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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黑麻麻 於 2010-8-7 01:15 編輯
愛家工程師
以下是開文媽媽所寫的文章
我把全文再貼一次給你看
"今天下午推著嬰兒車往紫京城找朋友,
經過風呂時,
身後突然傳來一陣陣急促又響亮的鈴聲,
轉身看 ,
一個年輕女孩騎著腳踏車飛快的從身旁經過,
再轉頭看,他已經要經過大雅路口 ,
沿途一樣猛按鈴,毫不客氣的宣示他的到來.
下午六點,從紫京城回來時,
同樣的狀況又再次重演,
兩個桃子腳的學生(看起來像快升國中左右)騎著腳踏車,
雖然速度不快,但也同樣用響亮的鈴聲噹噹噹的,
要推著嬰兒車的我們讓路.
決定裝死不理他們之後 ,
腳踏車繞了個彎,到我們前面,
又開始噹噹噹的用力地按鈴!!
請問一下,二位學生正當使用腳踏車道,並以鈴聲告知,為何開文媽媽裝死不理???
對於藝術大道的設計,
我基本上是有些意見的,
應該標示為無障礙坡道的地方,
變成腳踏車圖案,
在宣告腳踏車用路權的同時,
似乎也忽視了輪椅及嬰兒車等更需要無障礙空間的使用者.
我相信能在平坦且不被機車汽車威脅的大道上騎腳踏車,
一定是蠻不錯的騎乘經驗,
但希望各位騎士們不要忽略了對大道上其他使用者應有的尊重與安全,
不要用噹噹噹的鈴聲來驅趕前方的用路人.
不用鈐聲告知,難道要等撞上了或大叫嗎?
都能騎腳踏車了,
行動能力一定比起我們這些要推著嬰兒車或是那些只能坐著輪椅出來散心透氣的人們強很多,
雖然很像喊口號...但還是要講:
請留給大家一個安全不受驚嚇且彼此尊重的用路空間! 3Q~~
寫著寫著又想起之前幾次推著嬰兒車被還不太會控制速度跟煞車的小朋友直接撞上的恐怖經驗..."
如果開文媽媽能在當時繞一下路,不就不會有這種經驗了?
我一開頭就說了,用搶這個字是同詞不當
我是不高興您的留言,不高興的原因是您在完全不清楚我的文意的同時
胡亂批評我沒有同情心沒有同理心
我很清楚開文媽媽的氣憤,但我也只是覺得對行人或推嬰兒車的人來說,明明在同一條路上有另一種選擇
那為何一定要行走在腳踏車道上,就如同我文章所說,嬰兒車跟腳踏車在內側彎來彎去比較起來,到底那一個比較危險
(上下坡時是例外,那個必需要共用)
當開文媽媽對於後面的腳踏車鈴聲裝死不理的同時,是不是是一種跟車搶道的心態
既是共用,那為何後面的腳踏車騎士不能鈴聲告知
我並不認為我的文章內容跟開文媽媽所指的有何不同
也沒有在跟您玩文字遊戲,因為一開始我就說了用字不對
另外,我要說我們家沒有腳踏車,沒有騎士,有的也只有幼兒騎的三輪車,腳踏車道能不能專用對我來說完全沒有厲害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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