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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違規穿越分隔島被撞死 駕駛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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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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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8-12 10:29:54 |只看該作者
我覺得這個判例也有問題
駕駛連1%的責任都不用負嗎
如果他真的是用40公里開車,他會煞不住車嗎?
只有兩種可能
第一種是因為他說謊
第二種是因為他疏於注意車前狀況, 所以必須負相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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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8-12 10:32:14 |只看該作者
雖然是判無罪,但是此間的煎熬實在是難以言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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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8-12 11:00:21 |只看該作者
若開車的人沒有違規, 是行人或騎車者違規而被撞傷或撞死, 本來開車的人就沒有罪也不應該有罪, 要不然訂定交通法規有什麼意義? 那還有人願意遵守交通規則嗎?道義責任!? 我認為有法律責任才有所謂道義責任, 若無法律責任即無道義責任. 如果撞到違規的人不管如何都要負道義責任的話那就要天下大亂了, 因為台灣可能就會變成像中國大陸那樣一天到晚都有很多詐騙集團在馬路上利用假車禍來詐財! 那每個人每天開車或騎車在馬路上也都要時時提心吊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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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8-12 13:40:17 |只看該作者
飛天少女 發表於 2014-8-11 17:10
對不起,相信只有台灣有道義責任這回事。所以,路上有一堆車子、行人都可以很放心的亂開、亂走。

對我來說 ...

我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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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8-12 14:08:50 |只看該作者
家的愛 發表於 2014-8-12 10:32
雖然是判無罪,但是此間的煎熬實在是難以言喻!

對,只要事情走到法院,不管民事或刑事,都是一種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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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8-12 15:19:55 |只看該作者
飛天少女 發表於 2014-8-12 14:08
對,只要事情走到法院,不管民事或刑事,都是一種煎熬。

More than that........

車已成兇車 而人心則在一段不短的時間內可能會有陰影

爾後對於有點動作的路人 可能提心吊膽 擔心有人隨時會跳出來
寬容與厚道是台灣人文化重要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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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8-12 15:54:11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洪阿民 於 2014-8-12 15:55 編輯
raybinlee 發表於 2014-8-12 11:00
若開車的人沒有違規, 是行人或騎車者違規而被撞傷或撞死, 本來開車的人就沒有罪也不應該有罪, 要不然訂定交 ...


話不能完全這樣說
還是要看當時的情況
雖然是對方違規
但開車的人如果條件允許,還是要盡可能避免造成傷害
畢竟是一條人命
所以法官會看你有沒有剎車、客觀環境如何如何來判決
也許完全沒責任 也許有些責任
如果開車的一定沒有責任
那會不會發生一種情況
反正是對方違規,我就隨便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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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8-12 17:53:23 |只看該作者
<法官查出黃並無超速等違規行為,因當時天色暗昏且李婦突然違規穿越分隔島,黃反應不及才撞上>

判決的重點是紅色部份
無違規行為表示沒有"應注意而不注意"的情形
反應不及表示沒有"能注意而不注意"的情形

駕駛反應需要時間
汽車煞停需要距離
從車前3or4公尺處突然出現
指望時速40公里or50公里的車輛能停住不撞上去
其實不太可能
所以才是"反應不及"
如果行人是從10or20公尺處出現
沒有"反應不及"的情形還撞上去
就算有路權也還是有過失

如果沒有過失
當然連1%的責任都沒有
(如果有1%的責任就可以成立過失致死了)

北大特區的行人穿越分隔島還蠻多的
為了這些人的安全
真的應該考慮在分隔島上做障礙物以防止行人任意穿越分隔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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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阿民 + 3 感謝專業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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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忍尼辛: 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 他們也知道他們在說謊。 他們也知道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 我們也知道他們知道我們知道他們在說謊。 但是他們依然在說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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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8-12 19:20:20 |只看該作者
光線昏暗, 又只距離4-5公尺, 就算騎摩托車也來不及煞車吧.


我若真撞到這種違規的人, 我不會說抱歉的. 不是我無情, 是那些違規的人想對我無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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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8-12 19:50:22 |只看該作者
洪阿民 發表於 2014-8-12 15:54
話不能完全這樣說
還是要看當時的情況
雖然是對方違規

如果條件允許,還是要盡可能避免造成傷害 - 這是當然! 也是每個駕駛人在遇到狀況時一定會有的自然反應, 能避得掉的話絕對沒有人會刻意去撞. 但現在講的是法律責任, 如果一個開車遵守交通規則的人因為撞死一個突然亂闖上馬路的人而要被判過失殺人, 那對他豈是公平? 而或者那個亂闖上馬路的人是刻意要自殺者, 或是要製造假車禍來詐財或陷害駕駛人的呢?

假設情況, 如果你開車時速50公里(在速限內), 但有人突然從旁邊的人行道莫名其妙跳到馬路中間害你反應不及而撞上對方, 你因反應不及沒踩剎車, 但即使你時速只有50公里對方還是因而受傷, 如果你因此而被告傷害罪, 對方也向你求償, 你覺得合理嗎? 能認同嗎?

有沒有責任如果不以法律判決作為依據, 那社會必然會大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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