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ID
- 3660
- 閱讀權限
- 40
- 精華
- 8
- 威望
- 10
- 貢獻
- 3372
- 活力
- 492
- 金幣
- 13037
- 日誌
- 0
- 記錄
- 68
- 最後登入
- 2017-11-9
- 文章
- 3393
- 在線時間
- 1370 小時
|
1 2 3 到台灣 台灣有個阿里山 阿里山上有什麼? 有促參!
美麗的阿里山在1976年11月9日發生一場火劫,沼平車站住宅區付之一炬,林務局不准居民在災區重建家園,居民被迫遷居,房屋不得增建或擴建,連想進入森林耕種都會被當成賊。災民不能進入自己原先的家園 ,但財團進去了。30年後,林務局將當時災區中的2公頃土地以BOT方式供「宏都阿里山企業聯盟」興建觀光飯店。
依循我們相當熟悉的過程: 林務局從未辦理說明會徵求當地居民同意,未與當地居民溝通, 直接於2006年6月19日下午3:00點與財團就「阿里山森林遊樂區三合一BOT案」簽約 。
地點:阿里山
案名:阿里山森林遊樂區三合一BOT案
相關聯結:http://e-info.org.tw/node/12979
http://e-info.org.tw/files/activ ... 6-960212alishan.doc
相關新聞:
反對三合一BOT案 阿里山鄉民拉白布條抗議
(中央社記者江俊亮嘉義縣十三日電)
嘉義縣阿里山鄉民因反對阿里山「三合一」BOT案,今天上午在阿里山森林遊樂區大門前拉白布條抗議,要求林務局立刻終止圖利財團的BOT案,否則將抗爭到底。阿里山森林鐵路、嘉義北門車站、阿里山森林遊樂區觀光旅館的「三合一」BOT案,由行政院農委會林務局與民間財團簽約,阿里山鄉民認為政府此舉有圖利財團、剝奪原住民生存權、賤賣阿里山之嫌,今天聚集在阿里山森林遊樂區大門前拉白布條抗議。抗議的鄉民指出,近年來,大自然以洪水、崩塌、土石流等大規模反撲,向缺乏國土保安及環境保護觀念的國人提出最嚴厲的警告,然而農委會卻在此時辦理阿里山森林遊樂區「三合一」BOT案,計畫在山坡地上興建兩百五十間觀光旅館,將置國土生態於何顧?況且,在阿里山興建觀光飯店,勢必將原本生長在山上的紅檜、扁柏、柳杉等珍貴樹木全數剷除,而行政院今年才通過「國土復育方案」,規定海拔一千五百公尺以上的地區將列為高度保護,禁止各項新開發,對此,鄉民強烈質疑農委會蠻幹,要求立即停止三合一BOT案。
抗議的居民指出,政府BOT案至少應有三家以上廠商投標,然而阿里山「三合一」BOT案卻僅有一家廠商投標,分明有圖利財團之嫌;而且阿里山森林鐵路在BOT案之後,由財團經營賺遊客的錢,鐵路維修卻由政府負擔,天底下哪有這麼「好康」的事?
居民不滿地指出,在國有林班地上以任何形式開發,早已不敷社會的整體成本支出,只有走向生態保育、國土保安,才是最有利的經濟選擇,農委會明知山坡地依法不得開發,卻又一意孤行、圖利財團,置國土生態於不顧,他們將表達最嚴正的抗議。
資料來源:中央社 2006-08-13 12:03
仔細看此案簽約過程,非常具有時效性,2005年12月4日林務局對宏都集團完成復審作業,2006年1月2日宏都建設宣佈獲得「阿里山 BOT案」最優申請人,獲得阿里山BOT案經營權33年,一旦完成議約,宏都建設須先繳納五千萬元的開發權利金,方可簽訂興建暨營運契約,合約期限長達33年(經營權至2042年結束階段),自興建暨營運契約簽訂之日起,民營化廠商每年得按營業淨收入繳納2.5%以上的營運權利金予政府。 2006年3月3日「宏都阿里山企業聯盟」與行政院農委會林務局所舉辦之『民間參與投資經營阿里山森林鐵路與阿里山森林遊樂區案』完成議約程序。 2006年6月19日正式簽約。
不過,阿里山的BOT案交付民營後,因莫拉克風災導致鐵路受損,宏都卻不願意負擔修復成本,林務局中止合約,
阿里山BOT案終止 宏都:奪民產
【中央社╱嘉義市25日電】
2010.03.25 08:02 pm
針對林務局終止契約,收回阿里山森林鐵路在內的「三合一BOT案」經營權。宏都阿里山公司今天召開記者會,除指控林務局片面終止北門飯店不合法,更強調是強奪民產作為。
林務局昨天傍晚發表聲明指出,阿里山森林鐵路因莫拉克風災,遭受重大損害,林務局數度函催民營的宏都阿里山公司,應依照契約內容提完整全線復建計畫。
不過,宏都阿里山公司並未處理,因此,將阿里山森林遊樂區興建國際級觀光大飯店、嘉義市北門車站開發案及阿里山森林鐵路經營的「三合一BOT案」合約全部終止。
對此,宏都阿里山公司發言人滕新富表示,林務局發表的聲明內容不盡合理,也非事實。去年八八水災發生後,公司提過4次相關修復計畫,但林務局一直未給予正面回應。
今年2月26日召開的協調委員會,雙方已認定去年的八八水災,不可歸責於雙方;而重建經費龐大,不是民間公司所能負擔,雙方決定儘速協商終止森林鐵路營運案。
另外,合約中在阿里山森林遊樂區須興建2.2公頃觀光旅館案,滕新富指出,因山上用水及地質鑽探等問題,造成時間延宕,超過合約的3年興建期限,雙方已在協調委員會中做成決議,不可歸責於民間公司。
滕新富說,宏都公司已在北門車站興建商務飯店,這項綜合開發案原本計畫在今年6月試營運。林務局卻片面終止契約,已經嚴重干擾合約發展,讓人有「搶奪民產」感受。
滕新富指出,林務局在民國97年的函文中,明白表示「三合一」都是獨立個案,無所謂主體及附屬問題,而且監察院的糾正文中,也提及「三合一BOT案」可獨立執行。如今卻說北門車站開發案與阿里山森林鐵路的營運密不可分,無從割裂,明顯矛盾。
滕新富表示,北門車站商務飯店將按照原計畫籌備營運。另就爭議問題,希望雙方能繼續協調;如無法協調,不排除採取法律訴訟,保障公司及投資人的權益。
對此,林務局下午發表聲明稿,指北門車站為阿里山森林鐵路的山下站,為遊客搭乘森林鐵路的主要出入口,對於森林鐵路的營運具實質重大影響,兩者的經營密不可分,也無從割裂其權利主體。
另外,該「三合一BOT案」經終止全部契約後,將依契約約定與宏都阿里山公司進行營運資產返還及移轉作業。其中北門車站部分,土地將辦理塗銷地上權的登記,基地上建物及相關設施將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 未來執行上若發生爭議,先以協商方式解決;如無法解決,提送協調委員會處理;經協調3個月後,仍無法提出協調方案,或協調方案有異議,以訴訟方式解決。
【2010/03/25 中央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