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eta 愛北大論壇

 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樓主: 寧靜海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藝術大道擺攤 警說無權管理

[複製鏈接]

1331

主題

316

好友

1萬

積分

校友

Rank: 9Rank: 9Rank: 9

文章
14668
在線時間
2248 小時
41
發表於 2010-9-10 10:54:28 |只看該作者
40# js22020
我的意思是如果自道路退縮的10M是政府管理的人行道範圍,為何允許遠雄自劃自行車道(行人優先)、蟾蜍跟噴泉呢?所以這臨路的10M範圍雖供公眾使用但是卻不是政府管理而是遠雄等各建商負責的,愛擺蟾蜍、 ...
joy 發表於 2010-9-10 10:51


  縣府可能是讓遠雄作統一規劃設計,所以規劃跟製作是遠雄,但後續管轄權應該在縣府,我的理解是這樣,有錯請指正。

4

主題

0

好友

1532

積分

大學生

Rank: 6Rank: 6

文章
780
在線時間
1144 小時
42
發表於 2010-9-10 11:13:56 |只看該作者
如果後續的管轄權在縣府,我覺得蟾蜍跟自行車道都規劃錯誤,能否請政府把臨路的設施都拆除改劃專用的自行車道(行人禁入)及專用坡道,這樣可以嗎?因為現今的管理已經危及行人及自行車的安全了。

13

主題

5

好友

837

積分

高中生

Rank: 5Rank: 5

社區
三峽我的家
文章
307
在線時間
282 小時
43
發表於 2010-9-10 11:19:28 |只看該作者
社区主委也會怕跑法院而作罷   
大胖豬 發表於 2010-9-10 09:32



其實我本來也想這樣寫
但是,也許很多主委跟祕書很在乎這個,會派專人陪跑,哈哈

我還是繼續做我的鄉愿
因為我常常在回想,我也常常違法,例如摩托車去聖展夜市停汽車停車格、摩托車違規右轉...要是被檢舉,我可能要去掉很多小朋友
看來下輩子要下地獄了
沾醬就是沾醬

1331

主題

316

好友

1萬

積分

校友

Rank: 9Rank: 9Rank: 9

文章
14668
在線時間
2248 小時
44
發表於 2010-9-10 11:51:42 |只看該作者
如果後續的管轄權在縣府,我覺得蟾蜍跟自行車道都規劃錯誤,能否請政府把臨路的設施都拆除改劃專用的自行車道(行人禁入)及專用坡道,這樣可以嗎?因為現今的管理已經危及行人及自行車的安全了。 ...
joy 發表於 2010-9-10 11:13


  縣府會踢回去給遠雄,或是說目前預算不夠,這是我可以預期的答覆... 另外現有的設計是不是讓大家都不滿,我們居民內部可能也要先做個基本調查,以免提出反被其他居民反對,那就麻煩了。

104

主題

109

好友

3559

積分

碩士班

Rank: 7Rank: 7Rank: 7

文章
2256
在線時間
849 小時
45
發表於 2010-9-10 12:27:37 |只看該作者
希望大家能"理性"、"客觀"地來討論...才能有機會集思廣益出有效率/效果的解決之道~
當然如果只是要純情緒性地宣洩不滿,也挺好滴...

我的見解是:(讓大家更客觀地了解窘境)

1.退縮的開放空間...是政府獎勵建商的行政條例...建設完工驗收後,該付出的有付出、該獎勵的有獎勵,結案!<--應該沒有爭議性

2.退縮開放空間的產權為私有,也沒有爭議性!所以管理維護(含相關設備之變更、修繕、養護以及使用)之權與責亦即落在所有權人身上...管理委員會為區分所有權人之執行單位,並法人人格,所以相關的管理維護之權責為管理委員會!而法律上的主張應由主任委員為之,但得由代理人(總幹事或稱主任)代勞~
也就是說如果我能自由享受藝術大道上的氛圍和燈火(遠雄居民付的電費),一旦跌倒受傷而可歸咎於相關設施之不良管理維護時...要告的對象是該社區主委!<---無奈~

3.若要提告侵占(無論是公訴或自訴)、無故侵入住宅罪(也就是擅闖民宅)...應該都難成立!
因為既然是開放空間,就不是"住宅"(住宅是不分所有權...即使房子是您的,只要是我在使用的私領域,房東都無權無故侵入)~
侵占的要件就更難成立...行人穿越該私有開放空間只是暫時通行而沒有佔有它對吧?!攤販除非設立固定物否則有損毀、佔有等行為嗎?!...就連寵物在藝術大道上排泄...公家單位(警察、環保局...)能向飼主開單嗎?!<---有興趣的人可以去問問~

4.警察真的無權可管嗎?<---肯定是推託之詞!端看大學路上公有路邊攤販群時常被開罰單的陣仗,便可理解警察有權管理只是開單效果不彰而已~

小弟建議:
1.積極的有效管理:很多人已經提到的理想,如市集、跳蚤市場、街頭藝人...等需要更完善的配套措施之作為...留待大家集思廣益、從長計議~

2.消極的驅趕勸離:
管委會首要做出議決(日後有訴訟依據),擬訂退縮開放空間的管理維護及使用的管理辦法,責成物業管理公司依所要求派員驅趕勸離違規(退縮開放空間的管理維護及使用的管理辦法)的人事物...可以開立違規勸導單與照相以佐證並存查~<---又是社區要花相關成本...
請里長、主委、有力人士向轄區派出所(樹林、三峽分局)申請設立各定點巡邏箱,要求定時定點簽到時順便勸離違規人員...必要時得於巡邏箱旁放些"相關規定"的文宣傳單以利提示違規者
至於擺攤的發生地若是在公有車道上或人行道(與退縮私有開放空間緊鄰但不相同),得勞煩警察杯杯有效率(頻率高一些)+有效果(放水少一些)地作為吧~

3.司法手段...小弟目前仍不忍以訴訟對抗小販,請其他賢人賜教吧!

PS.其實這藝術大道的爭議...我在購屋前便深思熟慮過...原諒小弟自私地只想享受藝術卻不願跳入藝術管理的漩渦中~
所以我才一再地肯定遠雄眾居民(非老趙)為北大特區的付出...老趙的付出是一時且有對價關係,所有權人的付出是永遠滴~

16

主題

12

好友

2515

積分

大學生

Rank: 6Rank: 6

文章
648
在線時間
513 小時
46
發表於 2010-9-10 12:36:33 |只看該作者
52# 蘿蔔特

完全贊同您的見解和建議。

16

主題

12

好友

2515

積分

大學生

Rank: 6Rank: 6

文章
648
在線時間
513 小時
47
發表於 2010-9-10 12:52:31 |只看該作者
岔題一下:
關於少數社區並未落實私有開放空間的問題,
例如上北大、麗園、雙囍、敦園等等早期的建案,
都是台北縣政府「一區兩制」的後遺症,
亦即,北大特區早期低密度開發的時代,縣政府是允許私有開放空間可設置圍牆的,
所以這些社區並未違規。
這就像台北市很多老舊公寓的頂樓加蓋,不算違建,不會被拆除;
要不要拆,為市容景觀做出一些貢獻,端看住戶的善意。
(這個老問題,在愛北大的其他主題已經討論過。)

4

主題

0

好友

1532

積分

大學生

Rank: 6Rank: 6

文章
780
在線時間
1144 小時
48
發表於 2010-9-10 13:03:57 |只看該作者
台北大學社區都市計畫跟土地管制要點有改過嗎?
為什麼是一區兩制?
遠雄在人行道擺的那些青蛙、銅像是違建嗎
愛擺什麼都隨高興的
很多社區都把垃圾桶放外面又有什麼不可以呢?
也可以請擺攤收規費
反正政府都不管著了

104

主題

109

好友

3559

積分

碩士班

Rank: 7Rank: 7Rank: 7

文章
2256
在線時間
849 小時
49
發表於 2010-9-10 13:17:46 |只看該作者
好問題~

1.青蛙、銅像不是擺在公有人行道上吧?!...應該是退縮私有的開放空間(不只是人行、腳踏車、汽機車也能行<---遠雄幾個建案在學勤路車輛出入口的"通道"也不是公有道路)
2.只要社區內部無歧見,退縮的開放空間愛擺拉圾桶本身的行為沒有不可以<---是"丟"垃圾及環境汙染的問題
3.在自有土地上擺攤收規費...要注意~社區如無申請該營業項目(可開立發票),最好是用"清潔費"名義開立收據<---有檢舉時,稅捐單位會稽查

1331

主題

316

好友

1萬

積分

校友

Rank: 9Rank: 9Rank: 9

文章
14668
在線時間
2248 小時
50
發表於 2010-9-10 13:29:21 |只看該作者
岔題一下:
關於少數社區並未落實私有開放空間的問題,
例如上北大、麗園、雙囍、敦園等等早期的建案,
都是台北縣政府「一區兩制」的後遺症,
亦即,北大特區早期低密度開發的時代,縣政府是允許私有開放空間可設置圍牆的,
所以這些社區並未違規。
這就像台北市很多老舊公寓的頂樓加蓋,不算違建,不會被拆除;
要不要拆,為市容景觀做出一些貢獻,端看住戶的善意。
(這個老問題,在愛北大的其他主題已經討論過。)
js22020 發表於 2010-9-10 12:52


  說沒有違規是有問題的,因為縣府已經將這些社區圍牆或警衛室等列為違建,只是排序後面,尚未拆除而已。

  我想違建就是違規,還是希望這些社區可以主動拆除,並做整體規劃,像學府路的上北大,我個人就覺得很可惜,因為如果退縮綠軸可以開放出來,整條學府路林蔭大道,是一點也不輸給學勤路的藝術大道。
您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文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是以即時上傳留言的方式運作,一切留言內容只代表發言者個人意見,非本論壇之立場,本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由於本論壇是以「即時留言」運作方式,所以無法完全監察所有留言內容,若您發現有某篇留言可能有問題,請通知本站管理員處理。

Copyright © 2009~2020 iBeta 愛北大. 保留一切權利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