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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ding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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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問題] 老婦穿快車道被撞死 子女須賠肇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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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7-16 23:59:19 |只看該作者
kk4653 發表於 2012-7-16 09:07
大義路上 請勿亂闖分隔島 會嚇死開車的人~拜託!!

江海納百川~所以成其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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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7-17 00:22:48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lingoma 於 2012-7-17 00:53 編輯
約兩個月前,上班途中經一小學側門,有一小朋友(1年級)沒走導護崗,自行橫越馬路,用衝的、完全沒看左看右,
"撞到"經過的摩托車,機車也倒下來,小朋友立刻自行爬起來走回人行道站著不敢亂動,他應該也嚇壞了吧!機車騎士第一個動作就是馬上過去看小朋友有沒有受傷,過程全被我行車紀錄器拍到。其實機車騎士也是受害者喔!   還好小朋友沒大礙,只有輕微破皮擦傷!但據說小朋友媽媽很生氣(不是對小孩)呢!..........但真的錯在小孩橫越馬路!   當然大人、家長、學校都要負起教導的責任!    請記得:路人、騎士和駕駛都有所屬的路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才能保護自己和他人!現在已經不是絕對~車駕駛賠路人的時代了! 法官會依事故發生的原因、誰錯的多,按該負責的比率來判賠償的對象及金額。 但是如果是在斑馬線或在行人穿越道上,即使行人紅燈闖越,判賠的還是駕駛!因為"斑馬線或在行人穿越道",行人有優先權(金牌),因為行經路口車子一定要減速,要讓行人優先通過喔!   這是現在的規定,大家還是要知道的好!


沒錯, 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才能保護自己和他人!


老婦違規. 得不到賠償是對的.

但要子女賠償也有爭議,.... 應其由遺產作出賠償和子女無關吧

或應由保險公司賠給受害人, 在由保險公司出面向肇事者(死者配偶或其遺產)進行理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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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7-17 01:00:23 |只看該作者
alancatherine 發表於 2012-5-31 23:12
今天晚間行經學勤路大義路口時,行人號誌綠燈亮起,我由劍橋往風呂的方向走
一輛由學勤路右轉大義路的摩拖車( ...

五月份去台南時  在火車站附近的一個大路口
看到一位媽媽 騎腳踏車 載二位小朋友
已經變紅燈了 她還闖紅燈  我真替那二位小小朋友捏了一大把冷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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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7-17 01:09:32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lingoma 於 2012-7-17 01:21 編輯

守法才有秩序

在美國, 警察常常假裝行人(行人有優先過綠燈權力).如果,  駕駛未讓, 罰單一張

行人未走斑馬線也會被罰

騎腳踏車小朋友也得守法戴安全帽

乘客未綁安全帶, 罰單不是給駕駛而是乘客

經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認定老太太穿越快車道是肇事主因鍾文勝沒有酒駕也無超速,是次要原因。法官根據鑑定報告認定陳老太太的過失四分之三,鍾文勝四分之一。


依過失比例計算,老太太五名子女可獲賠七萬五千元到十八萬餘元,但五人各領到強制險理賠金卅二萬餘元,共一百六十萬元,保險金已足額賠償,判肇事者不必再掏錢賠。鍾文勝求償部分,判老太太五名子女賠償七十三萬元,如同要吐還老太太的保險金。


駕駛的過失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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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7-17 22:06:08 |只看該作者
lingoma 發表於 2012-7-17 01:09
守法才有秩序

在美國, 警察常常假裝行人(行人有優先過綠燈權力).如果,  駕駛未讓, 罰單一張


只能說駕駛應注意而未注意吧
江海納百川~所以成其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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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7-18 00:55:08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lingoma 於 2012-7-18 03:23 編輯

有一天開著車, 正高興告訴婆婆, 有照相功能新手機將寄來家裡....萬一有事故, 立即照相為証.

話才說完...一位年過80失去判斷能力 的老先先,搶行左轉...

我喊著...他怎麼可以.....完了........距離不夠...煞不住了. 有時, 看到了未必躲得過

車子全毀,血壓飆過170  很感謝 有人停車替我叫救護車, 還替我作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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