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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台灣綠營人士欠“陸客”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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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4-18 23:53:23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大頭蕭 於 2016-4-18 23:58 編輯
宏都拉斯 發表於 2016-4-18 23:52
你的質疑我已經認真回覆你了

也清楚表明我的看法


邏輯不清
我哪曲解你?
是你認為很嚴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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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4-19 00:00:36 |只看該作者
大頭蕭 發表於 2016-4-18 23:53
邏輯不清
我哪曲解你?
是你認為很嚴重的

如果你真的要爭輸贏

那我承認我是意識不清,精神不濟

夜深了

該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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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4-19 00:02:23 |只看該作者
宏都拉斯 發表於 2016-4-19 00:00
如果你真的要爭輸贏

那我承認我是意識不清,精神不濟

晚安
下次再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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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4-19 08:35:02 |只看該作者
不斷在那發言挑起仇恨日本人的人

是有什麼資格批評別人挑動種族情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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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4-19 08:41:12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hahaha 於 2016-4-19 09:10 編輯

郭冠英領退休金一事之所以廣受批評,不是因為他口出台巴子之言

而是其聘用程序不合法

有人就是要拿張飛打岳飛模糊焦點

心態可議

郭冠英口出台巴子是其言論自由

我們批評他口出台巴子言論不當,挑動族群情結,也是我們的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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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4-19 08:41:13 |只看該作者
言論自由可以罵人?
言論自由可以顛倒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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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4-19 08:45:39 |只看該作者
歷史是不斷重復,謹記歷史的教訓,防範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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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4-19 09:00:56 |只看該作者
本文章最後由 hahaha 於 2016-4-19 09:05 編輯
chow1 發表於 2016-4-19 08:41
言論自由可以罵人?
言論自由可以顛倒是非?


言論自由當然可以罵人⋯⋯只要所說是事實

舉例

我罵鄭捷是凶狠沒人性的殺人犯,鄭捷能告我毀謗嗎




言論自由當然可以顛倒是非........只要能辯證客觀觀點

舉例:

有人說蔣中正才高八斗,學富五車,一生出書299本,是個大學問家,

但是李敖卻批評蔣中正自己都沒看過自己寫的書,也看不懂,

因為李敖指出,蔣中正小學都沒畢業,一生兵戎,出語粗鄙,不可能寫出所謂由他著述的那299本書

那些都是拍馬屁者將書寫好,請蔣中正掛名出版,

你能說李敖顛倒是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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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dzol + 1 你不要這麼專業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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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4-19 09:12:34 |只看該作者
chow1 發表於 2016-4-19 08:41
言論自由可以罵人?
言論自由可以顛倒是非?

請問邱毅跟蔡正元這類是亂罵人顛倒是非還是有憑有據陳述事實?
言論自由若涉及不實人身攻擊導致他人名譽受損是可以提起毀謗罪嫌的
即使只是在網路匿名發表意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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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4-19 09:48:22 |只看該作者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9%83%AD%E5%86%A0%E8%8B%B1
郭冠英並以言論自由替自己辯護


行政院新聞局於2009年3月23日上午召開考績委員會,認為郭冠英已違反公務員懲戒法規定,即未經長官的許可,以私人或代表機關名義,任意發表有關職務的談話,其談話也影響公懲會調查進行,決依公務員懲戒法第四條第二項的規定,先行予以停職處分。[55] 但郭冠英在接受媒體專訪,承認他就是范蘭欽的訪問內容播出後,新聞局下午兩點再召開考績委員會,新聞局宣布:郭冠英因言行不當、蓄意欺瞞,考績委員會做出決議,予以兩大過免職處分。[56]此舉也引發「國家是否侵犯公務員言論自由」的爭議。

2007年12月莊國榮的「就德國女人的觀點來看,馬英九很娘啊」言論造成社會嘩然,引起兩性專家和同性戀團體反彈[5]。

2008年3月16日,莊國榮出席民進黨「長(謝長廷)昌(蘇貞昌)」臺中市競選總部「316擊掌逆轉勝」活動,在台上的發言 「馬英九其實本人只會演戲。他除了會演戲以外,其實是個無能的人。(我)反對像馬英九這種軟弱的小孬孬,他就是會演戲而已。他的演技跟胡志強都很厲害,當個演員不錯;但是當總統,會害我們變成像西藏一樣。」「馬英九給我的感覺就像個小孬孬,一輩子可能不知道何謂guts,不知道什麼是男子氣概和魄力。他在面對中共的時候,很容易膝蓋就軟掉,就要下跪;所以臺灣選上馬英九,大家就等著像這兩天,看到西藏的情況一樣,等著被屠殺、被迫害。」
2008年6月,政治大學校評會依《教師法》第十四條第六款「行為不檢,有損師道」之規定,決定不續聘莊國榮[9]。依據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卅一條規定,因「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的原因遭不續聘處分者,其他學校也不能聘用,等於宣布莊國榮終生不得再擔任教職。當日稍晚莊國榮對此項裁定發表聲明,強調此決議違反程序,系、院級教評會並未提出「不續聘」案,卻由校教評會直接做成決議,於法不符。同時,有關言論爭議是發生在擔任教育部主任秘書的借調期間,他雖用詞不當,但不構成違法,他將透過申訴、訴願、行政訴訟提出法律救濟[10]。此「不續聘」案引發各界關注,在歷經10天左右社會的廣泛討論[11][12][13]政大校教評會仍維持原議,於6月27日呈報公文至教育部,並在公文中強調無意剝奪莊國榮的教育權,教育部則將依法召開「不適任教師審議小組」審查[14][15][16]。
2008年7月,教育部以法律有瑕疵無法解聘為由,將政治大學不續聘莊國榮的案子退回政治大學。
2008年8月1日,莊國榮留任政治大學公共行政系助理教授。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451741182.A.867.html
莊國榮不得任教 馬認逾比例原則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222189
〔記者王寓中、胡清暉/台北報導〕針對前教育部主秘莊國榮因政大校教評會做出「不續 聘」處分可能喪失任教資格,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昨表示,總統馬英九認為,如果這個決 議將導致莊終身不得擔任教職的話,這樣已逾越了比例原則,相信這也不是政大的本意。 馬英九說,莊國榮是個年輕學者,盼社會再給他一次機會。




233樓稱郭冠英口出台巴子是其言論自由


那為什麼

予以兩大過免職處分。

有沒有向馬總統替莊國榮所說的

總統馬英九認為,如果這個決 議將導致莊終身不得擔任教職的話,這樣已逾越了比例原則,相信這也不是政大的本意。 馬英九說,莊國榮是個年輕學者,盼社會再給他一次機會。

以寬容心來說,

力判高下

233樓應該極力為郭冠英說話,請政府提補救措施

當然不會,因為自己就常在這論壇上出言不遜,罵罵不同意見的壇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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