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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寧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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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大道擺攤 警說無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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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9-9 08:59:23 |只看該作者
藝術大道擺攤 警說無權管理
http://news.chinatimes.com/reading/0,5251,110513x112010090900481,00.html
    * 2010-09-09
    * 中國時報
    * 【葉德正/北縣報導】

     北縣北大特區藝術大道,號稱是全國唯 ...
寧靜海 發表於 2010-9-9 07:50

"然而,三峽分局交通組謝宿林表示,藝術大道屬於社區私人開放空間,並非公有人行道,警方沒有權力取締攤商,他認為應該由社區居民自行加強管理。但他強調,若攤商來到周遭道路上,警方一定會依法取締,還給用路人行的權利。 "

上面警察大人回答的邏輯有點答怪怪的

私人開放空間他沒有權力取締那是不是代表我把車停上去他也不可以拖吊

那要請問他有很多未徵收的道路(產權也屬私人的)被劃紅線他可不可拖吊

那騎樓底下停放機車為啥會被拖吊騎樓還是屬私人專屬產權的一部分

既然已經是退縮供公眾通行的空間他不能管,居然要管委會自行處理

這點就要和縣太爺好好談一談了

如果是這位警察大人所說的處理方式的話

還有誰敢開放自己的權益讓公眾通行

整個台北縣建築線退縮都市計畫就被這位不知道階級的警察大人給否決了
[/b]我是康康  不是板主阿康大大  也不是唱歌的康康[/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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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9-9 09:03:06 |只看該作者
藝術大道假日如果有街頭藝人表演就太讚了,之前有一次有舉辦跳蚤市場感覺還不錯~可以做公益跟資源在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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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9-9 09:59:29 |只看該作者
14# pocketman

可否請周邊人行道被攤販佔用的社區,
管委會向警察局報案,提出攤販侵權行為告訴
這樣警察總會受理了吧~

真是會推責任啊!那如果大家把車開上人行道,是不是也無權過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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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9-9 10:12:09 |只看該作者
那為什麼藝術大道有立拖吊機車的警示牌呢?
表示警察可以進入私人土地拖吊車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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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9-9 10:42:06 |只看該作者
那為什麼藝術大道有立拖吊機車的警示牌呢?
表示警察可以進入私人土地拖吊車輛嗎?
joy 發表於 2010-9-9 10:12


  我記得那是社區管委會去申請的,像這種禁止停車的警示牌,好像都要去申請才會設置,若有錯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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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9-9 10:56:42 |只看該作者
既是「社區私人開放空間」,不知可否引用類似「非法入侵民宅」的條例驅離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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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9-9 10:59:39 |只看該作者
假設是私人土地範圍被人亂停車,所有權人可以去申請警察來幫忙拖吊管理嗎?
應該是要上法院告民事侵佔,警察才不會管這麼多
就跟社區地下室被亂停車一樣,可以申請警察來拖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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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9-9 11:06:01 |只看該作者
個人認為整件事好笑到一個爆

我想把那位警察大人的話留作記錄

哪天都計會開會審查開放空間的時候,把警察大人的回答當附件給縣府的官大人看看

要大家退縮留置人行步道,攤販卻無法取締或勸離

這到底是沒有橫向的溝通能力,還是法令不周全,或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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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9-9 11:17:22 |只看該作者
應該也是這樣
縣府有答覆過:
學勤路遠雄藝術大道人行道如何使用為都市計畫法規定範疇,屬臺北縣政府城鄉發展局權管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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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9-9 11:18:52 |只看該作者
感覺上若最後各社區不主動自發驅離,則未來流動攤販會直接攞在各大社區的牆外第一圈,以後只有自行車外側通道會無障礙。

真好,以後可以邊騎腳踏車邊逛大小攤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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