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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阿祥 的文章
" S# K1 C/ B) y! }% g' [2 F有很大的力量在有系統和計畫性地讓台灣的「家庭、婚姻」系統崩潰!
9 [1 D7 h% l2 g不僅如此,更是「人的私慾」被無限的放大!
4 |+ u: ?* [/ j/ t" l e. V) x今日我們不開始站出來,明日台灣將徹底的淪喪!
[+ i' O* G2 c* G8 `+ v因為再也沒有什麼是不可以的!(人的私慾被放大的結果,就是你只要「禁止我」就是「侵犯我的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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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番話才是將「性別教育」跟「性別觀念」無限上綱化,認識性別跟尊重性別,就會破壞家庭跟婚姻系統,放大人類私慾嗎?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我反而認為這個連署說帖充滿性向歧視跟仇恨意味,非常不可取。6 g$ o" c8 L% e) ~7 n1 q! F%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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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禁止我」就是「侵犯我的人權」,這樣的說法更是無中生有,基本上人權不是無限擴張的,還是會受到法律的規範,但今天法律並沒有規定同性戀或情慾犯法,反而是社會道德跟歧視對這樣的族群加以迫害,相信這也是教育部作教材變革的主要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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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_' ]0 B! A6 Y( @+ |1 K+ Z一、政策推動缺乏正當性
C6 F% g+ A+ {, S我 們支持教育部提倡「校園安全,性別平等,尊重多元」,建立友善的校園空間,但不能以此理念做為在國中國小推動同志議題的正當理由。研究顯示性別傾向同性戀 的形成以社會環境影響為主,研究並未確認是天生或是基因,甚至《性別平等教育政策白皮書》中也提到,同志議題的加入係因社會運動的背景,尚缺少足夠的理論 基礎與實務驗證,因此教育部的政策推動明顯失去其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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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a, T2 P, t" j 既然支持教育部提倡「尊重多元」,為什麼「性向教育」不能納入學校教材?另外,早有許多研究指出同性戀受到基因影響,更有許多人因為基因因素,導致生理是男性,心理是女性,反之亦然。4 v+ p1 C+ X5 j& Z: h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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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侵害父母撫養權利與學生選擇自由 8 |6 A( `. g5 [# `" A
教育部推行「校園安全,性別平等,尊重多元」政策是好的;但透過教育體系對中、小學生實施同志教育,強迫學生接受同志立場是絕對正確的,剝奪其他立場的教育空間,則侵害了父母撫養權利及學生選擇的自由。在同志議題上,應比照學校禁止宗教,政治進入校園一樣的立場才是。 ! L3 o3 P; {8 w6 `7 c3 |
: k) i2 R! N5 l9 j 如果在學校教授性向知識跟性別教育就等同侵害學生選擇自由,那歷史課本恐怕都得改版,關於演化論的論述也得刪除,甚至古文教材也應該拿掉,應該讓學生自由選擇他想學習的內容,但真是如此嗎?至於侵害父母撫養權利的說法,更是不知所云,那乾脆把學校廢掉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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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育部政策制定過程缺乏對話,形成政策霸凌 9 j6 P, h7 h9 i4 w
教育部在民國100學年實施政策以前,需要與台灣公民及父母親對話,清楚交代實施同志議題的教育目的和正當性,而並非只有少數性別教育委員的一群學者及社運人士去制定或是審核,這是一種學術及政策的霸凌。 5 U" N4 K5 z+ Z% G# Z7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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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開討論這是可以支持的論點,但說是霸凌我想有點過頭了,相信教育部的決策過程,一定經過多次開會討論,而這樣的結果,也是與會學者專家的共識,難道他們都是少數?另外,過去家長總是把教育責任推給學校,但現在看到學校要做性向教育,又開始主張自己應該有權力參與,其實這種情形,讓人蠻失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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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P/ j2 X9 ]& h1 Q四、教育部違背國家憲法 ) A8 ?, u% Y% Q9 f
教 育部提出100年同志議題納入國中國小教育課程,侵犯了父母對子女的教育權利及宗教自由,也侵犯了孩子的自由意志的選擇。因為國中、國小7-12歲身心靈 發展階段的教育,是中華民國憲法給予父母親的法定撫養人的權利與義務,教育部的角色是協助國家及父母親撫養與教育。因此,教育部實施同志教育,違背了國家 憲法賦予父母的合法權利,其正當性將受到台灣社會及父母強烈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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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J( c# m4 J 沒有違憲,就這樣。另外性向教育跟同志議題不等於宗教,而且也沒有侵犯自由選擇權,我覺得家長有點過度恐慌了,不是小孩子學到同志議題就會變同志,沒這麼誇張...4 Y, ^4 I6 J, m/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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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教育部違背國際公約
. j5 [. B/ p* ^. p" V《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 ICCPR)第十八條第四款確認「本公約締約各國承擔,尊重父母和法定監護人,保證他們的孩子能按他們自己的信仰,接受宗教及道德教育的自由。因此,台灣教育部違背了世界公約,教育部在同志教育上無限上綱其權利,嚴重侵犯到台灣父母的教育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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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不知所云,不知道導致同志議題或性向討論跟國際公約有何違背之處,不是隨便拿條文出來,就可以隨便說說,其中的邏輯都沒有交代,真是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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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父母親的主張:7 F- r9 o4 @& W: o' Z* W, C
國中國小7-12歲是人格正在發展時期,帶有立場的教育政策都會導致教育的失當及後果;
4 J0 T2 [# U0 i1. 同志議題實施於國中國小的性別教育前,需要經過台灣人民及父母之參與。
+ R6 c7 c: b) V2. 教育部及性別教育委員會不可霸凌國家及世界公約給父母親的權利。
- ^: O8 Z: x& I- K1 ~, `3. 教育部性別教育委員會成員需加入父母親,宗教界,各級教育〈國中國小〉界等背景代表使之彼此意見充分表達,不然形成霸凌現象,意見也不夠充裕,違反尊重多元的精神。
" p2 J( T$ O" o l+ {2 F4. 教育部對同志議題還未被全體家長接受以前,應比照禁止宗教,政治進入校園一樣的立場才是。 0 e9 q7 ^( o; D) x7 W/ W, T%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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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國文(古文)、歷史等教材沒被全體家長接受之前,也該禁止進入校園?這樣的邏輯是有問題的。/ j5 ?' @8 F4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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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要說,過去父母親跟家長把教育的責任都推給學校,孩子是寶,學校是草,孩子不能打、不能罵,出事就找學校麻煩,這種過度干涉又放任的作法,早已嚴重侵害我們國家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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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家長真的這麼有教育想法,為何不能從自身開始做起?為什麼對自己這麼沒信心?為什麼認為學校教的,孩子就會全盤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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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大家都當過學生,說真的,性別議題的影響有這麼大嗎?同性戀的觀念進入校園,大家都會變成同性戀嗎?希望家長再冷靜思考,並好好反省自己的角色,不要平常不想管,然後教育不如自己的期待,就開始積極介入,甚至想掌控主導權,這種既不負責任又偏激極端的態度,實在讓人無法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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