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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管理] 住戶唱歌音量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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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5-4 05:35:03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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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 L3 H: G. ^3 [) f+ }' I, c* t6 m2 W: V, x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七十二條第三款規定:製造噪音或深夜喧譁,妨害公眾安寧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下罰鍰;噪音管制法第六條規定:製造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而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之聲音者,由警察機關依有關法規處理之。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民法第一百九十五條規定: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權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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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antom 發表於 2011-5-4 05:35
/ x, L/ N, O# N8 {) n回覆 2011 的文章
, E1 S' l; z3 i. S3 d2 L. h8 }" |) s' f$ A- E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七十二條第三款規定:製造噪音或深夜喧譁,妨害公眾安寧者,處新臺幣六 ...

- R% c0 O! C2 z可以在網路查社區噪音...之類的,記得依環保單位網頁載明,社區"住家"噪音,有兩種選擇,找警察-依社X法,或找縣市政府主管機關-依大X條例。
/ I2 \3 y' A& {) Y' n% y* F以上兩者最重要在如何蒐證且具公信力,往往警察一來聲音就沒了,自行蒐證又易被指偽造。8 s2 o/ T4 v3 e4 Z
====================================================================! r# O4 Z' V. }7 a: d8 Z8 G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oct/15/today-so5.htm
* J: }/ g7 u( w4 i/ {# }: C噪音擾鄰眠 判賠28萬元, ^& C# l9 {! {; F2 ^) i9 `

( v. |* ?/ n+ y* [% q( W8 o# b5 J5 k0 X樓上製造噪音,魏家為此加裝隔音板,但效果不彰;最後還購置監視設備,魏先生還因此就診。(記者孫友廉攝)
3 y2 L; F- d. A7 d& m8 m' U: X〔記者孫友廉/台北報導〕美國好萊塢電影「地獄來的芳鄰」,描述一名房客承租房間,天天製造噪音與破壞,幾乎把房東給逼瘋了;台北縣三重市竟也發生樓上住戶長期製造噪音,害得樓下鄰居夜不成眠、憂慮罹病事件, 法官認定情節嚴重,判決樓上住戶應賠償樓下28萬元。  ?, ?% _- V. @7 r5 ?
4 s% L1 N3 v3 z; d8 K$ Q( H
樓上搬家 樓下決不上訴: n( n5 ]: j2 J% a! f
. q: v" C0 V$ T4 y6 }) m
本案受害者是一對魏姓夫婦,因不堪樓上鄰居不時製造噪音,夫婦無法入眠,終至罹患憂鬱症,須吃藥度日,案經高等法院判決原告勝訴。不過,魏姓夫婦並無任何喜悅之情,魏先生說,法律准許他們還能上訴三審,但他們決定放棄,讓案子早日確定,因為他們希望「早點忘掉這段痛苦時日」,魏某說,他至今仍然要到醫院看病,服用抗憂鬱藥。1 i% A- I( h) E6 W/ N/ [/ @: C

$ D1 a3 f  Y) }& M本案一審時,魏姓夫婦曾要求陳姓女屋主不得再製造噪音,獲板橋地院允許,直至上訴二審,惡鄰終於搬走,法院認為已無排除必要,未再判准。
* Y' ~; X1 o& m4 f% }3 p! {0 ]
% D+ b3 x; w, u; d" ^+ b/ B8 @住在某公寓3樓的魏家表示,4樓自92年初就日夜使用馬達、或不時用球在地板撞擊滾動、拖挪桌椅、發出鐵鎚敲打聲等,他們雖試圖與4樓的陳姓女屋主夫婦溝通,也曾找里長、市民代表協調,但都未獲改善,不得已才於94年提出民事求償。* H& }* _5 D  n

: M: V* @. a4 d5 q* F, Z) e0 f被告陳女出庭時指稱,雙方曾為房屋增建起衝突而有嫌隙,噪音根本不是他們製造的。不過,高院審理認為,有警員獲報半夜前往處理,確曾聽到4樓傳來類似鐵鎚敲打地板聲響,何況3樓前王姓屋主到庭作證,也表示之前有相同困擾。! C6 q, c/ S: P& c* }
  V* ?0 d3 |  S8 j
另原告魏家為此花費金錢,在天花板加裝隔音板、隔音棉,又有環保人員多次前往測量記錄等,高院認定4樓確有製造噪音,噪音雖未超過管制標準,但合議庭引述專家學者研究文獻,認為該噪音管制法標準屬行政單位管理、取締的平均值,不能說一般人就能容忍,何況魏姓夫妻已因此罹病,依此判決魏家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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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5-4 07:35:11 |只看該作者
管理中心可以先勸導, 若不聽把樓上的案例印出來貼在公告欄, 並公告是哪一戶製造的噪音, 依法處理。' x5 {+ b) E; b7 a. Y- ?9 w

8 I! e8 ~, M' K. D住在同一個社區, 應學會彼此互相尊重, 人文素養真的很重要。與其互相言語攻擊, 不如大家團結, 把這種討人厭的行為杜絕, 還給大家一個安靜的空間, 讓做錯事的人覺得不好意思, 並願意改善才是社區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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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同學 發表於 2011-5-3 09:14 ' [$ `8 d  Z3 I; c/ |9 D+ E
很久以前我做過一件事6 E) |2 [5 E. o+ y
對門樓上鄰居把喇叭向窗戶,大聲開唱
$ X8 a8 p: C. d& }; Q8 t因為很難聽,可也沒人去說什麼

; s( B& n& ^& u1 r( G挖~超酷!!0 B. g$ A3 q1 x4 B
學起來!!
~貪婪是最真實的貧窮,滿足是最真實的財富~

~最困難的不是面對挫折打擊,最困難的是面對各種挫折打擊,卻沒有失去對人世的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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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 _: D3 r. Q# j4 N8 I& J7 T7 h
% j% B  i/ h$ D
8 p+ W3 L3 x  Q3 b7 Z加油
7 P6 }) u/ Z7 |/ H# h7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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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14樓今天下午一直聽到有住戶唱卡拉OK(非第一次) 5 ]4 `& I/ Y6 B" |. K
音量大到我都可以聽到歌詞了,因無法確定是哪 ...
9 P0 z" t" S5 U9 a8 D0 k% Y# z
透天優點+1~~
0 J. U4 E) z8 s- M. {! b/ `+ k+ N歡唱卡拉OK不怕吵到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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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同學 發表於 2011-5-3 09:14 ( r2 q6 p1 ?5 L2 X9 `6 d8 f3 R
很久以前我做過一件事8 P3 P% k) }; n
對門樓上鄰居把喇叭向窗戶,大聲開唱5 U1 A5 o; Z8 x, T
因為很難聽,可也沒人去說什麼

; h+ ^/ U  h& p8 T* ?佩服.佩服.算您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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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lilian 的文章$ k3 ?7 \9 @6 j

- n- q+ ~& v9 e& p* _呵呵,
' T4 t. U% X" X3 ], a這樣算不算高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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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_% j; u- K2 P/ w
& ]1 e& x8 {; y: |: J. W& |氣象局:正常能量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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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johnshuetw 的文章9 s- @. E/ F* ?, q
5 i1 R$ A6 p" B$ j0 n
高院認定4樓確有製造噪音,噪音雖未超過管制標準,但合議庭引述專家學者研究文獻,認為該噪音管制法標準屬行政單位管理、取締的平均值,不能說一般人就能容忍,何況魏姓夫妻已因此罹病,依此判決魏家勝訴。這個合議庭我給他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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