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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收費談不攏 客家文創園區停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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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8-29 15:37:00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發哥 於 2016-8-29 18:06 編輯

podzol        + 1        希望討黨產時 發哥也能站出來

這個不是已經立法在查了嗎?

應該請你當委員去清查的

http://news.cnyes.com/news/id/723695

台苯爭奪戰 民進黨派系爭食國民黨黨產吃相難看 金管會要查!




這個要不要查?

黨就是尚黑,

全世界有例外嗎?

這和主題有何關?

版主開版就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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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podzol 大大

另開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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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8-29 16:06:50 |只看該作者
發哥 發表於 2016-8-29 15:19
國道收費員一案是前朝留下的爛攤子?

哪個前朝?

遠通是扁政府時期得標沒錯

但是是馬政府時期強推電子收費 變更ETC系統
協助遠通提高裝機率卻不執行遠通違約上億罰款
廢掉人工收費卻處理不當導致收費員不滿抗爭

你覺得是那個前朝留下來的爛攤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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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8-29 16:10:45 |只看該作者
發哥 發表於 2016-8-29 15:37
podzol        + 1        希望討黨產時 發哥也能站出來

這個不是已經立法在查了嗎?

那人家在談客家園區徵收
你在講國道收費員案要不要也另開版面
歪樓的在請別人不要歪樓
阿不就好棒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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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8-29 16:58:11 來自手機 |只看該作者
podzol 發表於 2016-8-29 16:10
那人家在談客家園區徵收
你在講國道收費員案要不要也另開版面
歪樓的在請別人不要歪樓


這兩個不就是同樣把政府當提款機,一樣的心態,你認為有什麼不同嗎?
人民假如無法根除這些想法,仍會層出不窮,
所以期望大家反對不合理的聲音能夠出來,因為客家園區不是單一事件,難道你認為這些心態是合理的,所以我們期待每一級政府都能依法行事,假如行政機關有不當作為,包括新北市,難道你要替他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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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dzol + 1 KMT就不是把政府當提款機 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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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8-29 17:11:13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發哥 於 2016-8-29 17:59 編輯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 ... %E7%B3%BB%E7%B5%B1_%E8%87%BA%E7%81%A3
主條目: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 (台灣)

台灣高速公路ETC系統所使用的電子標籤(eTag)
台灣在國道系統實施電子收費系統,以BOT模式委託遠通電收建置和營運。2006年2月10日開通,2013年12月30日全面取代人工收費服務。

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 (臺灣)[編輯]

摘錄維基百科

1.最初的爭議(立法院內):台灣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最初之計畫為政府自行興建及經營,並交由當時仍為公營的中華電信規劃、研發及測試;卻在立法院的決議下,於2002年突然與中華電信解約,終止公辦計畫,改採用BOT方式由民間投標並經營之[16]。
2.最初的公路電子收費系統之爭:公路電子收費系統有紅外線系統及微波系統(RFID)兩種。紅外線系統須專用車道,並可能會受到車速、天候影響,車上機設備成本較高;微波系統則不分車道不限速,包含中華電信的系統在內,為多數國家所採用之技術。在招標時進入最終審議的遠通電收、台灣宇通資訊科技及宏碁等三家廠商中,只有遠通電收採用紅外線系統並獲得經營權,且當時系統弊病甚多,電池沒電時歸咎於使用者沒有保護好,可說是測試不足。
3.ETC招標結束後爆發收賄案[17]:精業公司前公關協理蔡錦鴻向精業等公司拿到一千六百萬元的公關費,透過交通部長林陵三機要秘書宋乃午打通關,宋為讓精業所屬的遠東聯盟得標,多次以部長林陵三指示為由,邀集相關單位開會,要求加快決標時程。官員宋乃午涉收賄遭判刑12年確定,同時遠通電收的最優申請人資格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撤銷[18]。
4.因為弊案等糾紛,交通部幾乎敲定停辦ETC的當下,時任行政院副院長的蔡英文,介入此案替遠通電收說情護航(避免遠通電收巨額賠償問題):以避免高速公路局與遠通電收之間的合約產生之巨額賠償問題,為由最終仍讓涉入收賄案的遠通電收繼續經營[19]。







既然政府政策要採行電子收費,那些一年一聘並說好聘至採行電子收費時為止之聘僱人員,當然須依契約行事,怎能有過分要求?

同樣的,這些佔用戶,契約早已廢止了,怎能還有過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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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8-29 17:31:14 |只看該作者
針對這些違法占有戶,新北市政府應該學習柯p,找個天賜良機的機會直接把他們的東西拆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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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8-29 17:41:18 |只看該作者
發哥 發表於 2016-8-29 17:11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9%AB%98%E9%80%9F%E5%85%AC%E8%B7%AF%E9%9B%BB%E5%AD%90%E6%94%B6%E8%B2% ...

幫您把剩下幾項貼完

8.至2011年3月底,ETC實際利用率仍不到40%:依契約規定,2011年3月底時ETC利用率應達到50%,但實際利用率仍不到40%,依合約應對遠通開罰每天新台幣50萬元,但高公局至今仍未對其開出罰單。[21][22]
9.遠通最初以紅外線系統取得經營權,但最終卻改以微波系統做為違約的改善方案。
10.消基會指出使用ETC跟人工收費相比,不僅沒有省錢,反而導致國庫負擔高出5倍負擔。[23]
11.遠通屢次違約高達數億罰金,高公局多次皆判免罰,遭質疑高公局有圖利遠通的嫌疑。[24]
12.遠通電收系統遭駭客攻擊,行政院政務委員張善政在2014年1月9日表示,資安管理分四級,遠通遭到的攻擊應該是第三級,屬於非常嚴重[25]。而後行政院資安辦公室、刑事局經過調查,發現真正原因並非被駭,而是APP設計不良加上頻寬不足,造成這起烏龍資安事件[26]。
13.國道計程收費上路狀況不斷,民眾投訴eTag車輛遭雙向扣款、重複扣款、幽靈扣款等狀況。交通部長葉匡時強調,他保證民眾權益絕不會受損害,若再發生重複扣款、幽靈扣款,就要遠通加倍奉還。[27]
14.在eTag傳出收費爭議後,遠東集團董事長徐旭東2014年1月13日首次回應外界批評,針對錯誤問題連續道歉4次,但表示台灣做成計程收費是很好的事,不應一直關注比例很小的錯誤,遠東不應犯錯,有錯一定改,並請大家同情他[28]。遠東集團董事長徐旭東2014年1月14再日表示,eTag是首個計程收費系統,是光榮高興的事情,出錯比例很小,不應過度鬧大,如果消費者不滿意,可以退用[29]。
15.eTag頻出包,民眾忍無可忍,民怨首次發聲:由政治評論人黃智賢小姐所領軍的「新青年正義連線」,首先共同來到了交通部大樓前召開記者會,號召全民關注近日沸騰的Etag弊端背後,後果更嚴重的「國安」及「國產」問題。「新青年正義連線」成員並於記者會後,進入交通部遞交陳情書,請求交通部立即和遠通解約,並且將其「收歸國有」。同日,就在「新青年正義連線」到交通部陳情後未滿兩個小時的中午時分,高公局長曾大仁便隨即向交通部提出自請處分的請求。「新青年正義連線」和政治評論者黃智賢女士一同前往監察院,要求監察院應對交通部電子收費系統進行糾正,並糾彈其中失職官員!同時並再度要求將ETag系統收歸國有。隨後,黃智賢女士也率同「新青年正義連線」成員們到達行政院門口,提出相關的訴求。
16.國道計程收費eTag頻出包,eTag不爽裝聯盟、青年勞動九五聯盟、台灣電子電機資訊產業公會等多個民間團體2014年1月18日現身西門町抗議,對民眾發放「eTag不爽裝」和「No eTag」貼紙,向用路人宣導不裝eTag也能上國道,譴責遠通電收所屬的遠東集團鯨吞國家資源,要求政府必須與財團劃清界線;抗議團體並到遠東百貨門口,貼上「eTag不爽裝」貼紙[30]。
17.國道由定點收費轉為計程收費,最初的用意,就是落實「使用者付費」以及「走多少、付多少」的公平原則;然而,原本不經過收費站的國道使用者,因不願負擔通行費,無視公平收費原則,以「加稅」、「搶錢」等措詞誣蔑計程收費的美意。最終,政府屈就於該批既得利益者,採行二十公里免費里程及東西向免費的收費制度,收費公平性蕩然無存[31][32]。
18.國道收費站撤除後,國道收費員的轉置問題遭到質疑未依合約進行轉置,因而引發了國道收費員抗爭事件。 :
更多資料:國道收費員抗爭事件
19.國道收費站撤除後,國道通行費欠費竟累積高達2億元呆帳,裁掉收費員後,國庫整體收入包括支出給遠通電收委辦費反而因此減少10億元。交通部長陳建宇對此表示,因欠費的人要經兩步驟催繳,國庫收到通行費時間比較晚,但透過兩道催繳程序後未繳就送強制執行[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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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發哥 於 2016-8-29 17:57 編輯
podzol 發表於 2016-8-29 17:41
幫您把剩下幾項貼完

8.至2011年3月底,ETC實際利用率仍不到40%:依契約規定,2011年3月底時ETC利用率應 ...


ETC招標結束後爆發收賄案[17]:精業公司前公關協理蔡錦鴻向精業等公司拿到一千六百萬元的公關費,透過交通部長林陵三機要秘書宋乃午打通關,宋為讓精業所屬的遠東聯盟得標,多次以部長林陵三指示為由,邀集相關單位開會,要求加快決標時程。官員宋乃午涉收賄遭判刑12年確定,同時遠通電收的最優申請人資格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撤銷[18]。

因為弊案等糾紛,交通部幾乎敲定停辦ETC的當下,時任行政院副院長的蔡英文,介入此案替遠通電收說情護航(避免遠通電收巨額賠償問題):以避免高速公路局與遠通電收之間的合約產生之巨額賠償問題,為由最終仍讓涉入收賄案的遠通電收繼續經營[19]。






這家本來就有問題,因為弊案等糾紛,交通部幾乎敲定停辦ETC的當下,假如不是還強要這家,

怎會有後面那麼難以處理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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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8-29 18:12:22 |只看該作者
發哥 發表於 2016-8-29 17:49
ETC招標結束後爆發收賄案[17]:精業公司前公關協理蔡錦鴻向精業等公司拿到一千六百萬元的公關費,透過交 ...

如果蔡英文涉有不法 是不是當時應該就被監察院彈劾了
怎麼會輪到今天當上總統
當初如果解約 政府就須賠上巨額違約金
其情形就像目前蓋到一半的大巨蛋
柯P也想解約 但是議會不支持 只好繼續擺爛

遠通後來繼續做下去 馬政府不但未盡監督之責
還讓遠通轉換系統 協助其提升裝機率

說真的如果馬政府硬起來 裝機率沒達標就開罰
罰到遠通沒錢賠了 自然就會自動退場
政府也無須負擔違約金

但馬政府卻不這樣搞
才會讓事情的最後無法收拾
走到那裡都被抗議丟鞋子
只好出動攔鞋網
總統府一天到晚被衝撞
就花幾百萬設鋼鐵花臺車阻

為政者應體恤民意關懷弱勢
而不是與民爭利 與財團站在一起

同樣的客家園區租約早就到期
應儘速協調請佔有者搬離國有地
現在去爭這個5年租金
實在不解意義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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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發哥 於 2016-8-29 18:32 編輯
podzol 發表於 2016-8-29 18:12
如果蔡英文涉有不法 是不是當時應該就被監察院彈劾了
怎麼會輪到今天當上總統
當初如果解約 政府就須賠 ...


遠通最優申請人資格已經被法院判決取消了,你怎麼說,政府還要賠償?
你在說什麼?
是避免遠通鉅額賠償,還是政府要賠償?孰令致之,那交通部怎敢叫停?
後面才來要求馬執行違約的事,有這樣道理嗎?遠通為什麼能得標,資料不是有寫嗎?否則法院為什麼判決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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