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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dzol 發表於 2017-7-14 12:43
林銘仁只是證人身份應訊非被告何來迫害之有
遠雄多次利誘林議員但都不為其所動 其風骨可做為其它民意代表 ...
林議員是證人....迫害 說不上吧
吳委員無保請回...這個部份表示檢調證據跟本很薄弱
柯P在選時也有幕僚被扣帽子被檢調約談
檢調本來要該幕僚交保,幕僚認為他無罪
要就收押要就請回....檢調不敢聲押放人
自此後政治人物也學會這招,清白的話就跟檢調拼無保放人
"至於趙藤雄應該一樣老招拿個幾億出來
就可以比照緩刑處理"
這不行喔...因為他前案是判刑兩年,緩刑五年 (超過兩年不得緩刑)
五年內再犯,除非趙先生最後的刑度六個月內,且法官沒有硬到不許他易科
不然是前後案一起關喔....(前案兩年+本次刑度)
ps.
刑度兩年(含)才可緩刑,六個月內才可易科罰金
但是不是刑度符合規定就可緩刑/易科
例如:遠雄趙某與頂新魏某都是兩年刑責,
趙先生悔過認罪,捐款緩刑,魏先生死不認錯被關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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