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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寧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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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大義路增設行人穿越道遭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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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5-23 08:43:21 |只看該作者
就增設吧,對鄰近社區的衝擊與其紙上談兵,不如實際運作看看,別忘了,紅綠燈是可以調整控制的,它可以只是閃黃燈,也可設定時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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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5-23 09:43:54 |只看該作者
回覆 北大人-01 的文章
大家來投票表決要不要納稅, 那... 那...就不繳稅了嗎

可以發動一群人試試看啊~  法律訂假的喔? 基本常識而已~
叢生亂草萬坪公園,髒臭惡水翻騰其中.. yuc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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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5-23 09:49:53 |只看該作者
回覆 北大人-01 的文章
凡是妨礙他人權益之時也必需考慮輕重

對的.. 所以若是有一小群人打算決定不繳稅時 就要先考慮對於社會運作的危害..
不要忘了自己也是社會的一份子.....
叢生亂草萬坪公園,髒臭惡水翻騰其中.. yuc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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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5-23 09:56:27 |只看該作者
回覆 北大人-01 的文章
人行道設立後對大義路(學勤路至學成路之間)的大部份店家大不利( 平均人潮估計將減少50%以上)

這個推論好玩..還有附數據...  能否麻煩更深入點解析‘人潮減少50%以上’如何推算?  
叢生亂草萬坪公園,髒臭惡水翻騰其中.. yuc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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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5-23 10:00:30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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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人行道設立後對大義路(學勤路至學成路之間)的大部份店家大不利( 平均人潮估計將減少50%以上) !


  你想太多了,這數據哪裡來的?

  而且就我所知,大義路的店家也希望設置這條行人穿越道,
  因為步行商店街若能成形,對於商家的生意,甚至未來吸引外地人來休閒消費,都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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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5-23 10:03:41 |只看該作者
其實梅街和竹街不是路可能連巷的構成條件都不夠

梅街和竹街只是北大土管下的產物

棟與棟之間的落物距離推縮的人行步道(土地產權還是屬於私人的)

其實有人行道有人行道的好處至少方便

但是用路人有的是開車有的是走路

我想沒有人希望一開出地下室,右轉方向盤還沒回正就遇到紅綠燈

上班時間時候後面的鄰居,上坡衝一半就要煞車

這些政府官員也是有趣

當初的設計一定是有學理的依據

現在不管任何事只要與選票有關係

都可以變更原則

然後再來讓人民自己先角力一番

政府官員在來依狀況做決定

不知道那些先進國家是不是也是這樣


[/b]我是康康  不是板主阿康大大  也不是唱歌的康康[/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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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5-23 10:09:08 |只看該作者
我提一個想法, 試想, 北大特區的特色是什麼? 在藝術大道完成之後, 居民們步行利用率之高, 與評價良好的情況之下, 行人優先的觀念, 似乎已在特區內逐漸生根發展.

松/竹/梅街的串連, 將有機會創造出第二條步行特色大道, 各位, 您真的想要的是什麼? 是一條很漂亮但只給車輛走的大義路呢? 還是一條給居民行走的特色街道.......我想, 這個答案已經很清楚了.   
Strike Freedom from 大學風呂 & Kyo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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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5-23 10:18:37 |只看該作者
回覆 麥克 的文章

lubloger大所提法令規範...
「設置號誌之必要條件」第二百二十六條第四項第二款:附近二00公尺以內無行人立體穿越設施或其他行車管制號誌可資管制交通者。始得設置行人穿越設施



而您提出的解讀是...
實施條件是指在範圍內沒有其它路口的狀況下.
但梅街與竹街是既成路口, 有行人穿越的需求與事實, 因此, 並不在這條法規的限制之下,


....好像有點說不通吧?
如果沒在法條上得到support ... 以後只是多製造麻煩而已.. 不得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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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5-23 10:19:28 |只看該作者
大家可能忽略一件事情了,其實按當初北大特區土地使用分區管理要點規定,藝術大道上面應該是沒有店面的,而學府路的林蔭大道也是一樣,店面集中在哪裡呢?就在商業區的街廓當中,也就是目前的松、竹、梅三條商店街。

但從逛街的人的角度思考,這三條商店街被馬路切割成三塊,人潮又被台北大學、藝術大道等地方吸走,這對於商店街的發展非常不利,若不能連通來吸引行人,只期待靠著商店的本質去促成商店街的發展,難度真的很高,實際上現在三條商店街的店家也開得不少了,但大家不妨假日時去數數看行走在其中的行人到底有多少...

另外,有的人質疑我是投資客(我是還在付1間房子房貸的窮人),但北大特區的商家難道不是北大特區的一份子嗎?我們為何不能幫助他們或將他們的角度也納入思考呢?實際上促成商店街的發展,對我們居民也是有利的,不是嗎?

我可以認同劍橋社區有安全上的顧慮,所以希望重新辦理會勘,但希望大家是在尋求雙贏的方向,共同協調尋找解決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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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5-23 10:23:54 |只看該作者
回覆 康康 的文章
我想沒有人希望一開出地下室,右轉方向盤還沒回正就遇到紅綠燈
上班時間時候後面的鄰居,上坡衝一半就要煞車
這些政府官員也是有趣


  實際上觀察劍橋社區每分鐘的出車流量,以及計算停等區的面積,就知道不太可能發生車輛卡在車道出口上坡處。

  舉例來說,假設行人穿越號誌設定秒數30秒,若要發生回堵,則意味30秒內車道出口車輛必須至少超過3-4輛,這代表每分鐘必須出車超過6-8台,才可能發生回堵到上坡處的情況,但就目前的觀察來看,劍橋社區每分鐘出車最高不超過3輛,所以應該不至於出現這麼嚴重的回堵情形,即使三鶯二橋開通,也是一樣。

  我認為反而要注意的是其他劍橋社區住戶提到的視覺危險問題,但這也可以透過燈號設計等技術方式去改善,個人仍認為我們可以集思廣益去尋找解決之道,但不宜完全推翻行人穿越道的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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