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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管理] 住戶唱歌音量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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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5-4 05:35:03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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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a4 d2 R- A/ Z0 ?* ^, L/ e3 k% r+ V7 P" p- S& F. B$ r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七十二條第三款規定:製造噪音或深夜喧譁,妨害公眾安寧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下罰鍰;噪音管制法第六條規定:製造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而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之聲音者,由警察機關依有關法規處理之。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民法第一百九十五條規定: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權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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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antom 發表於 2011-5-4 05:35 ' W4 Y5 C* ]8 w- \; a" k1 L/ b* ?
回覆 2011 的文章' M! g# D1 x# ^8 \& C+ E
" k& N- `$ y- U- ?( ?$ ~  v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七十二條第三款規定:製造噪音或深夜喧譁,妨害公眾安寧者,處新臺幣六 ...

7 ?4 a. X/ _) @; o( H5 G可以在網路查社區噪音...之類的,記得依環保單位網頁載明,社區"住家"噪音,有兩種選擇,找警察-依社X法,或找縣市政府主管機關-依大X條例。; |, ?& w$ r, c5 A
以上兩者最重要在如何蒐證且具公信力,往往警察一來聲音就沒了,自行蒐證又易被指偽造。7 F6 N# W4 Y& Q; h  n' T/ T! o
====================================================================. _- L) ~$ T. W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oct/15/today-so5.htm, b5 [8 G5 I3 \2 U  x
噪音擾鄰眠 判賠28萬元/ n2 t& K4 U/ Q9 d
3 ?( p: E" Y/ W8 E: I5 z0 l
樓上製造噪音,魏家為此加裝隔音板,但效果不彰;最後還購置監視設備,魏先生還因此就診。(記者孫友廉攝)
. `% m9 t% o) b2 ]〔記者孫友廉/台北報導〕美國好萊塢電影「地獄來的芳鄰」,描述一名房客承租房間,天天製造噪音與破壞,幾乎把房東給逼瘋了;台北縣三重市竟也發生樓上住戶長期製造噪音,害得樓下鄰居夜不成眠、憂慮罹病事件, 法官認定情節嚴重,判決樓上住戶應賠償樓下28萬元。$ }! z! k% B! f& q: h
1 T$ o8 t% o8 L/ j
樓上搬家 樓下決不上訴
( b  C! a. U% ?1 D0 O2 C/ C' {3 p7 L, k3 h* ~+ D8 L
本案受害者是一對魏姓夫婦,因不堪樓上鄰居不時製造噪音,夫婦無法入眠,終至罹患憂鬱症,須吃藥度日,案經高等法院判決原告勝訴。不過,魏姓夫婦並無任何喜悅之情,魏先生說,法律准許他們還能上訴三審,但他們決定放棄,讓案子早日確定,因為他們希望「早點忘掉這段痛苦時日」,魏某說,他至今仍然要到醫院看病,服用抗憂鬱藥。
( O9 D5 K1 J8 F4 `. r) {$ c- t3 A; J# n/ _+ g5 E
本案一審時,魏姓夫婦曾要求陳姓女屋主不得再製造噪音,獲板橋地院允許,直至上訴二審,惡鄰終於搬走,法院認為已無排除必要,未再判准。3 y5 N8 _  I2 p* i1 E

; z% [6 [: q% ~2 \住在某公寓3樓的魏家表示,4樓自92年初就日夜使用馬達、或不時用球在地板撞擊滾動、拖挪桌椅、發出鐵鎚敲打聲等,他們雖試圖與4樓的陳姓女屋主夫婦溝通,也曾找里長、市民代表協調,但都未獲改善,不得已才於94年提出民事求償。
6 l4 c$ Y, f7 U6 s% u8 P  c3 Y* [% y: c& f4 t' o! E1 h8 Y# L, x
被告陳女出庭時指稱,雙方曾為房屋增建起衝突而有嫌隙,噪音根本不是他們製造的。不過,高院審理認為,有警員獲報半夜前往處理,確曾聽到4樓傳來類似鐵鎚敲打地板聲響,何況3樓前王姓屋主到庭作證,也表示之前有相同困擾。2 g8 C, P8 x% m0 G; A6 k
" |- i0 i) R+ D- J( r8 N- @7 p: k
另原告魏家為此花費金錢,在天花板加裝隔音板、隔音棉,又有環保人員多次前往測量記錄等,高院認定4樓確有製造噪音,噪音雖未超過管制標準,但合議庭引述專家學者研究文獻,認為該噪音管制法標準屬行政單位管理、取締的平均值,不能說一般人就能容忍,何況魏姓夫妻已因此罹病,依此判決魏家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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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5-4 07:35:11 |只看該作者
管理中心可以先勸導, 若不聽把樓上的案例印出來貼在公告欄, 並公告是哪一戶製造的噪音, 依法處理。1 C+ O# R2 i  h) m. V- b

5 U: ~' y- Y! L1 F1 p% B1 g0 ~- ]住在同一個社區, 應學會彼此互相尊重, 人文素養真的很重要。與其互相言語攻擊, 不如大家團結, 把這種討人厭的行為杜絕, 還給大家一個安靜的空間, 讓做錯事的人覺得不好意思, 並願意改善才是社區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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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同學 發表於 2011-5-3 09:14 : v; T1 b8 M) ]. A7 @  {5 `
很久以前我做過一件事/ }: b; D0 q8 q2 W
對門樓上鄰居把喇叭向窗戶,大聲開唱, A. W2 \: w; s+ b1 m; F' Z- H+ H; u
因為很難聽,可也沒人去說什麼

( X2 C5 b/ y( E, k- F1 p挖~超酷!!
- F7 H7 {4 _- f& H學起來!!
~貪婪是最真實的貧窮,滿足是最真實的財富~

~最困難的不是面對挫折打擊,最困難的是面對各種挫折打擊,卻沒有失去對人世的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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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1 D0 \( F) k: K
& p: O7 Q  e2 {. M5 d加油
4 n9 r9 T4 P5 ^; y/ M& ]8 p6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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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 t( q9 t8 ^: \6 _) {我住14樓今天下午一直聽到有住戶唱卡拉OK(非第一次)
6 d9 C" o0 d5 _' A% V音量大到我都可以聽到歌詞了,因無法確定是哪 ...

+ ^. N5 _/ G# j$ W$ g( K' H透天優點+1~~
$ i1 W) w5 R9 {" E2 B4 x歡唱卡拉OK不怕吵到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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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同學 發表於 2011-5-3 09:14 ( p! n! X5 X% Y9 D- P( C0 q
很久以前我做過一件事# a" }  [+ s2 J. f6 j1 o
對門樓上鄰居把喇叭向窗戶,大聲開唱& o$ G2 ^1 t0 f) i+ w  p' {+ Z* U
因為很難聽,可也沒人去說什麼

$ `! \. }, y0 b佩服.佩服.算您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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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o+ ]4 f' f7 f
- ^" r6 P' M1 [3 Q- V9 Y呵呵,
; i% Y1 c* H' [9 p/ t這樣算不算高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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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 L8 ~' }1 z: M
/ v% V( G: T1 g6 N1 G8 ]氣象局:正常能量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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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johnshuetw 的文章4 U8 g' ^. |" }6 h  X$ Q. Q% t

! M5 `( y8 ~- u+ p: }% \高院認定4樓確有製造噪音,噪音雖未超過管制標準,但合議庭引述專家學者研究文獻,認為該噪音管制法標準屬行政單位管理、取締的平均值,不能說一般人就能容忍,何況魏姓夫妻已因此罹病,依此判決魏家勝訴。這個合議庭我給他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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