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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hahaha 於 2017-4-14 17:06 編輯
jameszhan 發表於 2017-4-14 16:38
經過你的指點我終於知道原來這樣不是貪污喔
所有的政治人物你們出頭天了,盡量a吧
要貪污只要叫老婆收錢都 ...
這是你的標準耶 , 拜託!
你自己都說說馬英九沒被關所以不算貪污嗎?
同樣的
如果如同你們說的陳水扁他老婆收錢貪污,法院儘可以判他老婆刑, 抓他老婆去關
為何不辦他老婆卻抓阿扁用一個莫名其妙的“實質影響力”去判刑,去關
馬英九執政時期的中華民國司法這樣搞, 是一個法治國家應有的作為嗎?
陳水扁也沒有因為貪污罪被判刑,被關, 你就可以這樣任意把他冠上貪污罪名 ?
媒體也左一句陳水扁貪污,右一句陳水扁貪污, 有沒有一點法律常識與民主概念呀?
在你們藍覺黑青們還能據以振振有詞地指著陳水扁罵他貪污之時
我們指責馬英九一家都貪污只是剛剛好
甚至我還能指朱立倫也是個貪污大王勒, 他的紕漏也不會比馬英九少多少
青埔案, 合宜住宅, 兩任副市長貪污,建設局官員貪污, 機捷爛渣....太多太多
只要我懷疑,只要我認為, 他們就都是貪污
這不就是你們 9.2 的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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