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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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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管理] 住戶唱歌音量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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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5-4 05:35:03 |只看該作者
回覆 2011 的文章) j  k7 s& K6 w; W& j+ q6 ~; Q. M
4 m) j5 O- u! ~) ^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七十二條第三款規定:製造噪音或深夜喧譁,妨害公眾安寧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下罰鍰;噪音管制法第六條規定:製造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而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之聲音者,由警察機關依有關法規處理之。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民法第一百九十五條規定: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權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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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antom 發表於 2011-5-4 05:35
9 _- t) K7 W/ Y8 X" `回覆 2011 的文章5 N7 t$ a- t4 p& z1 [

$ ~8 \/ d0 E8 t9 S) C+ O& I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七十二條第三款規定:製造噪音或深夜喧譁,妨害公眾安寧者,處新臺幣六 ...
' F: w1 u; W5 C
可以在網路查社區噪音...之類的,記得依環保單位網頁載明,社區"住家"噪音,有兩種選擇,找警察-依社X法,或找縣市政府主管機關-依大X條例。% f/ N  Y% O* v& m0 T* H
以上兩者最重要在如何蒐證且具公信力,往往警察一來聲音就沒了,自行蒐證又易被指偽造。- D& n6 v6 r) r2 }/ A
====================================================================0 `: H$ A' G$ i" |' T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oct/15/today-so5.htm
- l/ z/ i/ s; ~/ {噪音擾鄰眠 判賠28萬元
* I8 y: L6 f% K7 \
6 D5 T7 p9 r* o8 K4 N/ q7 L樓上製造噪音,魏家為此加裝隔音板,但效果不彰;最後還購置監視設備,魏先生還因此就診。(記者孫友廉攝)6 d7 y# {* m1 I6 O( {' |" z
〔記者孫友廉/台北報導〕美國好萊塢電影「地獄來的芳鄰」,描述一名房客承租房間,天天製造噪音與破壞,幾乎把房東給逼瘋了;台北縣三重市竟也發生樓上住戶長期製造噪音,害得樓下鄰居夜不成眠、憂慮罹病事件, 法官認定情節嚴重,判決樓上住戶應賠償樓下28萬元。5 _" i0 a* x+ m2 x& Q

+ S5 f2 Q9 t- U! s1 z# i4 @  a樓上搬家 樓下決不上訴
( J0 W* b% q' \6 g. k2 Y* x4 K; b' `' m6 `, ~4 [
本案受害者是一對魏姓夫婦,因不堪樓上鄰居不時製造噪音,夫婦無法入眠,終至罹患憂鬱症,須吃藥度日,案經高等法院判決原告勝訴。不過,魏姓夫婦並無任何喜悅之情,魏先生說,法律准許他們還能上訴三審,但他們決定放棄,讓案子早日確定,因為他們希望「早點忘掉這段痛苦時日」,魏某說,他至今仍然要到醫院看病,服用抗憂鬱藥。. l; M; p% O; R( P

7 N4 a  e8 [2 ~- X+ [* D本案一審時,魏姓夫婦曾要求陳姓女屋主不得再製造噪音,獲板橋地院允許,直至上訴二審,惡鄰終於搬走,法院認為已無排除必要,未再判准。
- A! A9 C9 F, K0 _& Z& Q1 g" ]0 a2 H4 R4 p; `5 z( g
住在某公寓3樓的魏家表示,4樓自92年初就日夜使用馬達、或不時用球在地板撞擊滾動、拖挪桌椅、發出鐵鎚敲打聲等,他們雖試圖與4樓的陳姓女屋主夫婦溝通,也曾找里長、市民代表協調,但都未獲改善,不得已才於94年提出民事求償。
' i  f; B% G; ~' G: c( o, ^& V
' f3 G) o) n- n9 t2 f1 C, ?被告陳女出庭時指稱,雙方曾為房屋增建起衝突而有嫌隙,噪音根本不是他們製造的。不過,高院審理認為,有警員獲報半夜前往處理,確曾聽到4樓傳來類似鐵鎚敲打地板聲響,何況3樓前王姓屋主到庭作證,也表示之前有相同困擾。& c+ j$ s. c+ X, H8 T) X; ~" L

9 i9 c8 C; E  I; r: ]( b另原告魏家為此花費金錢,在天花板加裝隔音板、隔音棉,又有環保人員多次前往測量記錄等,高院認定4樓確有製造噪音,噪音雖未超過管制標準,但合議庭引述專家學者研究文獻,認為該噪音管制法標準屬行政單位管理、取締的平均值,不能說一般人就能容忍,何況魏姓夫妻已因此罹病,依此判決魏家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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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5-4 07:35:11 |只看該作者
管理中心可以先勸導, 若不聽把樓上的案例印出來貼在公告欄, 並公告是哪一戶製造的噪音, 依法處理。
/ S* G4 |' k, ^8 d" I
8 _. ?$ g; w2 g8 u住在同一個社區, 應學會彼此互相尊重, 人文素養真的很重要。與其互相言語攻擊, 不如大家團結, 把這種討人厭的行為杜絕, 還給大家一個安靜的空間, 讓做錯事的人覺得不好意思, 並願意改善才是社區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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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同學 發表於 2011-5-3 09:14 & w- }. \: m* @! }* \: G7 \
很久以前我做過一件事1 g) Q9 A& N' u9 w* X
對門樓上鄰居把喇叭向窗戶,大聲開唱' M1 h! L% q0 a5 Q% w
因為很難聽,可也沒人去說什麼

) a% R$ n2 H- Z, p" I7 |挖~超酷!!4 j! J6 p8 l5 ~% j! ^
學起來!!
~貪婪是最真實的貧窮,滿足是最真實的財富~

~最困難的不是面對挫折打擊,最困難的是面對各種挫折打擊,卻沒有失去對人世的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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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8 R1 \* R- C) {1 g7 ~' R6 v, s3 m0 {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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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發表於 2011-5-2 19:43 . }% E1 j# R  Y# w: {- c1 ]  W
我住14樓今天下午一直聽到有住戶唱卡拉OK(非第一次) ( ^$ t# C! w+ ]3 k
音量大到我都可以聽到歌詞了,因無法確定是哪 ...
! n$ d' B5 B7 E
透天優點+1~~% L" T6 r  h. J
歡唱卡拉OK不怕吵到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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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同學 發表於 2011-5-3 09:14
& Q  a9 b2 P8 m: R9 b) ?6 R( D很久以前我做過一件事8 F1 X; c# L* Z, [
對門樓上鄰居把喇叭向窗戶,大聲開唱1 h1 S" Z2 Y% B$ J
因為很難聽,可也沒人去說什麼
# A# b! ?/ S$ P" Q4 p8 u, `9 [
佩服.佩服.算您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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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lilian 的文章
& I, T; h( {+ p! v; I& G9 h' u& \2 I5 ]4 F
呵呵,3 z5 A! ~. B0 X2 P7 \8 m. u
這樣算不算高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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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 l! [  i2 d; `! v2 \
+ x2 ^8 W1 i9 m2 `氣象局:正常能量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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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johnshuetw 的文章% w8 a7 V. M& r1 D( f" Z7 f
" V3 b# R; }& C! _1 ]$ R- y2 D/ n, n
高院認定4樓確有製造噪音,噪音雖未超過管制標準,但合議庭引述專家學者研究文獻,認為該噪音管制法標準屬行政單位管理、取締的平均值,不能說一般人就能容忍,何況魏姓夫妻已因此罹病,依此判決魏家勝訴。這個合議庭我給他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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