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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柏非特 於 2010-8-18 09:30 編輯
昨天去瞄一下就走了,感覺人很多但是沒結論,官員只是要應付與論而已,最少其他人問起可以說召開過說明會了,個人見解是請里長或是受害最深的紫京城管委會依公害糾紛處理法申請調處,其他社區依法條規定為共同利益之公害糾紛當事人,得共同申請調處這跟寧靜海所說的北大特區空汙問題專案小組相同,重要的是調處結果具法律效力,且環保署一定要請公正專業人士組成委員會,並報行政院核定,而不是只派幾隻小貓來而已.
不過大家的訴求為何要先整合,幾個方向1.瀝青廠要求遷廠或是只要求改善2.違章工廠要拆除或是輔導合法列案並定期稽查3.要求設立即時空氣品質監測系統螢幕於北大社區,項目要訂定清楚像是NOx SOx VOCs 都要顯示4.請環保局將有煙囪的廠房列管要求改善或拆除(農地應該只能做農舍用途,有煙囪應該都非合法用途)這些應該都可作為訴求,不過還是要大家一同發聲.
有興趣的人可以看一下連結,頁面左邊有公害糾紛處理規定
http://w3.epa.gov.tw/epalaw/index.asp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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