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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hahaha 於 2016-6-27 09:23 編輯
owen 發表於 2016-6-27 07:21
而且美國原廠工程師平日打卡上班是打他們公司的卡又不是你們公司的,
他們不是被叫修時,在他們公司通勤 ...
美國這間公司是我們公司子公司之一!
是的, 我們公司研發部門採責任制, 彈性上班時間, 因為上班工時短,
所以一個鐘頭內車程, 公司算入支薪時間!
這樣說好了
台灣分公司
上班時間 8:00~9:00
下班時間 16:50 ~ 17:50
共 8 小時 50 分鐘, 扣除 午餐 1 小時 30 分鐘, tea time 15分鐘 * 2
實質上班 6 小時 50 分鐘
當時勞基法法定工時 每週 44 小時, 我們上班五天, 所以 公司訂每日上班時間為 8 小時 48 分鐘
因此我們實質上班只有 6 小時 50 分鐘, 跟公司訂的每日上班時間為 8 小時 48 分鐘
有近兩小時差距, 公司算成通勤時間,支薪!住得遠的,住得近的一律都有這津貼!
美國總公司也是一樣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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