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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ding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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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管理費遭住戶追討 遠雄判賠2百多萬元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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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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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9-17 21:28:04 |只看該作者
NashChou 發表於 2014-9-17 17:48
除非業者有明確違反消費者保護法
要不然如果只是雙方的糾紛
消保官確實沒有什麼公權力可以仲裁,只能居中 ...

謝謝你的說明,清楚扼要,非常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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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9-19 00:20:36 |只看該作者
jimmy 發表於 2014-9-17 17:29
草約也是建商自己撰寫的
萬一是寫沒交屋不用繳
那社區豈不是虧大了

這樣的話,打官司的重點就會在那樣的規約不合理了
不合理的規約也是可以被推翻無效的

這個案子雙方也有針對只繳1/2是否合理辯論

耶魯認為這條款只對遠雄有利
且遠雄賣屋常帶人進出
所以應繳全額管理費
(請參考判決書 貳、一、(三))

不過法院認為空屋的使用和自住或出租的使用不同
使用公設的情形不一樣
因此這樣的差別是合理的
(請參考dingding大附的判決書 貳、五、(二)四,倒數第8行「就空屋而言…」)

因此,單就這個判決來看的話
1.應該還不至於全部免繳是合理的
畢竟法院也有對雙方使用多少,而繳多少做評估

2.如果某社區空屋是多數
而在區分所有人會議上做出空屋可以少繳管理費的決議
恐怕還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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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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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9-19 14:17:45 |只看該作者
跟耶魯第一屆管委會致敬
樂在生活,活在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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