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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愛冷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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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反應] 拜託學林路不要再亂停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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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1-28 15:04:05 |只看該作者
問題重新整理一下:

1.家長圖方便,借停路邊,是柚子診所的院長叫家長們這麼作的嗎?

2.圖方便的人就算不停柚子,去大雅路、去大德路、去到任何一個地方都是隨意亂停!

3.北大特區四處可見車主逆向停車、停在斑馬線與轉彎處

4.沒公德心就是沒公德心、不守規矩就是不守規矩,要怪就怪違規的人,怎麼槍口都對著柚子診所?那麼大雅路上那些買麵包而並排停車的,你們要不要也怪一下麵包店和葯局?

5.最簡單的就是解決停車的問題,高樓蓋了一堆,停車格或停車場卻不足,去看看國際一街、二街、學府路,那邊都是眾人解決三餐的地方,充滿亂停的現象。現在大家又期待更多商場、店家進註北大特區,各位覺得「停車場」這東西重不重要呢?否則就叫那些人都不要開車出門吧!(而那些人裡,有可能也包含著我們任何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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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1-28 16:36:16 |只看該作者
北大特區內不缺停車位
特別是如果要說國學街和國際一二街的話
不但有私人停車場, 還有整個台北大學可以付費停車

所以亂停車是人性的問題沒錯
但是對這些無視公眾利益的違停車主來說
要求他們具備自制能力無非緣木求魚
以學林路來說, 亂停車, 受影響最大的, 就是學林路的住戶與店家
住戶出入不便, 而客人想到路難過不願經過, 可能導致店家生意受影響

所以, 並非要把責任加諸於金澤或是柚子
而是, 金澤住戶與眾多店家(包含柚子)也是違規停車的受害者, 當然有權出來計較

金澤所雇用的保全, 沒有裡外不是人的問題
住戶與店家支付保全的費用, 他們的權益, 才是金澤保全要維護的對象
至於違停車主, 那是路人甲, 金澤保全管他們的心情做啥 ?
報警便是

難道小偷嗆聲一下, 保全就可以放行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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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我是個 C 咖 所以就不必太在意我的胡說八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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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1-28 17:39:44 |只看該作者
linkunhsien 發表於 2012-11-28 08:57
其實,學府路、大雅路兩旁都還有停車位,可是這些沒公德心的家長都視若無睹,而且警察都只是鳴笛趕車而已, ...

請問亂停車要打幾號檢舉拖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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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1-29 06:06:18 |只看該作者
wsc 發表於 2012-11-28 23:38
報警有用?

看看警察來的意態闌珊就知道了....應付應付而已

如此是否可檢舉警察怠忽職守,例如利用警局政風室舉發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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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1-29 08:23:10 |只看該作者
wsc 發表於 2012-11-28 23:38
報警有用?

看看警察來的意態闌珊就知道了....應付應付而已

以我的個性
給我遇到這種情況的話
我會直接往他的上一級機關或是院長信箱投書
基本上我是個 C 咖 所以就不必太在意我的胡說八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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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1-29 08:49:26 |只看該作者
第一篇就寫了 "我就算臨停也會看一下路況是否允許"

所以每人都這麼認為, 當然會塞... 反正剛停的時候沒有被按喇叭, 就可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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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1-29 08:57:57 |只看該作者
老賈 發表於 2012-11-29 08:49
第一篇就寫了 "我就算臨停也會看一下路況是否允許"

所以每人都這麼認為, 當然會塞... 反正剛停的時候沒有 ...

大大提到這點,我們就來復習一下臨停的定義好了:

發佈單位: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修改日期: 100.02.25
問:        有關車輛臨時停車之定義及相關問題?
答: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第9款規定,臨時停車係指車輛因上、下人、客,裝卸物品,其引擎未熄火,停車時間未滿3分鐘,保持立即行駛之狀態。條文字意,似僅侷限須為「上、下人、客,裝卸貨物」之目的,並有後續「引擎未熄火,停止時間未滿3分鐘及保持立即行駛狀態」之行為,始達成臨時停車之構成要件。

惟經交通部解釋,審酌前開條例關於臨時停車之定義,確有將其構成要件過份限縮情形,應暫時排除當前條文之侷限性,將違規停車定義回歸其「行為客觀事實」。

依前開旨意,如車輛有停置於禁止臨時停車處所而有引擎未熄火,停止時間未滿3分鐘及保持立即行駛狀態之情(例如汽車駕駛人欲接聽、撥打行動電話或為補妝而將車輛暫停於紅線處),則警方仍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予以舉發。


我想,如果只是放人下來或來接人就走,一如貨運/快遞公司車輛路邊暫停收送貨,應該是可被接受的
問題就在於很多人不是臨停,而是真的停車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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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1-29 10:03:28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yapi 於 2012-11-29 10:04 編輯
紫薇媽咪 發表於 2012-11-28 15:04
問題重新整理一下:
1.家長圖方便,借停路邊,是柚子診所的院長叫家長們這麼作的嗎?
2.圖方便的人就算不停柚子,去大雅路、去大德路、去到任何一個地方都是隨意亂停!


昨天也帶小王子去柚子看診,依然生意興隆

但我乖乖的去停大義路(中悅前面),再走過去(5分鐘路程吧)

昨天大義路的車位可多著勒,真的只是家長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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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1-29 10:10:45 |只看該作者
wsc 發表於 2012-11-28 14:49
給壓力? 別傻了

難道管委會有權利可以針對柚子的屋主進行開罰?


學林路不算主要道路,非走不可的是附近住戶,他們可以忍受的話,外人瞎忙個什麼勁?

我覺得真的嚴重的話,還是靠柚子診所的良心,和金澤管委會的干預才有用。公權力最多只能插花,要知道病患家長每天是不一樣的人,他們不會清楚昨天警察有沒有來關心,所以除非警察天天來才會怕,但新北市有這麼多警力嗎?派出所在隔壁都不甩。別傻了!
一般人無不生活在喜怒哀樂之中,從未與中道實相碰過頭、見過面,故稱為凡夫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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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1-29 10:21:21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凡夫俗子 於 2012-11-29 10:23 編輯
NashChou 發表於 2012-11-28 10:35
這還是回歸到大家公德心的問題

不懂這個關金澤管委會什麼事?


如果閣下立論正確,那麼

半年前,幸福夜市的顧客,製造很多髒亂,我們可以說:關夜市攤販什麼事?在路上亂丟垃圾的是沒有公德心的顧客。對嗎?

再說,附近的居民自己不抗爭,誰理你啊!

一般人無不生活在喜怒哀樂之中,從未與中道實相碰過頭、見過面,故稱為凡夫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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