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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樹林焦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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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反應] 行動裝潢車...隨處擺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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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7-17 20:50:51 |只看該作者
現在已經改停到大學哈佛對面囉
到目前為止已經停至少兩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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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7-17 21:28:36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lingoma 於 2012-7-17 21:31 編輯
就我所看到的~
它都乖乖的停在停車格裡唷~~
我才一直想說~這樣繳停車費真的會有效益嗎?
至於他平時有沒有在路邊擺攤~~我是還沒見到過啦!!!


拿出桌子放在人行道上, 讓人塡資料...就是擺攤吧

這和賣吃的餐車一樣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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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7-17 21:39:54 |只看該作者
lingoma 發表於 2012-7-17 21:28
拿出桌子放在人行道上, 讓人塡資料...就是擺攤吧

這和賣吃的餐車一樣性質 ...

這就和前幾年的行動咖啡車一樣
雖然在某些風景區或海岸道路旁,
若有行動咖啡車可以讓遊客花少許的錢,舒服的坐下來喝個咖啡
但是這不就是流動攤販?!跟一些賣烤香腸/賣飲料的,還不都一樣
所以曾經有咖啡車業者舉辦公聽會和遊行要求就地合法
但是政府還是持不開放的原則,因為不能厚此薄彼
總不能說看起來高級一些就不算流動攤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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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7-17 21:44:48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lingoma 於 2012-7-17 21:47 編輯

因為不用申請營業牌照及繳稅嗎?
應該要有規範, 不然對合法經營的商家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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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7-18 01:21:30 |只看該作者
如果只是活動廣告尚能接受,為保障自身權益,裝潢施作合約仍需小心謹慎
公司登記
報價內容
履約保證............
已有 1 人評分金幣 收起 理由
+ 1 沒錯!!!!

總評分: 金幣 + 1   查看全部評分

江海納百川~所以成其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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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7-18 11:20:25 |只看該作者
lingoma 發表於 2012-7-17 21:28
拿出桌子放在人行道上, 讓人塡資料...就是擺攤吧

這和賣吃的餐車一樣性質 ...

I MEAN~~平常是沒見他拿出桌子放在路邊招攬~~

所以才會覺得這個影片是演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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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7-18 11:57:46 |只看該作者
hui_ching 發表於 2012-7-17 09:12
星期日蘋果日報還特地報導這輛行動裝璜車喔!說是設計師為免去建設公司介紹抽成,所以改用這種方式招攬生意, ...

合法又如何?也不一定可靠。我也許孤陋寡聞,除了大客戶以外,沒聽過裝潢有銀行做履約保證的

有規模的,開發票加稅金,像我們住宅的,大家又嫌貴。

一般個人裝潢設計師的工作室都是住家附設,很難去了解他的信用。多少賭點運氣吧!

簽約付訂金,進料再分期付款,留尾款驗收以後給,靠親友輾轉介紹的比較多,減少風險,品質也有個參考,不都是這樣嗎?
一般人無不生活在喜怒哀樂之中,從未與中道實相碰過頭、見過面,故稱為凡夫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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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7-18 12:09:35 |只看該作者
我建議各大樓的管委會,每逢假日,乾脆規劃一個簡單乾淨的擺攤區,沿著學勤路人行道,讓房仲業者、需要做廣告的店家廠商使用,既可有整齊之效果,又不妨礙行人,管委會亦可酌收清潔費,增加收入。如何?
一般人無不生活在喜怒哀樂之中,從未與中道實相碰過頭、見過面,故稱為凡夫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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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7-18 14:42:56 |只看該作者
凡夫俗子 發表於 2012-7-18 11:57
合法又如何?也不一定可靠。我也許孤陋寡聞,除了大客戶以外,沒聽過裝潢有銀行做履約保證的

有規模的, ...

其實~"室內設計"與"裝潢施工"是可以分開來簽約的~而且這2項本來就應分開來作業........(就如同醫藥分業一樣~可減少不必要的猜疑與弊端)

分開來簽約的好處~進可攻退可守.............(工程方面可選擇給設計師施作~也可選擇給其他人施作~也多一份比較與衡量的自由性)

大案件的複雜工程(整戶設計裝潢.商業.廠辦)~建議選擇交給"談的來"且"經驗豐富""口碑信用良好"的設計師來幫您規劃~畢竟術有專攻......(設計師的專業與經驗~肯定比一般屋主多)

小裝修工程(小裝修或局部工程)~其實多打聽.多做點功課~確定施作目標與項目後~找工程公司或包工來施作即可(多注意品質優劣)~甚至自己規劃設計~這樣還能省下一筆設計費之開銷.......(如果是組合式系統櫃工程~更可直接找其商家~他們多半也能提供基礎設計規劃與製圖)

"設計"與"施工"本來就是分開的~幾十年的法規法條早訂在那裡(近十幾年還不斷修正)~只是極少數人去注意罷了......

設計師賣的"物品"就是"經驗與專業設計"(不然何需證照制度來規範)(施工也有其證照制度喔!!)~設計師不收設計費其實是很不可思議的事(設計師盈收哪來???)~就如同西餐廳不提供西餐~那...它還是間西餐廳嗎......???

(也許設計師知名度不同會有收費高低之分~但設計費就是"該物品"的價錢~既然仿間大多物品之買賣可議價~設計費當然也可議價~只要買賣雙方都能接受即可~不是嗎......^_^.)
HAPPY NEW YE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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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7-18 23:29:59 |只看該作者
想不到廣告車會上電視..我大概一年前就是被這台車吸引.住到目前都還算滿意.印象中是很老實的設計師

順便PO上我當時的分享https://forum.ibeta.tw/forum.php ... p;extra=&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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