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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柑園622公頃農地.要計畫解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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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20 09:20:12 |只看該作者
剛知道就結束了!
1/18新北市政府才發新聞
說於100年12月29日起於樹林、三峽及鶯歌區公所公開展覽30日,並訂於101年1月19日上午10時於樹林農會柑園分會禮堂
怪怪的時間邏輯?
到底有多少人知道?
社區事找樂爸,加我賴learnning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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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20 09:29:33 |只看該作者
回復 的帖子

完全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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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20 09:37:09 |只看該作者
其實當土地解編,有其他更好用途時,企業跑來應會以房地產開發為主吧!這也增加捷運開發的可能性。那大的一片地要蓋殯葬特區應該不太可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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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20 10:07:02 |只看該作者
Jeffsky 發表於 2012-1-20 09:37
其實當土地解編,有其他更好用途時,企業跑來應會以房地產開發為主吧!這也增加捷運開發的可能性。那大的一 ...

印象中~
先前多少有透露說~
大柑園地區會朝觀光農業~或輕工業做發展~
應該是不會做為殯葬特區的腹地~

但是~~
變更地目後~
若殯葬特區案成立~
一部份被殯葬相關業者利用~
應該是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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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20 10:32:12 |只看該作者
其實還是要觀察~未來發展會如何目前很難去猜想~
目前地主若出租土地含鐵皮廠房(以300坪每坪300元計),臨較大路,每月可有10W元收入。
其實這是一個很大的收入,可以支撐全家每月開銷。
但是以後若做其他開發~
如工業區~那廠商必定搬遷到租金較為便宜的農業區域(如桃園),而工業區內工廠就必須取得工廠登記,汙染情況要符合環保標準,罰單只會多不會少,這對小本經營的小工廠是不想負擔的。
所以形成工業區現在的土地反而租不出去。

若是形成住宅區或商業區(建地),這對土地價值而言是以10倍數成長,但政府就必須做整體規劃(含都市計劃)
類似新北市的一些重大重劃案,但是這工程比較大~目前都沒有影子~而且曠廢時日,可能要10~20年。
以商業區、住宅區或是特定科技園區做整體規劃,土地價值提升了,是比較可行。工業區問題很多,可能不如現在收租來的有利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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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20 11:48:23 |只看該作者
0980 發表於 2012-1-20 08:59
回復 康康 的帖子

一些地主一坪違章收租已經收超過300了 並全家都以此為經濟主要收入

一些地主一坪違章收租已經收超過300了 並全家都以此為經濟主要收入
我不知道一坪三百算不算高,這點大家去評量繳完地價稅後不知剩多少
而贊同都市計畫或徵收是有辦理時段性的 公佈要徵收和徵收完畢要花費多長的時間阿
徵收時間多長  原地主就可以出租多久
其中的徵收過程經濟收入中斷怎計算 還有贊同徵收的話勢必又要爭取更為合情的徵收補償這也是有風險和需要時間的
試問你已有違章收租 你真能高興配合做土地資源重新建設規劃嗎
這點你可以去問問看林口A7或是新莊思原重劃區、頭前副都心還有江子翠北側大部分地主的想法,土地無法有效益的開發才會去搭鐵皮屋出租,如果土地可以開發很少人會願意搭鐵皮屋出租吧
而原本就已經是住那邊的純住戶非地主的又為何要同意徵收和開發  
人家原本就住得好好的徵收補償費也不足付新屋頭期款 設身處境下 會很樂意為他人犧牲嗎
純住戶但不是地主,因為他只有地上權的關係嗎還是佃農的關係,這個部分法律有機制
[/b]我是康康  不是板主阿康大大  也不是唱歌的康康[/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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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20 13:05:51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evalee 於 2012-1-20 13:09 編輯

解編以後,要注意新北市府都市更新法案的修正,目前觀察朝向鬆綁的方向,要讓土地整合更容易,例如把釘子戶的拆遷手續變得更簡易。簡化之後,都更和土地開發迅速綁在一起,承租人和地主更難敵公權力機關和財團。

這是為了公共建設?或是賣給財團?或者BOT政商合作開發?以新北市老說沒錢,加上捷運淪為紙上談兵來說,應該會賣給財團,或者BOT蓋什麼東西。為了便利工廠就地合法,只是幌子理由,或者過渡方案。以上個人觀察。北大造鎮成功,像一塊蜜,引來蜜蜂,也給其他團體仿效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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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20 13:16:42 |只看該作者
持續小康收租 VS 賭一把變成田橋仔 地主們 do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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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下 發表於 2012-1-20 13:16
持續小康收租 VS 賭一把變成田橋仔 地主們 dochi!?

哈~~
這個好玩~~~~

只是~~這可能不是地主們可以決定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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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數違法就是違法.多數違法就是合法好奇怪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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