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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紫薇媽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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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反應] 萬坪公園晚上的燈光與外藉人士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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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7-20 23:19:15 |只看該作者
之前就有覺得那邊夜間怪怪的....太陰暗了!
剛已寫信去市政府市長信箱建議改善公園照明及污水處理場興建籃球場設施...
鄰居們也可以一起寫信反映....
這樣力量比較大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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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7-20 23:49:22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洪阿民 於 2012-7-21 09:36 編輯

樓主請息怒。
個人以為,其實就您的標題,是可以把外籍人士拿掉的。在內文侃侃而談沒有問題,但用在「下標」就難免有些針對性,較易引人誤解。您也知道,網上可能有些朋友是不會細讀內文的。
個人認為不要特別點出外籍人士的原因有二:一來,像那種燈光昏暗的地方,也可能有本國籍人士聚眾違規甚至滋事。二來,無論如何,公園是任何人都可以去的地方 (何況萬坪公園離柑園工業區這麼近),當然,我們會希望去的人都能遵守相關規定。樓上幾位大大說的,相信也只是同理外籍人士喜歡去公園而已,不是同理他們的違規。
外籍人士的管理,一直是眾所關注,也確實亟需改善的議題,不過,正因如此,有時外籍人士的問題,也可能有不合比例原則或失焦的現象。就拿桃園來說好了,東南亞外勞引發的社會問題,固然有相當程度的嚴重性,但比例是否真比其他歐美人士,或本國人高出那麼多?或者只是因為他們容易聚焦,輔以某些人的種族意識,就成為眾矢之的,我想這都是可以懷疑的。
樓主因過往經歷造成的恐懼,小弟完全可以理解。小弟前幾份工作也都有接觸外籍人士──不是東南亞外勞,而是以美國人為主。第一份工作,小弟就曾被高壯的黑人運動員拿刀在面前揮舞威嚇過;第二份工作,也有同事被外籍編輯性騷擾 (當然也有性引誘)。(結果小弟還是崇拜黑人,大概是斯德哥爾摩症候群吧?)
小弟想説的是,外籍人士在台灣確實值得討論,但以萬坪公園來說,是燈光和管理的問題,人種或國籍,真的真的沒那麼重要,我們就向相關單位反應,請他們加強燈光和巡邏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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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7-20 23:52:07 |只看該作者
那邊的照明設備是否不足?
願人心淨化,社會祥和,天下無災難!
我的露天http://goods.ruten.com.tw/item/show?21209033138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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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7-21 10:33:07 |只看該作者
洪阿民 發表於 2012-7-20 23:49
樓主請息怒。
個人以為,其實就您的標題,是可以把外籍人士拿掉的。在內文侃侃而談沒有問題,但用在「下標 ...

問題是那天我們遇到的是外勞啊?

陳述事實也有錯?

為了有些高道德標準、愛心多到漫出來的人,我們就沒有講話的自由,沒有說出事實的權利嗎?

我說那天遇到的狀況就是如此,就算是提到外藉人士,讓某些人心中不爽的,我也不會因此就再也不提外藉人士!

只要講出外藉人士怎樣,就會被某部份的人說是種族歧視,也實在太不理性了吧?

沒有仔細看人家文章就回文還帶著自己的批判,表示這人沒有尊重發文者想表達什麼。

只是隨便青菜瞄過別人的文就認為別人在針對種族,這樣對事情沒有幫助,也容易造成爭吵。你我都是台灣人,都是同胞,也都住在小小的北大特區裡,我不希望原先的好意變成不愉快的爭論。

我知道很多人已經因為發文留言被公譙而退出北大特區,只是單單個人的看法不被認同,就被某些人公譙,大家都有發言的權利,不要搞的很不愉快,甚至是挑語病,大家都是北大人,彼此多多體諒與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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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7-21 10:39:01 |只看該作者
洪阿民 發表於 2012-7-20 23:49
樓主請息怒。
個人以為,其實就您的標題,是可以把外籍人士拿掉的。在內文侃侃而談沒有問題,但用在「下標 ...

我曾遇過幾個台灣女生被外藉人士性侵,騙財騙色,坦白講我對那些不正經的外藉人士就是沒好感,但我對自家社區的外勞也是客客氣氣的,我看她工作很認真又善良,我還常拿東南亞的食物跟她分享,她每次看到我就很高興的對我打招呼。

外勞不是都壞人,也不都是好人,但我們總要先注意安全,才不會發生了危險,才在怪政府、怪東怪西。我也常到落後國家作生意,熟悉他們的風土民情,全世界要找出像台灣人這樣有愛心的人實在很少,台灣人的愛心是稀有動物,但也請別愛過了頭,傷害到自己,千金難買早知道!我本身也是受害者,我了改洪阿民先生經歷過的痛。也感謝你細心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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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7-21 11:00:08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洪阿民 於 2012-7-21 11:11 編輯
紫薇媽咪 發表於 2012-7-21 10:33
問題是那天我們遇到的是外勞啊?

陳述事實也有錯?


從您的回覆,小弟相信您已經明白我的意思了
其實小弟確實是有點站在維持網路和諧的角度來看待整件事
如您所說,大家彼此尊重包容,回文者要尊重發言者,不該斷章取義或隨便回文
但就發言者來說,稍微減少針對性,也較能確保問題不會失焦,避免不必要的爭執
因為.....說難聽點,網路文化就是這樣,中肯的中性的話也會被丟爛泥巴
我想您跟我一樣不喜歡被誤解被冤枉,所以有時只能包裝一下 ..... 不然就得努力練就金剛不壞之身,別去在意別人(尤其是青菜回文者) 的言論了
希望您不會怪我多事,如果先前有冒犯或誤解您的地方,也請您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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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7-21 11:04:30 |只看該作者
但我們總要先注意安全,才不會發生了危險,才在怪政府、怪東怪西。


關於這點,小弟是百分之百認同。
記得小時候老師和電視都在教,小朋友晚上盡量不要出門,夜歸獨身女性要避免走陰暗無人處等等
當然現在社會跟以前不一樣,小朋友晚上出門和女性夜歸已成為常態,但我覺得那些「古訓」還是值得參考的
這不是要包庇或縱容壞人,而是趨吉避凶,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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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7-21 11:12:21 |只看該作者
紫薇媽咪 發表於 2012-7-21 10:33
問題是那天我們遇到的是外勞啊?

陳述事實也有錯?

你沒有錯!

不過我們想想外勞

1•他們都是年輕健康者,生理需求是不可避免的

2•遠赴異鄉的勞動者

3•風俗習慣不同,沒有儒家教化的束縛

所以算了,要求區公所加強燈光,讓他們知道不可以太過分就好了。這就想到種族歧視,那扯太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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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無不生活在喜怒哀樂之中,從未與中道實相碰過頭、見過面,故稱為凡夫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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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紫薇媽咪 於 2012-7-21 11:26 編輯
洪阿民 發表於 2012-7-21 11:00
從您的回覆,小弟相信您已經明白我的意思了
其實小弟確實是有點站在維持網路和諧的角度來看待整件事
如您 ...


喔~您大概是我在各大討論區遇過算理性又有禮貌的人吧!
因為討論區看不到臉,很容易有情緒性的字眼或作人身攻擊…
在討論區常可看到其它網友原本只是發表個人看法,卻被不同想法的人公譙,吵架吵個沒完@@
所以我不喜歡上討論區就醬啊!可是那天的問題覺得不提出來,心裡不安,猶豫了很久,才會決定上來發言。不然,光是遇到斷章取義的人,就令人灰頭土臉囉!
還是別讓原先的問題失焦了才好!

1. 外藉人士不懂中文,可否加設英文告示牌,以免不當使用公園器材,造成損毀與使用者的危險
2.加強燈光照明,以免黑夜經過的人發生危險,無論治安或夜裡在公園運動的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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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子窩 + 2 你沒錯!我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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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薇媽咪 發表於 2012-7-21 11:22
喔~您大概是我在各大討論區遇過算理性又有禮貌的人吧!
因為討論區看不到臉,很容易有情緒性的字眼或作人 ...

樹林區公所答覆如下:

回覆內容: 親愛的市民您好!您來信建議公園新增籃球場及夜間照明等相關事宜,本所答覆如下:一、經夜間前往柑園五里聯合活動中心旁的景觀休憩公園勘查,公園內雖景觀燈林立,但多數為景觀矮燈及照樹燈,其照明範圍皆相當狹小(景觀矮燈照明範圍約半徑1至2米),以致公園內多處夜間昏暗,又因其景觀照明設備目前仍屬水利局保固期內,故本所將再函請水利局卓處。二、另外您建議於污水處理場旁空地規劃新增籃球場部份,經查該空地為水利局為因應北大特區人口增加,而預留作為後續擴充污水處理設施之用,經確認該局已著手進行設施增設等相關作業,故已無多餘用地可供作籃球場之用。感謝您特地來信,如有其他需要改進之處,亦請您多多賜教。敬祝健康愉快。新北市樹林區公所經建課廖勝宗(02)26812106 分機 2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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