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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艾蜜莉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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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管理] 社區禁止7歲以下小童進入大眾池泡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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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8-15 19:14:57 |只看該作者
阡阡 發表於 2013-2-6 16:25 ' y% ]: R- M1 W$ h; E
1.白色封面頒布3年多由區權會全體住戶表決通過、且已執行3年多的住戶規約第75頁的開放對象是「未滿12歲及 ...
  V+ M' S; ?* H% B
/ p- n4 V7 O2 H/ }( k

; B5 c' g) a. D感謝有你!! 講到心坎裡了!!!!  推推推!6 N3 |) G1 G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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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 C% ~0 ?0 K0 t' ?: S1 r請不要拿商業營運的溫泉會館來與社區大樓的溫泉會館比較,溫泉業者因營利目的而有) r% e' R; [' N% M" R2 o

* \* ^5 a9 r0 H+ R. _* n2 k客層區分、服務特色營造等作法,目的在吸引鎖定的特定客層來消費並享受服務。請問為何不提供如親子溫泉、療& V; v& b, }8 b

, q3 l$ N$ K/ f+ v癒系溫泉、寵物天堂溫泉、長者親善溫泉等範例?社區大樓的住戶背景涵蓋更廣,無法區分,請不要把住戶依商業客層分類,不要把社區溫泉會館變成oo溫泉會館飯店酒店,大家都同在一屋簷下,不要引起無謂的爭端
0 G( L. |. |. k2 U& \4 u
* T+ e' S7 k; x
4 K- q3 K4 w3 {9 Q. u致力營造能服務各種住戶對象又能兼顧安全健康的社區溫泉會館
是否才是管委會努力的方向,而不是用
2 Y4 m8 W/ U+ B$ a! s, a+ X8 K- w! g$ L( B6 _) L
「禁止某些對象」而不思分析原因加以改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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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NO + 1 小孩是無辜的,父母才需要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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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婪是最真實的貧窮,滿足是最真實的財富~

~最困難的不是面對挫折打擊,最困難的是面對各種挫折打擊,卻沒有失去對人世的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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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8-15 20:20:55 |只看該作者
dingding 發表於 2013-8-15 21:22 & |* G4 L5 \3 U8 S4 V( n- I! @
最近有一篇「社區內有泡湯/spa/泳池的......」的文章1 x8 z, Y: q+ W2 k: Z
& r4 U4 w$ A2 B- F6 H3 N
被移除了

' d& S& ]$ h, u8 }不知為什麼而刪除移除
( f& x% x$ b' A全部不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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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8-15 23:47:03 |只看該作者
看了好幾天這個話題的討論(有另一個版也在討論這議題),贊成與反對雙方都有自己的需求/訴求,管理眾人之事難就在這,顧了這就可能顧不了那,很多時候就只能以“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來處理。這“多數”雖不見得是絕對的“對”,但應是代表某一群體(如我們這議題中的“社區”)多數人覺得是“對”的或是代表多數人利益的做法,我個人是覺得應該要遵從,所謂“惡法亦法”,更何況這種限制的規定從那個角度來看都稱不上惡法。6歲也好,7歲也好,12歲也好,該從那段年齡限制確是一個值得探討的地方,自助餐/車票慣用110公分來定孩童票價,不也是同樣道理,總要有個規定,一旦訂出規定,還是服從吧。
" t8 W& R# M' _" j  g) R/ z; ~, C# c3 H# d- n( l9 u
我也做過父母,了解帶孩子的辛苦/不便,但個人的辛苦/不便如跟多數人的利益(尤其牽涉到公共衛生)相比,我想做父母的還是犧牲小我,另想辦法吧。北大社區是一個充滿愛心/熱情的地方,光這議題就有許多跟你同想法的人,大家何不朝這方向努力,看看能不能找有同類需要的媽媽大家互相代看孩子,讓你自己真正能清鬆享受泡湯?; l0 _8 M# ]# i5 p: X) Q

6 ~" {$ G" g% ?! 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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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goma + 1 中肯!
LLL3 + 1 同意!
ARNO + 1 互助團體的成立亦不失為一種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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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8-16 00:12:17 |只看該作者
為什麼最近的那篇(社區內有泡湯/spa/泳池的......)的討論不見了?' y+ ?% X( _; G
覺得那篇討論的很精彩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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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8-16 09:40:52 |只看該作者
sigma19 發表於 2013-1-28 12:44 * A- K2 c% N( `9 A; H& H
這邊的問題 小朋友的問題事小) i' o; R" t! P" G# t1 f

3 z1 L4 a- V. E2 V$ }2 T/ Q重點是有一些 "常常自以為糾察隊"的那鄰居,樓主指出的不公平處

+ g$ Y) c& M" q, H, u9 d0 ?& C2 ["常常自以為糾察隊"、"湯屋都是那群人在用"!這兩句話,應該說到許多人的心坎兒裏吧!  F$ S4 S: u! ~  p

6 _, A1 C( z# C; s7 B7 [! M( _我們社區的泡湯使用年紀也是規定7歲。一直以來,我對這些規定都沒有意見,管委會要怎麼規定,我們就怎麼做。所以,我們剛搬來時,也只能望著這麼好的設施興嘆。好不容易,終於等到小姐7歲了,而且是實歲7歲哦!以為要開始共享天倫之樂了,才驚覺:原來,小孩根本就是不受歡迎的一群......
& R! ^2 i$ V/ I! `
5 R# y) _3 {+ Y& g8 i" @5 M' f先是小姐的個子比較嬌小,常會被質疑年齡,這個我可以諒解,畢竟那個時候,她確實都坐在教室的第一排嘛!但是,當她的使用行為已合乎規定,還要有人以"健康之名"想勸退我們時,真的,當下心裏只會有"公設只有你們那群人在用"的感覺!直到有一次,有位太太一進來看見小姐,劈頭就對著我"告知":"外頭公告有寫,小孩不能進來吔!"那天,我也火了!也不再客氣的瞪著她回說:"上面是寫7歲啊!我的小孩現在已經唸小二了吔!"況且,我們已經完完全全合乎規定啦!至於健康問題,最熱的溫泉池,小孩根本待不住,他們都嘛在冷水池好嗎?甚至曾經發生的幾次狀況,全是大人引起的:什麼尿失禁的婆婆、泡到暈倒的太太、全身抹滿精油,說要用熱氣幫助吸收的女士、肖想一邊泡湯,一邊使用"智慧手機"的小姐......這些在日本一定立刻被轟出去的行為,都是大人做出來的吔!
, @9 e7 i. _- D- \$ b, V; |9 |# g, n: I5 ^! G' f5 P$ C' y
"這邊的問題,小朋友的問題事小"
3 H1 B. k' {. p9 {4 }6 ~: ^真的是這樣啊!我們一定會盡全力將小孩教好,有不好的地方,一定努力改進!但也請不要凡事拿"小孩"來當藉口而先入為主排斥他們,好嗎?大家都是好鄰居,也都是文明人,善意的良性溝通,也較能被彼此接受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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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依依 + 2 同意!不要先入為主排斥,不給機會改進嘛!.
ARNO + 1 同意,其實重點在於父母盡責, 故不要去遷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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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認養代替購買,於是家中多了一隻毛兒子小黑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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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8-16 21:46:52 |只看該作者
社區運作, 有很多事是要大家一起決定, 提案和表決是快速有效的決策方法.! |; x$ `0 o9 V3 ~  F; l
, \1 M; t% M9 B" o4 ~$ F
當然決定了的事, 下次開會還是可以再度提出來討論表決. " z; G" D9 q" b1 k" ^7 s$ d

3 J/ a1 I% C! s: y! L- v不過, 一定決定的事, 即使不如己願, 還是應給予尊重和配合.
) U4 c1 X. h0 N  j  K" T( G" R+ S
畢竟各社區管理公設使用的方式不盡相同, 在此討論, 是不會有結論的.
8 _, u; y3 L6 p7 h/ H. N1 C5 ^! \
2 V0 x0 O3 I( S# V/ v# o版主應在貴社區的下次住戶大會中提案再討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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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san + 1 就是要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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