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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章最後由 頑皮豹 於 2015-10-18 08:51 編輯
文兒 發表於 2015-10-15 18:59
問題是歐洲社福的支出高出台灣太多
受薪階級願意多出付收入的30%給政府當社福支出嗎??
離題說一下,常常在媒體上看到只有"說了一半"的各國社會福利比較.比如說德國有帶薪產假兩年,不少人覺得這實在太棒了.可是有沒有查一下德國中小企業雇主的數目?在台灣中小企業眾多的情形下,要依樣畫葫蘆,雇主可能沒辦法負擔.到最後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 就是不雇用育齡的女性!
最近還有公務員與勞工的休假比較.事實上在大部分的國家都是不一樣的.例如在美國,聯邦公務員一年的法定假期是10天,加上年資和其他的調整,有一年24天的,病假還有10天,喪假論親等另有最多到3天!地方政府的公務員一年法定假日14天,病假另計,喪假論親等最多5天.而一般私人公司,一年法定假日只有10天而已.有的公司把例假和病假合併,叫做PTO (Personal Time Off),論年資計算,每年從15天起算.還有大概台灣民眾最不想聽到的 -- 美國從2000年dot.com 泡沫之後,不管公家單位或是私人企業,都有大量的合同工 "contractors",這些合同工完全沒有正式員工的休假,健保,和退休計劃的保障!如果大家上網去查美國政府財政資料,有些部門的合同工比例超過一半!
另外媒體津津樂道的LinkedIn公司"無上限"休假方式...殊不知,我就有個朋友在LinkedIn上班啊,趕進度可能要到晚上半夜才回家,而且沒有加班費的啊! 這部分就沒有報導了吧? 華爾街的投資金融公司大摩小摩也是一樣,有個朋友是分析師,每天晚上兩點下班,公司派車送回家,第二天早上九點半要上班,準時集合!注意喔,這是"每天",不是"偶爾".
和老闆"共同創造利益"是員工與公司共生共存的共同目標之一.在要求福利的同時,也要和老闆一同制定工作目標的達成,這樣有利基,也會有要老闆實現的時限.如果你可以證明自己是工作崗位上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環,那麼我強力建議你,千萬不要客氣,要理直氣壯的跟老闆爭取!比如說計畫完成,准修幾天個人休假之類的.這通常不難辦到.勞資雙方也都滿意.當你休個人假,倘佯山光水色又不用和其他人公定假日擠在高鐵,高速公路,或是機場的時候,我敢打賭,你下次還想跟老闆爭取這樣的機會啊.
目前要台灣實行這種齊頭式的超優育嬰假與福利根本不太可能.但是如果你可以證明老闆缺你不可,我想有很多方法老闆都願意給的. 所以,如果你想要有小孩,不要太在乎有沒有福利了吧?有福利很好,但是消極等待沒什麼用.創造利基還是要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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