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eta 愛北大論壇

 找回密碼
 註冊
搜索
樓主: 寧靜海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停二拖吊場] 三峽拖吊場變成肇事車、贓車保管場的可怕後果其二

[複製鏈接]
無效樓層,該帖已經被刪除
無效樓層,該帖已經被刪除

175

主題

194

好友

1萬

積分

博士班

Rank: 8Rank: 8

文章
7432
在線時間
3101 小時
33
發表於 2013-5-29 12:34:23 |只看該作者
0930 發表於 2013-5-29 12:20
這問題要打到哪個部門的電話反映或是寫信到哪單位訴願呢

寫信給朱市長囉

175

主題

194

好友

1萬

積分

博士班

Rank: 8Rank: 8

文章
7432
在線時間
3101 小時
34
發表於 2013-5-29 12:41:33 |只看該作者
savard 發表於 2013-5-29 12:12


雖說現代人對公共事務冷漠,但老是用製造"恐慌"的方式去引起大家的關注,真的比較好嗎?

恐慌、無限上綱?!命案車輛集中堆置在此,不會心生恐懼?!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1331

主題

316

好友

1萬

積分

校友

Rank: 9Rank: 9Rank: 9

文章
14668
在線時間
2248 小時
35
發表於 2013-5-29 12:51:06 |只看該作者

  某些網友思維落入了盲點,提醒一下。

  爭取權益在民主自由社會是屬於人民的權利,若把為了爭取權益而發聲這件事情,作負面解釋,其實已經自我設限了,就像最近毒澱粉事件,很多人覺得沒什麼,但在國外,受害民眾恐怕早就聯合向政府跟業者提告了,所以別讓自己的權利睡著了...

  當然,不爭取權益也是個人自由,只是對於願意站出來爭取權益的人,不妨多給點掌聲與支持吧!

1331

主題

316

好友

1萬

積分

校友

Rank: 9Rank: 9Rank: 9

文章
14668
在線時間
2248 小時
36
發表於 2013-5-29 12:55:23 |只看該作者
savard 發表於 2013-5-29 12:12


雖說現代人對公共事務冷漠,但老是用製造"恐慌"的方式去引起大家的關注,真的比較好嗎?


  恐懼、擔憂本來就是公共議題的元素之一。

  以核電廠為例,核災不也會引發恐慌?但因為核災可能引發恐慌,就該撇去不談嗎?

  又以台東美麗灣事件為例,環團認為美麗的台東海岸將淪為業者營利工具,這不也是一種引發民眾擔憂的訴求,但這也是事實,難道不該去討論?

  所以其實這些公共議題並非恐慌訴求,而是一些不當的決策,或潛在的危機,本身就會帶來民眾的焦慮與害怕,而政府該做的,除了妥善規畫外,更應該盡力消彌人民的不安,不然難道要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害怕」嗎?

  簡單說,正因為這些公共議題對人民生活與權益有其威脅,才會讓人民恐慌,而不是因為感覺恐慌,所以反過來責備這個議題的出現。不要陷入了「套套邏輯」的解釋,這樣反而會讓討論失焦,提醒一下。
已有 1 人評分金幣 收起 理由
小柚子 + 1 感謝有您~

總評分: 金幣 + 1   查看全部評分

1331

主題

316

好友

1萬

積分

校友

Rank: 9Rank: 9Rank: 9

文章
14668
在線時間
2248 小時
37
發表於 2013-5-29 12:56:08 |只看該作者
0930 發表於 2013-5-29 12:20
這問題要打到哪個部門的電話反映或是寫信到哪單位訴願呢


  目前看起來是交通局跟交通警察大隊做規劃。

  可以撥打1999反映意見,或寫信到市長信箱陳情。


  市長信箱網址:http://talk.ntpc.gov.tw/indexEmail-1.jsp

1331

主題

316

好友

1萬

積分

校友

Rank: 9Rank: 9Rank: 9

文章
14668
在線時間
2248 小時
38
發表於 2013-5-29 12:58:12 |只看該作者
洪阿民 發表於 2013-5-28 15:18
我有點搞糊塗了....請問海大是主張,現在那一塊應繼續做一般違規拖吊保管場,不要做肇事車、贓車保管場?還 ...


  這兩個訴求沒有衝突。

  首要是先解決三峽拖吊場變成肇事車、贓車保管場的問題,其次才是三峽拖吊場土地活化的問題。

  至於土地活化的方向是開放三峽拖吊場民營,或者回歸停車場用途,或是改變土地使用,興建其他公共設施,這都可以討論。


  

332

主題

82

好友

5156

積分

碩士班

Rank: 7Rank: 7Rank: 7

文章
3992
在線時間
1207 小時
39
發表於 2013-5-29 13:03:35 |只看該作者
對於公共事務冷漠的人一定有,對於公共事務熱情參與的人也一定有!!

拖吊場離我家很遠,我選擇冷漠不表態,
拖吊場離我家很近,我好擔心日後業務承接範圍更大該怎麼辦?

這些擔憂,這些不同的聲音,一定都會有,
每個人內心裡都有一把尺在衡量著,
一個議題開始討論過程中,
會有試著了解事情原由保持中立的人,
會有試著表達拖吊場設立不會有影響的人,
會有選擇不表態觀望的人,
種種聲音都一定有!!

但是,試著了解這件事對於家園會影響多大的議題,拿出來討論,希望善意提醒!!
有什麼不對?
為什麼是天馬行空,無限上綱!!

自己的家園自己守候啊!!我們有權利為自己的權益發聲!!
汽車拖吊場在都市計劃法已修正列為禁止在住宅區使用,
表示大多數人認為拖吊場會影響居家環境品質及安全,不是嗎!!
不然為什麼要把汽車拖吊場納入呢?



已有 1 人評分金幣 收起 理由
小柚子 + 1 就是要這樣!

總評分: 金幣 + 1   查看全部評分

居住在北大特區真好!!

1331

主題

316

好友

1萬

積分

校友

Rank: 9Rank: 9Rank: 9

文章
14668
在線時間
2248 小時
40
發表於 2013-5-29 13:03:37 |只看該作者
洪阿民 發表於 2013-5-28 22:39
北大居民能順利趕走瀝青廠和夜市,都是因為它們有違法或違規的具體事實,我們有強大的立足點。
現在的狀 ...


  阿民兄,我說點其他意見,請別介意。

  法律上有所謂的「合法性」、「合目的性」兩個用語。前者簡單說就是政府做事不能違法,如果違法,則可以由法院(司法單位)來定奪甚至處罰;而後者則是政府行政必須合理、手段與目的相符。

  所以提到法律,那只是政府行政的基本條件罷了,政府本來就不該違法。

  但政府同樣也做好妥善規劃,保障人民權利的義務啊!不然核四也合法,所以人民就不該抗議?話應該不是這麼說吧...

  所以建議還是回到這個議題的核心,也就是肇事車、贓車這類的車輛,是否適合放在高密度的住宅區,如果不適合,政府是否該重新規畫檢討呢?

  另外根據網友提供的「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其實也明訂了住宅區內不得設置拖吊場,顯然當初立法者有想到拖吊場可能會對環境安寧帶來破壞,所以不妨引用該法規的精神重新檢視這個問題,該問的是,肇事車跟贓車真的適合拖到高密度的住宅區堆放嗎?難道不該尋找其他更偏僻,更不影響居民生活的地方?

  以上想法提供參考。
您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文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是以即時上傳留言的方式運作,一切留言內容只代表發言者個人意見,非本論壇之立場,本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由於本論壇是以「即時留言」運作方式,所以無法完全監察所有留言內容,若您發現有某篇留言可能有問題,請通知本站管理員處理。

Copyright © 2009~2020 iBeta 愛北大. 保留一切權利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