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ID
- 2621
- 閱讀權限
- 45
- 精華
- 1
- 威望
- 2
- 貢獻
- 3820
- 活力
- 508
- 金幣
- 7232
- 日誌
- 6
- 記錄
- 28
- 最後登入
- 2018-8-11
- 社區
- 風呂京都
- 文章
- 5043
- 在線時間
- 2281 小時
|
本文章最後由 麥克 於 2010-10-13 15:01 編輯
回覆 u2194739 的文章
藝術大道的範圍, 就我們住戶的認知, 就是自行車道(含)到社區建築之間. 是屬於社區的私有地, 但劃歸為開放空間.
它不包含學勤路的車道(柏油路面)與車道與自行車道之間, 那個窄窄的人行紅磚道, 車道(含路邊收費停車格)與人行紅磚道是縣政府的公共設施, 適用於道路交通法規管理.
目前看的到的攤販與仲介攤位多數都利用藝術大道與人行紅磚道之間的交界區, 這個界線不容易辨識區隔, 換句話說就是三不管地帶, 我都是以自行車道為粗略基準.
如果攤販太靠近社區的大門附近, 就會遭到社區警衛驅趕, 但是位在交界處就變成在玩捉迷藏, 看到警衛來了就向人行紅磚道小移一下, 看到警察來了就向藝術大道移動一下.....久了之後, 夾縫生存區就莫明奇妙的出現了.
我的看法是, 看看日後會不會組成連合的社區巡守隊, 專門巡視藝術大道與松竹梅街....畢竟社區大門警衛與社區車道警衛都不能離開崗哨太遠, 能管制的範圍是有限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