盡相同, 在此討論, 是不會有結論的.6 B, ^$ P2 ?2 l' k
+ o1 V$ Q) O- U4 A+ E
版主應在貴社區的下次住戶大會中提案再討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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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san + 1 就是要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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