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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怡然自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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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管理] 頻繁的公園假日市集佔用人行道造成行走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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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3-6 17:40:39 |只看該作者
新北市公園,樹林區公所0226812106分機2602梁先生,有向我說明,而且人很客氣,大家應該多打電話跟他鼓勵加油# |: ]8 x; O& a- M7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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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3-6 17:44:26 |只看該作者
重點是, ""攤商的租金""  誰收走了 ?? 2 {- O* j, {: [8 Y3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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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小波 + 1 這怎麼可以讓你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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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3-7 18:49:18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Dora貓 於 2017-3-7 18:55 編輯
& W" m, n  g8 j. N9 P
eatfresh 發表於 2017-3-6 10:52 ( ]: e6 R" P% N1 m
我都是說"管理的問題"是你有沒有看清楚我回覆的內容? 你還是趕快把所有的商業活動都趕出北大,以免讓你的 ...

: @8 g9 _- U& a2 K. a
( x1 Q% \. c! R) {! E就是有人喜歡提管理問題,管理好當初北大夜市怎會在幾天內被趕走. i4 E0 Q. n* j' @  e. C$ A' @
這講的不就是廢話嗎??
0 `$ W% W9 J% P% V  K  g; {3 A5 L: z$ e4 G5 y+ S0 Z9 }6 D9 W
以後開放製毒、種大麻好了,反正管理好就不會有問題了嘛!!: e8 u: s2 u7 K
講這種話不會很好笑哦?2 F9 n3 d% O9 v6 D) N9 `
( Z$ ^& ?2 F& r. L% ~

0 N1 G, \/ A0 U! b- s+ d5 B. p# P特區本身為了環境維護花了多少心力7 G2 ?* m7 O3 ~0 ~; d& v
從過往的瀝青廠、殯葬特區、治安交通及各式各樣的環保公共藝議題
. H  t; ]4 x( e6 F+ K% y! r現在一句話有管理就好了哦? 8 b% p  z3 `/ ], I, M* y- W
/ K6 j1 r( l( m, A
殯葬特區違法嗎? 那北大特區的人幹嘛去抗議? 這些人很閒?
& T/ c# A  M# x以後靠你爭取一個有管理的夜市近來北大好了!!- l. D3 G9 n5 Z# X+ [* f1 `" F( w

" X# ?+ p' ?( E: F7 J+ l& u- p把一個純住宅區塞一個每個禮拜都會有的市集,還覺得這樣子很好?: g* H4 q! U( o6 t! g9 H
開個投票好了,大家要不要繼續讓公園每個禮拜都來擺攤1 i3 K$ k: h2 }* U6 j4 `2 H
投票結果不用我講,自然會教訓你的
1 x1 G; i4 f' A8 `4 }* n2 D9 L6 u. t5 F: k8 k2 ?
前人種樹,後人乘涼。
1 G- D* q; F  t" P至少想想過往那些帶頭衝的居民,不要把這些居民努力化作流水..( O$ }) Z! _* B& A' s, D

1 @0 f) Z8 n+ G1 j最後; g! X/ P. L" y. p5 x$ ?
標題就已經明確告知已經影響到用路人了2 R* e& t; R, t* U; `
停紅線就被鞭成這樣,還要說占用公園、還有人行道的市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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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joyaro + 4 很好~我喜歡!
rayting1219 + 2 你不要這麼專業好不好!
debby + 2 很好~我喜歡!
本邡 + 4 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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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王小陳』U質鄉民仲介兼北大生活觀察家,不想聽廢話找我就對了。 0977-115-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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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3-7 19:16:24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eatfresh 於 2017-3-7 19:38 編輯 / z. i' v0 b* P5 |: g9 v$ b
Dora貓 發表於 2017-3-7 18:49
0 e0 ^  ]+ ^$ i: N; y( N就是有人喜歡提管理問題,管理好當初北大夜市怎會在幾天內被趕走3 ]6 @* W: O0 Z3 C8 U4 E
這講的不就是廢話嗎??

) h, _9 E- E. w& }, Q3 P) l  v5 L" F4 e7 a, E
北大夜市會被趕走是附近的居民去檢舉加上也違法那塊土地不能合法半夜市。市集的活動有何不好? 我反對的是不按照規範的市集並不是市集這樣的活動。還有別再往你自己臉上貼金好嗎,北大特區北大特區的掛在嘴上,不曉得你家在北大有多少棟大樓呢? 我只有一小戶我只代表我自己的意見。你發表的言論總是北大特區掛在嘴邊,不知道你在自我感覺良好個什麼勁。有想過你的北大特區很多土地也是以前官商勾結強制徵收來的,都說了要檢舉就去自己檢舉。大家都希望髒亂在別人家,自己家就乾乾淨淨。殯葬業,瀝青總要有地方去,你家最好有人往生的時都放家裡,馬路也不要用。 也因為別人的犧牲造就其他人的方便不是嗎? 所以別扯遠了。   k5 n) V- H/ b1 q* l0 b

* X# C4 o6 Q! t"從過往的瀝青廠、殯葬特區、治安交通及各式各樣的環保公共藝議題"1 r6 p' l% ?( i$ C7 g
說明白了就是會影響房價,還要往下說嗎?
0 ]! Y+ p: y  |! n: K" u. [5 F- c: H) u. i" a, E: L
夜市就算有也在北大辦不起來,還人口那麼少也撐不起來。有你這類不分青紅皂白的人在的話,進駐前大概就會被趕走了,就算合法也會被用其他由趕走。所以只能往土城,樹林,板橋,八德,桃園去逛夜市了! h5 ^/ ^, J0 v( n, I

! T7 K  r1 _# D6 K
/ ?1 d2 w6 S  V( N: S) h$ }# v; q/ n5 b. e. {9 `
就事論事而已,發言為我個人意見並不代表"北大特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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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3-7 19:59:11 |只看該作者
eatfresh 發表於 2017-3-7 19:16 + j: u# ], D( ?! N0 x! N/ a7 F
北大夜市會被趕走是附近的居民去檢舉加上也違法那塊土地不能合法半夜市。市集的活動有何不好? 我反對的是 ...

+ i+ @7 K  h; P1 q你都知道私有地不能讓非法市集合法了, 為何可以認同公有地辦市集?
" p# Q7 n$ A' [0 e  I: O: Q# J/ t$ z/ I" i4 T
更何況, 有機小農的市集, 台北大學的正門口就有一個
, K" `' Q) F5 x要推廣, 那邊就可以推廣了, 至少還不會妨礙大眾通行與休閒的權益  O7 o2 c# ?$ U

+ |( ]: |' b/ z但森林公園的市集呢?
/ o' R+ M* [$ r' I7 x* M
& I/ _  b. \$ ]! b1 `1 B3 ]- l5 c公所說不能同一單位長期佔有使用, 他就每週用不同的名義申請, 估計攤商和時間是週週相同
  y0 k) D- |* d* k/ P! v8 d" Z這樣, 算是光明正大的合法活動嗎?
基本上我是個 C 咖 所以就不必太在意我的胡說八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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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eatfresh 於 2017-3-7 22:24 編輯
+ b/ i: ]3 a1 U
yljimmy 發表於 2017-3-7 19:59 / Q& \, g. B$ H4 B
你都知道私有地不能讓非法市集合法了, 為何可以認同公有地辦市集?- }8 q! a5 e. D5 S* D; L
0 L) Y5 S. J; M
更何況, 有機小農的市集, 台北大學的 ...

2 |. E" U/ j( \3 ^2 ^
0 P. F/ c, H( H9 x只要是商業用地要擺夜市居民抗議是沒用的,可惜那塊土地不是商業用地。只要合法的市集活動和樂不為? 在於攤商是否能遵守規範,至於攤商素質差也是有待討論的。如果間公有有土地什麼活動都不能申請,那合理嗎。例如元宵節花燈不也是辦在公有土地。 今天部分北大居民要抗議什麼,政府不核准居民是不是就要閉嘴? 您說的"妨礙大眾通行與休閒的權益" 我去的時候通道都還有,不曉得您指的是什麼意思。難道北大特區的住戶都去需要路面空空的才能走路?  例如北大封路拍片是否也要禁止? 妨礙交通不是,回家還要繞路。 我是針對活動的本質評論,並不是一面的反對。我也說的了攤商素質差與不遵守規定是不好的。如果能有效的規劃,市集活動週末會多個選擇,個人淺見。北大正門那個市集真的超小的,老實說真的沒啥麼東西,逛的人也少。2 S  b. ^" U1 m8 R) i
6 \2 O) T7 d; X& O8 D- ~" \
) X7 A0 K4 A3 Q, `; K7 W9 e
"公所說不能同一單位長期佔有使用, 他就每週用不同的名義申請, 估計攤商和時間是週週相同"( y5 u" |, k9 Z; ^! k! v4 l' A0 N
這個是法令系統面的問題不是單一北大某人或某些人說了算,這要修法的吧
6 {8 n: p* a, d* [1 `. ^5 v' b& V% q' D, a" P(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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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tfresh 發表於 2017-3-7 22:16 + U! @7 ?5 W! H
只要是商業用地要擺夜市居民抗議是沒用的,可惜那塊土地不是商業用地。只要合法的市集活動和樂不為? 在於 ...
( }- F" i6 j1 B' e! O
所以,你的意思是 森林公園和學勤路的人行道算「商業用地」?7 B2 l3 C7 o4 U& k

' z5 t3 A% h, a6 K: {- b0 N這啥邏輯?
基本上我是個 C 咖 所以就不必太在意我的胡說八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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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eatfresh 於 2017-3-7 22:28 編輯
0 Z' H4 w, }% R7 h/ h
yljimmy 發表於 2017-3-7 22:24 : c+ F' R; E& L; n+ D
所以,你的意思是 森林公園和學勤路的人行道算「商業用地」?
+ s, d, k4 `# h" d& H& c5 m+ ~1 A
這啥邏輯? ...
) k1 c" O4 D6 U' X* x' E

& Q. q# B  `& c8 D( i! T0 a麻煩看請處好嗎? 我說的是夜市那一塊地。公有地可以申請活動,不行嗎? 高速公路都可以申請了,公園為啥不行? 森林公園和學勤路是哪個社區的還是公家的? 難不成你的邏輯高出法令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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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tfresh 發表於 2017-3-7 22:25 / H  S& K# _( W/ m9 u9 d5 `
麻煩看請處好嗎? 我說的是夜市那一塊地。公有地可以申請活動,不行嗎?  ...

! m* I) k( b4 }4 _, p不是商業用地不能擺攤 對% Y2 v, q$ S! D9 V6 p6 m" j
但,是商業用地也未必能擺攤喔!& c3 W* s5 H4 }- E3 G0 B

7 q: {: y/ U2 W7 z  h, f# \更何況是公園與道路, 當然不行!
, x$ O& i  w: Y4 F想逃稅啊?
基本上我是個 C 咖 所以就不必太在意我的胡說八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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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eatfresh 於 2017-3-7 22:43 編輯
' _: D% j' v+ r+ P
yljimmy 發表於 2017-3-7 22:28
0 a0 P7 P+ N" Z" _* C2 ]- J不是商業用地不能擺攤 對
' d8 Z* `5 o; X$ z5 Y  T. N但,是商業用地也未必能擺攤喔!
7 I  j; }  C6 w9 q' G* U0 n3 z6 j

+ h$ q4 ]7 X/ }. j) O( C商業用地透可合法申請,就可以擺攤。重點是看符不符合成本。比起在論壇說的頭頭是道,最有效抵制方法就是不要去逛,不要買。那些攤商沒錢賺就會走了。8 _7 O  o+ x7 m+ V. V5 U7 V
& B! _2 a/ r, A) B" L3 h+ q
逃稅又扯很遠了,那大部分路邊攤都該關了,差不多一半北大的餐廳也都該關了。這不是禁制的原因吧,髒亂才是9 X1 W( ~- O0 `- C. y

! d0 y; J- B$ V我只針對活動本質做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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