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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大頭蕭 於 2016-4-1 16:29 編輯
arrowshin 發表於 2016-4-1 14:34
您反廢死的理由是這篇嗎?
反廢死是台灣目前的主流民意,但主流民意會不會改變
您提到:事實上台灣目前有死刑,等主流民意認為該廢死時,自然水到渠成
回應:民意的形成需要有共識,共識需經過不斷的辯證與認同的過程
您提到:所以這是潮流,我們應該要搭上?全世界有一百七十個以上的國家支持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想必您也應該很認同這麼多國家的作法吧
回應:我認同一個中國, 因為我追尋一個台灣,但我不同意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國際現實是利益的考量,與國家是否應有死刑與國際利益無關,不能相提並論。
您提到:如果以一個刑罰的嚇阻能力,來判斷該刑罰有無存在的必要,請一併討論現行的其他刑罰是否有您說 的『嚇阻犯罪』能力,是不是也要一起討論廢除的可能
回應:犯罪被罰天經地義,無須廢除,但其他刑罰可達同樣效果,為何一定要殺人?
您提到:當沒有「誤判可能性」時,就不需考慮會不會誤判了,不是嗎?
延伸來說,有期徒刑的誤判能夠給什麼救濟,能把被關的時間還給當事人嗎?
給予金錢的補償,這種救濟有多少意義?
再延伸說,如果金錢能買到當事人的時間,為什麼不能買到一條命?
回應:沒有「誤判可能性」?現實社會做不到,法院的判決是”人的判斷”,人的判斷無法克服發生錯誤的風險,美式足球明星辛普森到底有沒有殺害妻子,到現在還是眾說紛紜。
同意自由無法用金錢衡量,但至少自由刑若判斷錯誤,可以給遭冤枉的人相當的金錢補償,但死刑完全沒辦法(把江國慶殺了,然後給江媽媽錢,情何以堪)
最後湯案就不回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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