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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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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大講的太含蓄了,我的感覺是目前社會住宅模式勢必降低周遭生活品質,觀察隆恩街上原民住宅很多人失業根本繳不起房租,有時還會有人醉倒在路邊,如果蓋在你我週遭誰願意呢?採用自建方式到時是否會破壞區域景觀,2000坪土地蓋42戶平房剩下的地會不會有違建?會不會加蓋?會不會各家裝飾不同?目前三鶯部落都是自行搭建形成違建有法可管也無法管,未來合法承租土地後是否更無法可管,政府照顧原民無話可說,但特區內的居民都是花錢買屋的,當然不希望房價下跌,尤其這項政策只影響區內居民,也應考量區內居民意願,如政府無法提出完善計畫僅給地不去規範,日後如造成問題卻要居民承擔,這是無法接受的.
我可以理解三鶯部落的不滿,因原民自古活動的土地遭政府劃為行水區,習慣依水居住的原民被迫離開棲息地,說難聽點是土地被政府侵占又無任何補償,所以三鶯部落才會受到這麼多人聲援.
政府不如將這塊地改為原民文化館/活動中心之類的設施,開放給社會大眾體驗原民生活並創造原民就業機會也能增加區域價值,給原民42戶房子不如提供42個工作機會,也不會造成居民反彈排擠.甚至覺得該區域是貧民窟是嫌惡設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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