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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綱] 課綱微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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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7-16 23:49:31 |只看該作者
艾文音樂 發表於 2015-7-16 19:29
針對課鋼微調爭議,教育部決定調整部分都不會在考試出現。

這是在演哪一齣?

再一次請教您,您還沒回答我,不要實問胡亂答。

第一您還沒回復我法院判教育部違反了什麼法?違反了哪一條內容必須公佈?

第二您也還沒有回復我為什麼您只選擇其中一個機關的說法?為什麼常常選擇性辦案?


還有您也還沒回復我,假如這些委員名單要公開,涉及人民利益國家工程招標,評審委員審標時談話內容要不要公開,政府官員與協力廠商私底下在沒有公開場合所說的話要不要公開?


假如您哪麼在意,請立法委員立法研議,所有政府會議過程均要公開,最好請記者入場。

立法委員立法之前,仍須經過黑箱協議,這些協議內容何人知了?您提過了嗎?


還有某一政黨在他執政任內調整教科書內容,有否經過現在反課綱微調人士所主張的程序?這些人士可有置一辭?

還有某政黨的領導者,也同樣同意一中各表,他有和反課綱微調人士所主張的意識相同嗎?為什麼他說明年會調回來?調回什麼?調回一中各表?反課綱微調人士為什麼不對他抗議?這句話→一中各表。

還有政黨用金錢物質對特定學生團體補助是否符合常理?這個政黨以前有否用這個行為去批評某個政黨?


在在都看到選擇性思維,選擇性衝撞,選擇性辦案?

我們國家有些人對於主權認知不同,是可以討論可以做學術研究,但是現在是什麼就是什麼?國內主要政黨領袖都同意一中各表,教科書要修成台灣國嗎?人家依法編修有何不對,除非歷史事實錯誤,中華民國憲法於制憲迄今,以前制憲時期及增修條文修憲時候,明明白白就是歷史,現在就是進行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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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7-16 23:55:24 |只看該作者
發哥 發表於 2015-7-16 23:49
再一次請教您,您還沒回答我,不要實問胡亂答。

第一您還沒回復我法院判教育部違反了什麼法?違反了哪一 ...

你有點鑽牛角尖!

如果要公布,總要有東西可以公布

那這些東西怎樣來的,如果個資法很重要,或者是內容很機密,哪為什麼有東西可以公布?

是誰這樣大膽偷偷攝影?????




我這樣說好了,這些會議會有簽到簿是為什麼?

有人做會議紀錄是為什麼!

還有錄音錄影存證又為什麼? 


參加會議的時候你前面的麥克風自己按下去紅燈一亮,旁邊攝影機全程監控,還敢講話,

不就代表發言的人敢於留下紀錄,又不是有人違法攝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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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7-16 23:56:06 |只看該作者
REYCOVSKY 發表於 2015-7-16 23:42
我說我來認定,你會相信嗎?

如果不會,那你問這個問題,有必要在這個問題上打轉!?

請教您要依什麼法律予以懲罰,懲罰要件是什麼?

您既然那麼懂非要懲罰人不可,請說明一下。

謝謝,

或者都不用,您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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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7-17 00:04:39 |只看該作者
發哥 發表於 2015-7-16 23:56
請教您要依什麼法律予以懲罰,懲罰要件是什麼?

您既然那麼懂非要懲罰人不可,請說明一下。

甚麼樣的法律啊! 

要看犯的是甚麼錯吧,那是法官的權責,還是你又認為我說了算?

我只是要求不可以任期更迭,相關首謀與從犯的公務員就自動沒事!

該究責就必須究責到底! 

其實很多基層公務員都是這樣啊,看看是瀆職,圖利,還是甚麼的,年年都有基層公務員被起訴甚至判刑!


只是希望推廣到高官身上,不要讓高級官員可以因為下台就可以逃脫!

你不要老是只想著,誰誰誰!

其實我相信你也認同犯錯的官員不能因為下台就沒事這種基本的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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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7-17 00:05:03 |只看該作者
REYCOVSKY 發表於 2015-7-16 23:55
你有點鑽牛角尖!

如果要公布,總要有東西可以公布

不知道你是否同意有閉門會議這回事?在國際外交跟政府行政中都有用過喔!柯市府跟建商協商時也有喔!這是不是黑箱勒?因為沒有公開呀!程序有時過度擴大解釋會不會讓行政執行寸步難行勒?深思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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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7-17 00:10:09 |只看該作者
三代同堂 發表於 2015-7-17 00:05
不知道你是否同意有閉門會議這回事?在國際外交跟政府行政中都有用過喔!柯市府跟建商協商時也有喔!這是 ...

閉門會議不代表會議內容事後不準公布

而是會議當下不開放外部旁聽!

如審查預算的時候機密會議也會在外面依照等級而有所規範!

但是! 即便是核定最高機密,理論上不得解密!

依然總統有特殊職權,甚至讓民間人士詳閱後,超越最高機密等級,讓一切公布!

並沒有所謂的閉門會議就絕對不能公布的問題!

而是只要法令需要或是依法申請公布,那就是可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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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7-17 00:15:14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艾文音樂 於 2015-7-17 00:57 編輯
發哥 發表於 2015-7-16 23:49
再一次請教您,您還沒回答我,不要實問胡亂答。

第一您還沒回復我法院判教育部違反了什麼法?違反了哪一 ...


.............

一下問候選人訪美,一下問協力廠商工程招標....唉.....

關於這個議題的所有發言,我沒想東拉西扯,也沒講藍綠或政治,
因為,此次要被調整的課綱是101課綱,是在2012年2月專案小組經過兩年時間審訂公佈的課綱,
請問,2012年是誰執政?
現在又是誰要亂改?

很多人以為這次要改的是民進黨課綱,是綠課綱,所以對黑箱視而不見,對顛三倒四荒腔走板視而不見,
歪了的天秤,錯誤的前提,會推論出甚麼樣的結論?


P.S.坦白說,我不完全認同這次要被修改的101課綱。(101課綱教科書的審定執照是六年,可以用到2018年)

2010年到2012年制定的101課綱,也有一些學者和社會團體對內容不滿,
包括台大歷史系的周婉窈教授,對於非歷史專業的王曉波(「中國統一聯盟」副主席,哲學學者)以政治干預課綱審定不以為然,選擇退出專案小組。

但畢竟多數專案小組委員都有相關專業,過程還算透明,所以對101課綱,我雖不滿意但接受、尊重。

這次課綱調整完全不同,審訂的委員全部都叫OOO,連名字都沒有,
要怎麼尊重他們的專業?怎麼接受這樣的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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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哥 發表於 2015-7-16 23:56
請教您要依什麼法律予以懲罰,懲罰要件是什麼?

您既然那麼懂非要懲罰人不可,請說明一下。

懲罰人是因為法令有規範,所以必須懲罰!

是否符合要件那是法官的權責不是我!

我只是要求高官不能因為任期更迭而自動免於究責,相關底下所有協助犯也必須一概追責!

不應該發生繼任官員上台ㄧ句道歉,沒有人被究責的事情!

這是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基本概念,不用我來強調!

也為此落實,才不會發生如228之類的事情!

不要以為黨國不分的時代,就沒有法律! 

中華民國當時的法律從沒准許任意屠殺人民!


你只是不願意把這個簡單的法律概念套在這件事情上

所以一直質疑我為什麼要強調究責,懲罰!

懲不懲罰那是法官決定,我只強調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別讓那些雞鳴狗盜之輩成了落網之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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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YCOVSKY 發表於 2015-7-17 00:10
閉門會議不代表會議內容事後不準公布

而是會議當下不開放外部旁聽!

既然你強調總統的特殊職權又怎能與課綱微調的行政權,跟一般法律判決權相提並論勒?又請問哪一次閉門會議公布了會議記錄?舉個近期北市府與建商的閉門會議來聽聽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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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REYCOVSKY 於 2015-7-17 00:31 編輯
三代同堂 發表於 2015-7-17 00:18
既然你強調總統的特殊職權又怎能與課綱微調的行政權,跟一般法律判決權相提並論勒?又請問哪一次閉門會議 ...


不過就是舉例,我舉了總統的特殊職權vs最高機密等級解密

來解釋即便是最高機密等級的內容,依然可以在法律規定下公布,

那ㄧ般判決對於ㄧ般所謂的閉門會議有甚麼困難的?


如果法院認為公布內容符合公眾利益,那就沒甚麼好說的,閉門會議約束不了法院的判決

更不用說原屬登載在法律條文的政府資訊應公布事項!


你要進入法院攻防,要不是從原有的法律條文去找到爭論的基礎點

不然就是從公眾利益著手!

就算你不是辯方,也必須思考控方的思考邏輯!

如果只是拿著最近沒有公布閉門會議的案例,或是該內容為閉門會議

沒有一個法官喜歡辯方告訴她,這件事情輪不到法院判斷!







你不喜歡我舉的案例那就說你不喜歡,我是拿實際最高機密解祕的事實作案例沒甚麼好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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