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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th 發表於 2011-3-14 20:16
回覆 寧靜海 的文章
感謝寧靜海幫忙提供最新消息,我因家有幼兒,不堪建商拖延,恐顧成幼兒受傷,故已出資重鋪 ...
我家當初的情形就是這樣,2009年12月底約中午左右,一歲的弟弟在地上爬與三歲的哥哥在客廰玩,結果地磚就"爆裂"了,家里地面被分成二半,很誇張,那"爆裂"的聲音有夠大。 也是因為有幼兒,不堪建商拖延,我們也是自己出資整個地板打掉重鋪,當然,全家就得先搬出去住了,搞得很麻煩,而且這是笫"三"次膨管,真是"氣炸了"。 那時候沒有其它鄰居有這問題(前二年建商已有修補局部),因為氣不過,所以,把前二次及這一次的情形記錄下來(我們每一次都有提報管妥會)及一定要拍照存証,然後找消保官,建商當時也不怕我們提告,不過,最後一次在消保官協商之前,建商代表私下與我們和解。 雖然金額不是我們原先要求,我們也接受。 總之,可以參考一下29樓寫的內容,在五年內建商還是得要負責,並不是他們說的一年內。 (我忘了是哪一條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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