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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反應] 在藝術大道上騎腳踏車的基本尊重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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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8-6 16:21:59 |只看該作者
以北大特區的條件應該是可以規劃出讓人驚豔的自行車專用道,
可以在慢車道,也可以在人行道,就是不要人車共道。
人車互相禮讓是很好,但是很難做到,
如果有自行車專用道,行人安心,騎自行車的人也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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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8-6 16:43:38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黑麻麻 於 2010-8-6 17:00 編輯
6# 黑麻麻


什麼叫做搶???

拜託你也有點同情心 同理心...... 互相互相麻  用搶這個字
愛家工程師 發表於 2010-8-5 13:18



抱歉
或許是我同詞不當
因為我並不知道在地面上畫設腳踏車的道上
行人也能走
就像我們不會走到車道上的道理是一樣的
在旁邊還是有空間的情況下,
我只是不了為何一定要走在那邊
或許繞一下比較麻煩,但至少比較安全
個人家中也有幼兒,也會去那邊騎三輪車
不是不能體會推著嬰兒車,在那邊行進的媽媽被不禮貌的騎士按鈴的氣憤
但目前路面設計就如此,也沒有辦法馬上改善
在我們無法控制騎士的心態同時
就只有改變自己行進的方式

開文者媽媽說的是不禮貌的騎士
並不是所有的腳踏車騎士
如果腳踏車不能在腳踏車道上行進,請問他們要騎哪裡?
大家都說行人優先
但行人優先不是行人最大,在可以轉彎時情況下,為何也不禮遇一下腳踏車騎士
他們的速度快,萬一一個煞車不急,吃虧的還是行人
我只是提出另一種看法:如果一種情況是腳踏車為了避開道上的行人,騎到內側而撞到其他行人時,大家是不是又有另一種說詞
(明明就有腳踏車道,為何要來跟行人"搶道")
讓腳踏車為了避開其他需要無障礙空間的使用者而在內側繞來繞去真的就比較安全嗎?

但請問這樣就要被叫沒有同情心、沒有同理心嗎????

我並沒有攻擊開文者的意思,也請你把全部的回應看完之後再來批評
博士耶!念書都沒那麼用心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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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8-6 17:08:49 |只看該作者
改變這些人的"程度"比較實際!

別忘了,"交通號誌、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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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8-6 22:51:28 |只看該作者
記得好像在大義路  一上藝術大道的左邊那有個藍色的交通標誌
同時寫著行人和自行車   但下面亦註明行人優先
交通號誌  好像的確是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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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8-6 23:30:22 |只看該作者
44# 黑麻麻

開文者媽媽說的是不禮貌的騎士
並不是所有的腳踏車騎士
如果腳踏車不能在腳踏車道上行進,請問他們要騎哪裡?
大家都說行人優先
但行人優先不是行人最大,在可以轉彎時情況下,為何也不禮遇一下腳踏車騎士
他們的速度快,萬一一個煞車不急,吃虧的還是行人
我只是提出另一種看法:如果一種情況是腳踏車為了避開道上的行人,騎到內側而撞到其他行人時,大家是不是又有另一種說詞
(明明就有腳踏車道,為何要來跟行人"搶道")
讓腳踏車為了避開其他需要無障礙空間的使用者而在內側繞來繞去真的就比較安全嗎?

但請問這樣就要被叫沒有同情心、沒有同理心嗎????

我並沒有攻擊開文者的意思,也請你把全部的回應看完之後再來批評

你的搶字就很有攻擊性了吧...況且 開文媽媽的意思跟你說的意思根本不一樣,我可不想跟你玩文字遊戲...
嬰兒車輪椅族本來就會去使用人行道的坡道,這些人也絕對不會故意佔著那個坡道的,
你也不用這麼義憤填膺,我遇到的大部分的腳踏車騎士都很體諒禮讓推嬰兒車或者是行動不便的人的...
我也不是要批評你,只是看到你用搶這個字,讓人很不舒服而已。好像誰搶了你的道路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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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8-7 01:09:42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黑麻麻 於 2010-8-7 01:15 編輯

愛家工程師
以下是開文媽媽所寫的文章
我把全文再貼一次給你看

"今天下午推著嬰兒車往紫京城找朋友,
經過風呂時,
身後突然傳來一陣陣急促又響亮的鈴聲,
轉身看 ,
一個年輕女孩騎著腳踏車飛快的從身旁經過,
再轉頭看,他已經要經過大雅路口 ,
沿途一樣猛按鈴,毫不客氣的宣示他的到來.

下午六點,從紫京城回來時,
同樣的狀況又再次重演,
兩個桃子腳的學生(看起來像快升國中左右)騎著腳踏車,
雖然速度不快,但也同樣用響亮的鈴聲噹噹噹的,
要推著嬰兒車的我們讓路.
決定裝死不理他們之後 ,
腳踏車繞了個彎,到我們前面,
又開始噹噹噹的用力地按鈴!!

請問一下,二位學生正當使用腳踏車道,並以鈴聲告知,為何開文媽媽裝死不理???

對於藝術大道的設計,
我基本上是有些意見的,
應該標示為無障礙坡道的地方,
變成腳踏車圖案,
在宣告腳踏車用路權的同時,
似乎也忽視了輪椅及嬰兒車等更需要無障礙空間的使用者.

我相信能在平坦且不被機車汽車威脅的大道上騎腳踏車,
一定是蠻不錯的騎乘經驗,
但希望各位騎士們不要忽略了對大道上其他使用者應有的尊重與安全,
不要用噹噹噹的鈴聲來驅趕前方的用路人.

不用鈐聲告知,難道要等撞上了或大叫嗎?

都能騎腳踏車了,
行動能力一定比起我們這些要推著嬰兒車或是那些只能坐著輪椅出來散心透氣的人們強很多,
雖然很像喊口號...但還是要講:
請留給大家一個安全不受驚嚇且彼此尊重的用路空間! 3Q~~

寫著寫著又想起之前幾次推著嬰兒車被還不太會控制速度跟煞車的小朋友直接撞上的恐怖經驗..."
如果開文媽媽能在當時繞一下路,不就不會有這種經驗了?

我一開頭就說了,用搶這個字是同詞不當
我是不高興您的留言,不高興的原因是您在完全不清楚我的文意的同時
胡亂批評我沒有同情心沒有同理心

我很清楚開文媽媽的氣憤,但我也只是覺得對行人或推嬰兒車的人來說,明明在同一條路上有另一種選擇
那為何一定要行走在腳踏車道上,就如同我文章所說,嬰兒車跟腳踏車在內側彎來彎去比較起來,到底那一個比較危險
(上下坡時是例外,那個必需要共用)
當開文媽媽對於後面的腳踏車鈴聲裝死不理的同時,是不是是一種跟車搶道的心態
既是共用,那為何後面的腳踏車騎士不能鈴聲告知
我並不認為我的文章內容跟開文媽媽所指的有何不同
也沒有在跟您玩文字遊戲,因為一開始我就說了用字不對

另外,我要說我們家沒有腳踏車,沒有騎士,有的也只有幼兒騎的三輪車,腳踏車道能不能專用對我來說完全沒有厲害關係
博士耶!念書都沒那麼用心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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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8-7 23:45:22 |只看該作者
可能要路口耍立警示標誌,行人儘量走內側為宜!  久而久之,大家也自然有共識為宜!  如捷運電扶梯一樣,立者自然靠右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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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8-9 23:23:23 |只看該作者
由多數的發文來看
真足可證明~台灣真是一個非常「母嬰不親善」的社會
難怪少子化、出生率低居世界第一
雖然大家都是鄰居要以和為貴~~~
但我原先還天真的以為~住北大的人會比較有文明水準。。。
不過我真是錯了~一樣米養百種人,何況是北大那麼大的社區住著這麼多人
只能說希望不尊重「弱勢」的人以後想生孩子不要生不出來
現在不孕症機率真的很高!

抱歉!話說的很不客氣
但看到某些文章真的有點火

很感謝看到很多鄰居能夠EQ很高的要大家互相尊重、以和為貴、尊重行人~
我很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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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8-10 10:53:22 |只看該作者
藝術大道規劃可能有問題,自行車應規劃專用道,要規劃在最外緣直接臨車道,即目前植栽噴霧之處,因為行人穿越馬路要走紅綠燈斑馬線,如此會跟目前規劃的自行車道衝突,如果要行人走斑馬線穿越馬路後再趕緊回到內側區塊如此斜進斜出想必不怎好走且還要閃自行車,雖然遠雄及法律條文都說要行人優先,但是騎車要快馳心情才會好要是東躲西閃不小心擦撞路障心情就不美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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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8-10 11:58:54 |只看該作者
49# 黑麻麻

你是作文老師嗎??
你如果喜歡文字遊戲,那請繼續吧..
人家開文媽媽只是寫當初的心情,難道當下的心情,就可以被你批批改改成這樣...還是你是警察啊..

我絕對贊成同理心,行人與騎士互相尊重,維護彼此的安全與合諧,就是這麼簡單..
妳如果要繼續不高興,那也是你的事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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