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婷婷拔拔 發表於 2013-8-16 09:23
那個...直排輪太..太....太.......誇張了拉....
可以去公園裡面溜,幹嘛佔住人行道?報警處理吧! ...
嗯~~這~~這一塊水泥地, 嚴格說起來是 [簡易公園內的廣場]...... 可供民眾活動, 通行之用, 要說它是公園內的人行通道也行, 說它是活動用的廣場也行.
不過話說回來, 使用固定的障礙物完全佔用公園內的廣場, 使廣場暫時性的失去通行功能, 這張照片應該是能提供給這塊廣場的主管機關三峽區公所, 找區公所來處理, 因為大面積的完全橫向阻斷公園廣場, 肯定是有問題的, 這個就算是移動到海洋公園內去這樣擺, 沒有申請的話, 恐怕也是會有問題的....
另外, 樓主文中提到, 這個[人行道]被完全佔用, 只能勉強的從旁邊的通道過去, 文中所提及的[旁邊的通道], 大家都知道這個才是屬於萬寶隆社區的開放空間通道, 其實這個開放空間通道原本也滿寬的, 夠行人通行用的了, 但是.....照片中各位也都看到, 店家放了幾張帳蓬桌, 所以就變窄了一些.... 關於這個桌子佔用社區開放空間的部份, 也是有討論空間的.....
所以, 問題來了, 我們來合理假設一下, 店家可能會認為, 旁邊新設的公園廣場這麼大, 擺張桌子不會擋路的....... 然後, 直排輪業者可能會認為, 我使用的是公園的廣場, 行人通道明明就在旁邊, 而通道被桌子及學員家長們站在那邊佔用了, 造成通道不好走, 是我一個人的問題嗎?
再深入一點看問題的本質, 店家擺桌子有向社區管委會申請嗎? 這我不知道.... 直排輪業者擺放路障有向區公所申請嗎? 這我也不知道.....但是, 大家應該都會同意的是, 這年頭直接就擺東西來佔用, 完全不管要不要申請的人, 好像還滿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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