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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立法委員黃志雄&新北市議員洪佳君與鄉親有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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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10/04朱立倫先生北大特區市政論壇座談重點
1.主持人黃志雄立委先說明朱立倫之前(99/09/14)來北大特區座談確是行程緊湊,當時說會找時間再來,特再安排本日前來聽取特區更多居民的聲音。
2.接著按住戶登記發言順序發言,提到問題包括:
*學成路、國慶路口用地問題
*建立河岸城市
*建設綠色示範城市(含電動公車、油電混合、電動接駁等公共運輸、捷運三鶯線、造林植樹、節能環保等項)
*北大特區好行計畫希望召開公聽會,廣泛聽取居民意見改善(含公車轉運站及公車路線)
*防制空污專案小組、線路地下化等相關政策持續推動
*具體規劃交通、教育、文教及運動休閒資源的發展
*瀝青遷廠,徹底解決空污問題
*飲水水質
*署立醫院之設立
*國道三號公路隔音牆不連續之改善
*設立北大附中
*藝術大道的維護
*國小入學問題
*捷運未完成前,解決塞車問題
*治安(設置正式派出所)、銀行郵政快遞機構設立
*臺北大學用地與縣府租賃問題之解決問題
*國中小規模應以未來特區五萬人口預測做規劃
*樹林焚化廠回饋金,柑園里於國道兩側處理有差異
*希望瞭解朱先生對北大特區之想法、將會為此處做什麼、境內居民都有心才搬來,期待甚深,未知朱先生感想如何?
3.黃志雄委員先說明:
*特區住戶素質高,勇於建言,令人感佩。
*三鶯二橋一定要做整體配套,工程寧可延後,必須審慎評估。
*捷運三鶯線計畫會要求加速進行。
*縣府已無償提供學校圖書館等用地,之後設施會更加完備。
*將尋找一塊適當面積大小條件用地,如能成型,即可興建運動休閒中心,對生活品質一定會加提升,但需要一點時間作業。
4.朱立倫先生結語:
*其實北大特區已來過4、5次了,包括2次座談會。
*學成路、國慶路口用地相關問題,在位後將進一步瞭解處理。
*有關公共設施要儘快做起來,捷運環狀、延伸線勢必進行,三鶯線初期先到鶯歌鳳鳴,接著延至桃園,連接機場捷運繞回台北,行成環狀,動工之後將加速工程進行。
*關於綠色示範特區之建議,非常認同,捷運、電動接駁公車都是綠色運輸範疇。
*要化解塞車將從交通技術(如燈號、標誌、交通管理等)及開路兩方面進行。
*教育有關蓋學校要有遠見而詳細規劃。
*北大附中已列入政見中,將找到最適當地點興建。
*興建圖書館甚表認同。
*有關環保之防制空污之專案小組任務絕對會延續。
*同意閒置公有地改變成公園綠地構想,但要社區志工認養維護。
*設置派出所維持治安非常必要。
*明年完成國道三號隔音牆工程。
*聽取民眾的聲音來做為施政藍圖比起關門作業更具實際意義,所以我全力的跑遍各社區,就是要瞭解民眾真正的需要。今日各位相關發言(含書面提出未及發言部分),都將整理列入今後施政考量。
*最後鏗鏘有力的表示:未來台北縣升格為新北市,第一屆市長有著歷史性責任,新北市一定要做好,我不是來過水的,絕對是要來做事的,這是一項光榮的使命,決心做大事,如果當選後,一定會再來北大特區,我非常喜歡這個地方,北大特區值得驕傲。
過去未來都是幻,唯有當下才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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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ap859 於 2010-10-7 21:55 編輯

99/10/07有約會議重點:
1.今日洪議員邀請縣府交通局、縣府警察局三峽分局、樹林市公所三個單位前來參加大成路三峽拖吊場佔用人行道究應如何處理的協調會(99/09/30有約會議第1點c項後續)。
2.該坐落土地是縣府交通局借給縣警局三峽分局作為拖吊場之用,自95年3月起租期6年,之後,目前尚無規劃,應如何發揮土地最大利用價值,洪議員已和蔡副縣長及相關部門協洽中。
3.議員言及如不影響勤務情況下,可否將圍籬適度退縮,交通局回應,已行文警察局請加改善將圍籬退縮;三峽分局表示要退縮多少還要商榷一下,至於將圍籬綠美化一事,則樂觀其成。
4.樹林市公所表示,該土地管理機關為交通局、使用機關為警察局,公所既非管理亦非使用單位,並不能介入;另路燈桿位於人行道中,由於路燈照明是必要的,也因此無法遷移,事實上,86年地政局辦理北大特區區段徵收時,路燈、水溝等公共設施係由相關單位先做好之後,才移交由市公所負責維護,市公所職責僅於此。
5.洪議員表示,既然圍籬退縮各單位已有共識,請交通局另安排時間,邀請包括農業局等相關單位赴現場會勘,以決定退縮之範圍,就動線調整而言應可改善目前人行不順的問題。
6.住戶提及,拖吊場内所設之機動派出所設置方向與功能尚待改進,例如其警局大招牌設在學成路上,機動派出所字牌則掛在大成路上,令人迷惑、晚間拖吊場為考量駐地安全而將大門關閉,妨礙報案出入、以及員警儀態舉止不佳等項。三峽分局回應,拖吊場警力僅7員,所以沒辦法再執行機動派出所任務,之前的機動警車派出所也只能提供一些簡便的服務或查詢而已,至於員警(也可能是拖吊場管理員、司機員被誤認)儀態舉止不良,警察局會悉心受教檢討,洪議員表示,貨櫃屋方向做調整應屬容易、另亦可以110電話報案取代赴現場報案,兩者可同時進行。
7.另三峽拖吊場只有拖汽車的拖吊車,沒有拖機車的拖吊車,現有拖吊車也不足,明年三峽分局已針對北大特區編列預算,增購拖吊車,專款專用。
8.警察對於違規停車執法原則:依適法性、比例原則處理,對於妨礙人車通行具急迫性事件及阻擋消防栓的嚴重違規事件會優先處理,一般紅線停車則採開單告發方式處理。
9.住戶提及國學街、國際一街、二街等八米道路只要兩邊違規停車,大英博物館社區車子出來時因視線阻擋易生車禍,建議警局12:00~13:00及18:00~20:00時,派員定點看著,柔性勸導,不聽的就開單,相信一段時間後會有所改善。
10.洪議員請交通局多加宣導,指引駕駛人到約100公尺外的停車場停車,以減少這邊道路違規停車情形。
以上住戶所提意見,尚需進一步研討者,洪議員當面請相關單位帶回研究處理。
過去未來都是幻,唯有當下才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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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ap859 於 2010-10-14 21:12 編輯

99/10/14有約會議重點:
1.本日洪議員針對個別住戶問題分別處理,會議改為個別座談會型式。
2.有關柑園地區未來之發展
*農地分佈甚廣的柑園地區,上面許多工廠存在已久,因為農地關係,遲遲無法取得工廠登記,這些工廠之營運影響著許多居民家庭生計,要強制徹底拆除,會有極大困難度。而這些工廠也並不全然都有空污問題,例如許多傢俱工廠就沒有這方面的情況。
*任憑這些工廠各自發展下去也非長久之計,因此縣府思考未來這個地方應該如何發展規劃,會對大家比較有利,因此辦過多次在地地方說明會與問卷調查等,為了就是要瞭解當地居民的需求是什麼,其間也委託了專業的規劃公司進行相關的分析研究。
*由於看到了鄰近的北大特區開發成功的情況,因此,未來柑園地區較有可能朝住宅區及比較符合環保的產業專區發展。縣府希望以這樣的發展將相關工廠納入正常的管理,包括生產營運、環保衛生…等,都列入政府相關法規的規範之下,以回歸正常機制監督管理,並依法處理。不過目前都還在幕僚作業階段,需要由未來新北市的政府做定奪。
*現在的違章工廠如果有發生危害性的污染情事,政府仍必須加以處置。
*由於柑園地區,農地佔絕大部分,因此土地承租或買斷,其租金或購價均較工業區低廉許多,所以有許多工廠基於成本考量,要他們遷到工業區之意願甚低。
3.瀝青工廠與一般工廠特性有所不同,並不能隨意設置在一般工業區裏,未來台北縣的11家瀝青廠都將被要求比照三峽瀝青廠改善空污的模式處理。
4.洪議員對此次臺北大學只有一位教授參予專案會議表達不滿,已親自電話向侯校長關切,其實北大有很多很好的教授都可指派。
5.有關松、竹、梅園串連行人軸線案,洪議員辦公室99/9/28另再行文交通局,請考量多數社區居民的期盼加以處理如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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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柑園地區,農地佔絕大部分,因此土地承租或買斷,其租金或購價均較工業區低廉許多,所以有許多工廠基於成本考量,要他們遷到工業區之意願甚低。
3.瀝青工廠與一般工廠特性有所不同,並不能隨意設置在一般工業區裏,未來台北縣的11家瀝青廠都將被要求比照三峽瀝青廠改善空污的模式處理。


1. 雖然考量經營成本,廠商遷廠意願低是可以理解的,但農地卻出租作為私營工廠使用,似有違背土地分類使用的規則,而這些工廠可能沒有登記立案,是否有逃稅之嫌?又或者政府是否有怠惰之責?雖然是歷史原罪,但縣政府至少應該給個交代才是,而不是把問題回歸到市場機制,這顯然不是法治國家該有的作為。

2. 關於瀝青工廠遷廠,我有幾個疑問:
 (1)是否甲種工業區就可以容許瀝青工廠進駐?營建署似有函釋,但我查不到確切內容,可否請縣府具體說明。
 (2)目前臺北縣有多少甲種工業區,都已經完全使用了嗎?
 (3)如果瀝青工廠要遷廠,個人認為還是遷移到既有的工業區使用為宜,以免又為了徵收土地或污染導致居民抗爭問題,使遷廠進度持續延宕。
 (4)如果瀝青工廠遷廠真的非要設置專區,那希望縣府能儘快取得土地並訂出期程,不要讓居民的期待落空。

3. 網路上查林口工業區的成立目的如下:

  政府為促進林口地方繁榮,及輔導三重。、蘆洲、新莊、板橋、樹林等市鎮之「違章」及地下工廠遷廠,協助台灣北部
地區興辦工業人解決工業用地取得之困難,特於林口特定區內規畫五個工業區計五六九公頃。

  所以當初成立林口工業區,部分目的就是要讓樹林的違章或地下工廠遷廠,請問縣府是否有具體執行?如果真的已經有這樣的工業區存在,那縣府輔導遷廠的動作是否應該加快?是否可以跟都市計劃這個方針並行?不然都市計劃光是規劃階段可能就要耗掉數十年,但居民的身體可能禁不起幾年的空氣污染啊...


  感謝ap859的熱心,上述意見煩請轉達,或是補充說明一下,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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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寧靜海 的文章

個人一些看法提供參考
1.農地作為工廠使用的確未符規定,據瞭解柑園地區不少工廠已經存在歷史悠久了,與目前很多存在的違章建築一樣,今日會有為數眾多的違章存在,背後一定有非常多的因素,最早的時候政府沒有及時施展鐵腕處置,以致四處蔓延,形成事後難以收拾的燙手山芋,這些為數眾多的違章案件囿於政府現行人力之不足,只能分類排序加以處置,現在政府應該趕快做的是防止新違建違章的增加,另方面引導既有的違章違建往合法的方向納入管理,逐漸把這些問題解決。這些違章違建,事實上也影響了很多家庭生計與社會經濟活動,牽連層面甚廣,政府在處置時,當然有很大的顧忌,不可能採取全面的強勢作為,而造成社會動盪。所提工廠可能沒有登記立案,其實只要在農地上,工廠是無法登記立案的,至於逃稅情況,我想只要稅捐單位知道,一定不會放過的。法治國家還是要顧慮到老百姓基本的生計,所以法治國家也是不輕易採取類似斷水斷電以斷絕生機的手段來處理違章建築的。
2.專案會議中,主席有提到甲種工業用地的選擇,對照縣府說法瀝青廠應該是可以進駐,北縣甲種工業區是否完全使用完我不清楚,不過縣府提到的這一塊,可行性應該比其他甲種工業區為高吧。至於瀝青工廠遷移到一般工業區之事,我請教過洪議員,據她表示因瀝青廠特性與一般工業區的工廠有顯著不同,是不宜的。瀝青廠遷移當然要加快腳步,專案會議中我們要求縣府針對三峽瀝青廠完成搬遷期限訂為明年年底。
3.有關政府成立工業區的目的,如欲瞭解進一步執行情形的,都可以函請政府釋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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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時忘了,有關特區周邊土地的事情,亨大最清楚,不足之處,煩請再補充,感謝~~
未來捷運沿線土地開發計畫一定會談到,不用太急,如有最新消息,我第一個先告訴你。哈哈!!
過去未來都是幻,唯有當下才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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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農地作為工廠使用的確未符規定,據瞭解柑園地區不少工廠已經存在歷史悠久了,與目前很多存在的違章建築一樣,今日會有為數眾多的違章存在,背後一定有非常多的因素,最早的時候政府沒有及時施展鐵腕處置,以致四處蔓延,形成事後難以收拾的燙手山芋,這些為數眾多的違章案件囿於政府現行人力之不足,只能分類排序加以處置,現在政府應該趕快做的是防止新違建違章的增加,另方面引導既有的違章違建往合法的方向納入管理,逐漸把這些問題解決。這些違章違建,事實上也影響了很多家庭生計與社會經濟活動,牽連層面甚廣,政府在處置時,當然有很大的顧忌,不可能採取全面的強勢作為,而造成社會動盪。所提工廠可能沒有登記立案,其實只要在農地上,工廠是無法登記立案的,至於逃稅情況,我想只要稅捐單位知道,一定不會放過的。法治國家還是要顧慮到老百姓基本的生計,所以法治國家也是沒辦法採取類似斷水斷電以斷絕生機的手段來處理違章建築的。


1. 我認同你的說法,不過縣府應該將柑園地區做專案管制,誠如你所說的,不該再有新的違章違建或違法工廠出現,但我的感覺是現在的政府似乎也沒有積極防堵,讓「舊的沒去,新的又來」,這才可怕。

2. 倘不能採取全面強制的作為,就該個個突破,有污染之虞的違章工廠或一般工廠,應該列入優先處理名單,積極輔導遷廠,至於其他例如家具工廠等低度污染工廠,則可等到都市計劃到一個進度後,納入專區管理,我想至少應該要有個優先順序,比較合理;像我昨天因為公務關係到了柑園地區,一個人瑞爺爺每天種菜的菜園旁,竟然就有一座排放臭氣的工廠,地點就在高速公路南下便道旁,我不知道那是什麼樣的工廠,但他排放的臭氣非常噁心,比起瀝青味有過之而無不及,像這類會排放污染的工廠,政府如果不管理,又放任其在農業區經營,污染土地跟水源,這似乎有上下交相違法之虞。我還是希望縣府若無法全面取締,至少應該列出先後順序,就污染程度逐一輔導遷廠或停業。

3. 稅捐問題我認為還是要問一下比較好,首先,這些工廠是否有合法登記?如果沒有,又要如何查稅?但他們確實有經營,本來就該繳稅。唯有透過「主動稽查」、「罰款」、「輔導遷廠」、「徵稅」等手段,軟硬兼施,讓在柑園地區經營的成本大過到政府規劃的工業區營生,這樣才有輔導遷廠的可能性。

以上是我個人的想法,提供給各位做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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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 、2點我都認同,大家一起用各種方式來督促政府。
稅捐的部份,我請教過財政部賦稅署及台北縣稅捐稽徵處,他們的說法是,不論違章與否,只要有相關行為就得繳付相關的稅賦,未登記有案的違章工廠只要有營業行為,就有營業紀錄,內部也有通報機制、另外戶政單位也會有編定門牌,稅捐部門會依門牌清查,如有遺漏經檢舉者,稅捐單位會再加以查課,不太可能發生一大片違章工廠逃漏稅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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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joy 於 2010-10-15 09:53 編輯

違建都是自編門牌居多,通信只要郵差找得到就好了,只是工廠要用水電,水電公司會幫違建接水電大家一起賺錢嗎?
可以問稅捐單位這些工廠有課稅嗎?用猜的較不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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