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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候鳥歸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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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管理] 北大的天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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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18 14:22:08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Gogotalk 於 2018-5-18 14:32 編輯
2 X2 @; {) r* f5 x! x- q" k: m2 t4 G- D- B) r+ a* t, w2 I
自行車騎乘人行道上規定
0 f; U0 O0 U2 O) f! m5 x) [  ~9 X8 b
/ n& j8 o( j; t
8 h0 `* B5 f3 y5 Y, J# q
騎乘在道路上的規定:路段運行(2/2)144 g- f- x* z+ U1 m. N0 p% S
自行車道安全、連續與友善性檢視研習暨觀摩會 103/02/24
( M# ?9 ?$ G& o騎乘人行道上
+ D, b5 B! G3 ]; P% n7 P- l得在不妨害行人通行或行車安全無虞,以標誌或標線例外開放慢車騎乘(TL90-3, TR124-1)
6 x# H+ }' Z! a$ j" P 於設置有必要之標誌或標線供慢車行駛之人行道上,應讓行人優先通行(TL74(8))道路及交通環境須讓自行車騎士能履行法規要求的”讓”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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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18 14:43:26 來自手機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Gogotalk 於 2018-5-18 14:46 編輯
. N+ e" v, S$ C8 f
2 Q0 M5 J1 ~  A: m4 x0 G0 C《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也給主管機關權限,在不妨害行人通行或行車安全無虞的原則下,於人行道設置必要之標誌或標線可供慢車行駛。在主管機關認為「不妨害行人通行或行車安全無虞」,於人行道有設置必要之標誌或標線時,似乎又沒有那麼的硬性規定自行車不能行駛人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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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18 15:01:44 來自手機 |只看該作者
機車和自行車是有差別的,機車騎在人行道上就是直接違法,想都不要想!
  Z* e( O) x. M0 U1 C# y) y而人行道法規有授權主管機關在不妨害行人通行或行車安全無虞的原則下,於人行道設置必要之標誌或標線可供慢車行駛。但是要遵守禮讓行人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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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18 15:27:27 來自手機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Gogotalk 於 2018-5-18 15:31 編輯 ( d/ m$ Y0 w" v% C7 `: P1 U$ n+ i
( f- b3 s7 o# p% T
樓主所要闡述的到底是退縮綠軸還是人行道?
; T6 C: d9 b1 T, _" I& @這兩種各有不同的法規定義?
! X7 M7 [7 ^* S% z2 ?$ z自行車騎上人行道不一定沒水準,要看主管機關是否允許自行車行駛?還要看騎車者是否遵守禮讓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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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18 15:38:27 來自手機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Gogotalk 於 2018-5-18 15:40 編輯
; Q+ x! _  k0 u7 X* `4 r* N& n; _0 e  I9 ]4 j
友善人行環境 北大退縮綠軸公告禁止停車
7 x; Z0 n0 G- }% ^6 c, U5 B4 b
0 J% l$ {! `6 `( b4 ~- M
: r/ }5 W7 r: ~- s3 M【新北市訊】
1 {8 X/ K. v' x8 w台北大學社區特定區為形塑以人為主的高居住品質目標,特別於都市計畫訂定建築基地須自人行道邊界留設3至20米寬的「退縮綠軸」,使區內人行空間寬敞舒適,而為維持舒適的人行及公共空間,市府已正式公告「退縮綠軸」屬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適用範圍,警察單位得對於違規停車進行勸導裁罰,以期達成友善人行環境。
1 y' I# P; M( D: h   城鄉局局長邱敬斌說,為保障退縮綠軸供公眾通行空間之暢通及警察執行公權力範圍明確,已由市府城鄉、交通、警察、工務等相關單位協調,並參採民眾之建議,於105年3月16日正式公告「退縮綠軸」係屬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適用範圍,如有違規情事警察單位得以進行勸導裁罰,確保供公眾通行之順暢;至於「私人留設法定空地」部分,得以個別社區為單位,在尊重社區自主權原則下依其停車情形及基地現況,提出同意供公眾通行文件向市府提出申請,經市府相關單位現場會勘,確立範圍後即可納入禁止停車管制範圍,後續如有違規即可依法裁罰。: g- a" b  ]4 m2 _4 o5 u; d
  城鄉局表示,公告退縮綠軸符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範疇,為使法令執行能明確化,讓用路人及執行單位有所依循,避免誤將車輛駛入禁止停車空間造成違規,營造行人安全友善的步行空間,提供舒適生活環境;私人之法定空地則可由社區視需要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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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18 15:48:35 來自手機 |只看該作者
依據台北大學社區特定區都市計畫退縮綠軸寬度示意圖退縮綠軸寬度圖例,例如學府路20米、學林路4米、桃子腳路4米、學勤路18米、學士路3米、學成路7米、大學路4米、大觀路3米、大德路7米、大義路6米,大雅路4米、大成路7米、學士路3米、大有路7米、佳園路三段7米、國際一、二階及國學街4米、復興路至國學街之學成路6米,三樹路及國慶路6米,以上退縮綠軸寬度內係屬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適用範圍。
% W# T4 K8 r9 {4 B5 b  N! _: q$ N7 n% S: J2 J7 F, K! r' q1 @  ^
仍以官方資料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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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Gogotalk 於 2018-5-18 15:55 編輯 + M; P# A& Y7 k0 v

1 X2 K% {2 J! g/ _都市計畫訂定建築基地須自人行道邊界留設3至20米寬的「退縮綠軸」,也就是說從馬路邊緣到建物之間有人行道、退縮綠軸、私人留設法定空地,其中人行道及退縮綠軸均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適用範圍。# f3 o$ U5 D9 X, ^# s" P7 L
所以人行道和退縮綠軸是有差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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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5-18 19:42:09 |只看該作者
Gogotalk 發表於 2018-5-18 15:38
3 i7 J" v' |* O5 v* a( E- V友善人行環境 北大退縮綠軸公告禁止停車

, d) v' R6 S5 |0 M9 I  所以   退縮綠軸   算是社區私有地嗎?  社區可設立禁止車行之標誌以維護社區之權益?
- k# ?- N1 R9 b9 Q) U. u1 K$ Q  `4 T9 ?* ?# U
  若是. .真的很感恩 您的回覆   讓我又學到一樣知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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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鳥歸來 發表於 2018-5-18 19:42 . s/ [! q5 f, W
所以   退縮綠軸   算是社區私有地嗎?  社區可設立禁止車行之標誌以維護社區之權益?
. F+ J4 [/ U1 i! T& ^1 K# E; j. l5 W* r3 _; H. B2 A
  若是. .真的很 ...
) d" r+ @6 o; j. G
  {! \. ?+ T2 V6 j9 F& n
退縮綠軸到建物建築線仍有私人預留法定空地,警方仍會建議,社區經區權会議通過,將私人預留法定空地同意警方納入執法範圍,這樣能讓警方執法明確,因為警方無法確定行為人行為所在之處是在退縮綠軸還是在私人預留法定空地?除非社區能在兩者之間劃出界線,讓警方能明確執法。
2 v; j- f7 n3 D7 i2 a3 G最重要的是社區管委會能要求物管能嚴格執法將違法車輛影片寄送警察機關,如經通報警方取締,行為人已逃之夭夭!否則也是空談!1 B" |# B( W- O& }
詳細情形可向區公所相關單位請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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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wu0wu0520 於 2018-5-18 21:38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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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nsonwu 發表於 2018-5-18 00:33
0 e: N, C4 W2 X0 s2 L% @有關於腳踏車騎上人行道這事 早就吵了很多次
+ h: L& @6 ]: I) O2 [人的行為不該扯上工具0 ?( |* a: D/ d9 K$ j. O
每天酒駕傷人新聞這麼多,是不該喝酒?還 ...
0 D& F/ Y% O% \( x

7 x+ u6 ^) L. r嬰兒車是手推車不能與電動車.自行車.機車相提並論吧?!行駛速度及操駕上的隱憂本身就不同阿!!PS:本人已經被自行車偷襲過一次了,會不會在有第二次...第三次...我不知道
, C* N" {7 ?, u! h
1 r- B3 `0 B: l7 e, o- W" f/ N另外北大並非所有人行道都是人車共道。
/ _/ Y8 f' E+ z" p1 s) l9 O; v, B0 O  M9 ]
至於我以後有小孩的話,我更不會放任他在人行道騎自行車,而是去更寬敞的公園或中庭,這不只是避免小孩不可預料的橫衝直撞,也是對人行道用路人一種負責任的行為。
+ H) f# X" R* o8 m! s1 q  x
% `8 `. S" s' M0 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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